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新昌农商行及亚太财险绍兴中支因存款贷款管理违规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罚没246万元
【贸易金融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近日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对三家金融机构开出罚单。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款考核不规范,被处以40万元罚款;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不审慎等违规行为,被处以190万元罚款;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处以16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书显示,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庭支行负责人吴烨对存款考核不规范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处分。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邢晓洪、陈方永、孙敏洁因贷款管理不审慎问题被警告。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责任人许飞针因编制虚假资料,被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上述处罚均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依法作出。
根据公开检索信息,吴烨系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庭支行法定代表人,该支行成立于2005年5月13日。本次处罚涉及的具体业务细节及整改要求,原始材料中未予披露。对于历史处罚记录,输入信息中未提供相关机构及责任人的既往罚单数据,具体历史情况待官方进一步披露。
此次集中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保险机构基础业务合规性的持续关注,重点聚焦存款考核规范性、贷款管理审慎性及财务数据真实性等关键环节。处罚决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规作出,对涉事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性和内部管控体系形成警示,相关机构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以维护区域金融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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