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正式核准赵志杰担任河北定州农商行副行长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于2026年6月23日发布《关于赵志杰河北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保金复〔2026〕103号),正式核准赵志杰担任河北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职务。
批复文件明确要求,赵志杰须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批复文件将失效并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同时,河北定州农村商业银行应督促其持续学习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公开信息显示,河北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30日,注册资本92028.755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河北省定州市兴定西路172号。该行近期持续进行高管团队调整,此前已获核准的任职包括:2026年1月5日核准刘国鹰担任董事、董事长职务;2026年核准陈云杰担任董事、行长职务;2026年1月28日核准尹诗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根据该行2026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董事会人数变更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河北定州农村商业银行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全部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的任职资格批复。该行第三届董事会相较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变更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主要原因为相关董事任期达到规定年限以及工作调整,但不会对银行公司治理及董事会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作为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河北定州农村商业银行专注于服务定州市及周边地区的金融需求,核心业务涵盖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承兑贴现以及信通信用卡服务。此次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核准,是该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高管团队建设的重要环节,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银行风险合规管理水平和业务运营能力。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作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持续履行对辖内金融机构高管任职资格的审核职责,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合规意识,为区域金融稳定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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