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要求依法查处“得健牌乐宁胶囊”
崔静 |2009-09-14 15:17498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11日发出通告,要求各地依法查处“得健牌乐宁胶囊”。
新华网北京9月11日专电(记者崔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11日发出通告,要求各地依法查处“得健牌乐宁胶囊”。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对标示为陕西华纳兄弟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得健牌乐宁胶囊(商品名:睡美宁TM)”检测时,发现样品中含有二类精神药品氯硝西泮和抗抑郁药品盐酸多赛平等成分,违反了保健食品管理的相关规定。
通告指出,氯硝西泮属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长期服用会对人体产生极大危害。“得健牌乐宁胶囊”在互联网上被大肆宣传具有治疗失眠等作用,严重误导消费者。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对夸大疗效的保健食品要提高警惕。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