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涉税中介非法代开发票致企业少缴税款146.51万元 被税务部门重罚129.97万元并移交公安

2026-06-18 16:06 10074

  【贸易金融网讯】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稽查局2025年9月依法查处新余市向达财务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实际控制人杨小珍涉税违法案件。经查,2022年,杨小珍利用经营涉税中介机构的便利条件,通过其操控的新余永顺物资有限公司,为江西梓凡涂装工程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非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18份,涉及金额1092.59万元,造成上述企业少缴税款146.51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对杨小珍处以上述3户企业少缴税款0.5倍罚款73.2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对新余市向达财务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私户收款隐匿收入、违规列支费用虚列成本、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56.7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同时,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新余市向达财务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相关责任人杨小珍采取涉税服务失信惩戒措施。

  杨小珍作为新余市向达财务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除被处以73.25万元罚款外,还面临失信惩戒;新余永顺物资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被定性为虚开,江西梓凡涂装工程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亦被依法依规处理。目前,涉案税款已全部追缴入库,公安部门正对新余永顺物资有限公司及杨小珍涉嫌犯罪行为进行进一步侦办。

  此次处罚体现税务部门对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强监管导向,聚焦虚开发票、隐匿收入等违法行为整治重点。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强调,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带头守法遵法,以专业优质服务树立执业形象。税务部门将持续强化服务和监管,依法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相关机构合规管理及行业声誉已受直接影响,具体整改要求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及失信惩戒为核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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