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离1.4万亿 新中国金融业再造的一个重要链条
如果将新中国成立60年来银行业曲折前行的轨迹用数据串成一个链条,那么,1.4万亿元这个数字可谓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拐点。倘若没有这1.4万亿元不良资产的剥离,作为我国银行业主体的国有银行,就不可能有日后的股改上市,更不可能在全球金融机构都岌岌可危的今天,创造利润总额、利润增长及资本回报率全球之首的奇迹。
如果将新中国成立60年来银行业曲折前行的轨迹用数据串成一个链条,那么,1.4万亿元这个数字可谓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拐点。
倘若没有这1.4万亿元不良资产的剥离,作为我国银行业主体的国有银行,就不可能有日后的股改上市,更不可能在全球金融机构都岌岌可危的今天,创造利润总额、利润增长及资本回报率全球之首的奇迹。
也因为这1.4万亿元,在中国金融业的组织体系中诞生了一个新的群体——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进而在以后的10年里,不仅改变了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的观念和意识,更改变了中国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格局。
缘起1997
1997年的那场亚洲金融危机,直接拷问了我国以银行业为主的金融业:中国的经济健康吗?中国的金融业能抵挡住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吗?
现实的确严峻。尽管之前我国在银行体系、外汇体制、法律制度与环境等方面的改革从未中断,但国有银行资产质量低下、盈利能力薄弱的状况始终未得到根本改善。
1999年4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第一家经营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在北京成立。作为先行试点,信达运作短短6个月之后,同年10月的一个月内,另外3家资产公司——东方、长城、华融相继诞生。
按照规定,这4家AMC的职责是,对口集中管理和处置从建行、中行、农行和工行4家国有银行剥离的共计1.4万亿元金融不良资产,并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化解金融风险。
后来的事实证明,此举效果的确立竿见影。在4家AMC对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进行首次剥离之后,2000年,工、农、中、建4大银行的资产不良率当年平均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资产负债表得到显著改善。
值得一提的是,在AMC成立的10年中,总共对国有银行不良资产进行过两次大规模剥离,而两次都为其改革发展提供了新的起点。特别是2004年和2005年,4家AMC先后对建行、中行及工行的不良资产实行了第二次大规模剥离,进一步使这3家银行不良资产比率直线降至3%至4%,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加之4家资产公司划付银行的利息,此时的国有银行已经具备了重组改制和上市的必要条件。
破解“连环扣”
对于AMC的记忆,很多人都是从1999年那个秋季开始的:每天早上7时30分左右,国家经贸委大门前热闹异常,停满了来自各省市的小轿车。8时一到,他们便蜂拥而入,直奔债转股办公室。
原因是,自从4家AMC“把债权转股权、企业重组作为开展资产处置工作的突破口”确定下来,就引来了各地谋求债转股的企业。但究竟谁会成为第一?
199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信达公司承担了对北京水泥厂实施债转股的任务。直到现在,作为全国首个债转股的案例,它仍然以实现了化解金融风险和国企解困的双赢目标而为业内所称道。
债转股后,曾经每年亏损逾1.1亿元的北京水泥厂,在信达的帮扶下,经过现代企业制度改造,第二年就实现利润1542万元,并在随后几年中相继归还了信达及国家开发银行的债权本息共1.5亿元,从而成为债转股成功的典范。
此后,东方、长城、华融也相继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成功地实施了债转股,并不断创新,取得良好成效。
1999年底,国家经贸委按照有关标准选择了601户国有企业,向有关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推荐实施债转股,而至2007年初,四家AMC已对580多户企业实施了债转股,使其负债率平均下降了20至30个百分点。债转股的成功实施,促进了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之走上了良性循环轨道。同时,对巨额不良资产的管控,有力支持与配合了国家实施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
不是终结
尽管刚刚成立的四家AMC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但自债转股拉开不良资产处置大幕之后,为了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四家AMC很快进入了一个创新成果颇丰的时期。
2000年,信达作为上市推荐人及副主承销商,成功推荐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公司上市,开国内AMC证券承销发行业务之先河;2001年,华融首推不良资产处置国际招标项目,将总共128亿元的不良资产,分别打包出售给国际投标团和高盛公司,由此开辟了中国利用外资的新途径;2002年,长城创债权直接拍卖处置手段,首次将民间资本引入不良资产处置市场……
时至今日,AMC不仅摸索、设计并启用了一套特有的资产剥离、收购模式,而且创新了一系列资产处置方式方法和技术手段,取得了处置速度快、资产回收率高、社会效益好的综合业绩。
不过,AMC创新的努力并没能使其往后的道路变得更加平坦。由于不良资产的"冰棍效应",坏账搁置的时间越久越贬值。尽管四大AMC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一直在与时间赛跑,但处置进度并不理想。
2004年,对AMC来说,是一个"结"。
这年,经国务院批复,财政部推出了《资产管理公司目标考核责任制方案》,即对资产管理公司实行"两率"承包,并要求在2006年底前全部处置完毕1999年剥离的债权资产。这一方案,在某种程度上被AMC视为"生死契约"——因为只有过了这关,AMC才可向商业化转型,否则即面临关闭的命运。
当时的各大媒体纷纷予以报道,而四家AMC高管与国家签订责任书之举,亦被比作立"军令状"。
很快,长城10月18日在京宣布,将政策性债转股以外的剩余1500亿元资产整体打包,面向国内外投资者一次性转让出售——这笔当时国内最大的不良资产交易,震惊了业内。
为赶在规定期内交出答卷,其他三家AMC亦千方百计加快处置步伐。截至2006年底,四家AMC累计处置政策性不良资产12102.82亿元,累计回收现金2110亿元,比国家核定目标超收286亿元,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
然而,这并不是终结。据不完全统计,四家AMC10年来累计处置的不良资产已经达到19000余亿元,为国家回收现金4200余亿元。
如果说,过去10年四家AMC更像是不良资产"回收站"的话,那么,如今AMC已广泛涉足证券、金融租赁、保险、信托、期货、投资、基金等行业,而未来随着商业化转型目标的实现,AMC或将成为我国银行业通向混业经营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