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高管限薪不能解决问题
自爆发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金融监管与金融高管的薪酬问题引起了社会相当普遍的批评,尤其是对金融高管的限薪,还引发了许多国家元首的关注,法国总统甚至在G20国会议上以不同意限薪就退会相“要挟”。
自爆发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金融监管与金融高管的薪酬问题引起了社会相当普遍的批评,尤其是对金融高管的限薪,还引发了许多国家元首的关注,法国总统甚至在G20国会议上以不同意限薪就退会相“要挟”。
为什么要限薪?谁有权限薪?如何取得实际效果?不能回避的是,产生国际金融危机的原因是不是金融高管薪酬太高?限制了金融高管的薪酬就能应对和避免金融危机?如果说发生国际金融危机与金融高管毫无关系,恐怕没有人认同。但是,完全和主要归咎于金融高管,未免言过其实。既然金融高管的高薪并非是爆发国际金融危机的主要诱因,因此限制金融高管当然无以从根本上应对和避免危机。
金融高管的薪酬由谁决定?现在政府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但政府能否规定金融高管的薪酬?在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情况下,金融资本的所有者直接就是金融高管,决定薪酬高低基本上没有多少意义,反正都是来自所有者的收入。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金融高管的薪酬则由资本所有者决定,薪酬高低与经营管理业绩挂钩,如果薪酬定得太高但缺少业绩支撑,金融资本的所有者只能自认倒霉。但是问题在于,在股份制经济中,如果资本所有权过于分散,仅凭所有权不足以约束金融高管,金融资本的所有者没办法构成对金融高管的有效约束,金融高管的薪酬既不是来自经理人市场的充分竞争,也非所有者充分的投票,这样限制金融高管太高的薪酬就成了一道社会难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出面进行干预有它的道理。在某种意义上,代表了公众的利益诉求。如果股东们难以对金融高管形成有效约束、用手和用脚投票并不解决问题的时候,政府介入也许是明智之举。
面对严重的国际金融危机,对金融高管限薪可能出现什么样的效果?笔者以为主要是可以平息社会公众对金融高管的不满,另外对金融高管的行为监管也提出了新的课题。但是,严格地讲,金融高管的薪酬限制不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干预太多,势必引起金融高管的反弹。政府对金融的职能,主要还是制定金融政策,规范金融行为,实施宏观引导调节。金融高管不顾还款能力和道德风险任意放贷,任意生产金融衍生产品,制造虚拟经济泡沫,政府也要查处。
笔者的结论是,金融危机主要是宏观上出了问题(包括全球范围的宏观调节),首先要从宏观上找原因,从政府层面找原因,对金融高管的薪酬宜适当干预,但要有分寸,不能把金融危机的板子主要打在金融高管的屁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