阳光财险海南州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罚15万元 两责任人同步受罚
【贸易金融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分局近日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书(南金罚决字〔2026〕1号)显示,该机构存在“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海南金融监管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6月30日正式公布。
具体责任认定方面,申达兴(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周瑞(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州中心支公司团体客户部渠道经理)同样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州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6日,前身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州支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变更为现名。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环城东路三角处,负责人申达兴于2024年4月2日由喇永峰变更接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披露具体涉事金额规模及详细整改要求。该机构历史经营记录显示曾有裁判文书1条、开庭公告3条及立案信息1条,但官方通报未提及近期内是否存在同类行政处罚。此次处罚的具体业务影响及后续整改措施,有待监管部门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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