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区:鼓励合作机构收购3A级以上科技企业应收账款 按一定比例进行支持
3月11日,北京市顺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印发《顺义区强化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办法》适用于在顺义区范围内依法开展、服务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科技创新主体,以及按本办法规定为顺义区科技企业提供服务的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合作机构。其中,《办法》第六条提出,破解企业应收账款难题。鼓励合作机构收购分级评价3A级(含)以上科技企业的应收账款,按应收账款收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支持,单笔支持最高5万元,单个机构最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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