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趋同交易3312万 亏损后被罚60万
8月18日,天津证监局对北京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经理李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李某于2013年12月9日入职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具体投资运作,知悉该基金投资决策情况、交易情况、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李某控制王某证券账户从事与基金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相关交易与基金发生交易趋同,趋同买入股票41只,趋同买入股票占比74.55%,趋同买入金额3311.97万元,趋同买入金额占比72.77%。值得注意的是,相关交易最终以亏损告终。近年来,证监会对基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持续查办多起案件。尽管监管利剑高悬,仍有从业人员铤而走险。在业内人士看来,“老鼠仓”等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基金财产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也破坏了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基金行业正常交易秩序。(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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