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因贷款阶段划分不审慎调节财务指标被罚36万元 两责任人遭警告
【贸易金融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开出罚单。该分行因贷款阶段划分不审慎并通过调整贷款阶段划分实施调节财务指标,被处以36万元罚款,同时对罗攀峰、吴海东两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
处罚决定书(文号未在公示信息中明确)显示,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在贷款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具体表现为对贷款阶段的划分不够审慎,并通过人为调整贷款阶段划分来调节财务指标。这一行为违反了银行业审慎经营原则,影响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根据公开信息,罗攀峰已于2024年11月5日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金融监管分局核准,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副行长职务。吴海东的具体职务在公示信息中未予明确说明。
历史记录显示,该分行近年已多次收到监管罚单。2025年12月,该分行曾因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超期限冻结账户、违规绑定他人借记卡)被榆林监管分局罚款38万元,同时对三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另据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分行还曾因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被罚款29万元。
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财务数据真实性的高度重视,也反映出当前金融监管对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的严格要求。贷款阶段划分是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拨备计提和财务指标,通过人为调整来调节财务指标的行为严重违背审慎经营原则。
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成立于1996年5月30日,目前负责人为田小勇,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长城路西32号。该行近年来频繁被罚,反映出其在内控管理和合规经营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可能对其业务开展和市场声誉造成一定影响。
业内专家指出,随着金融监管趋严,银行机构应更加重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避免通过技术性操作调节指标。监管部门对这类行为的处罚,有助于引导银行业回归审慎经营本源,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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