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领域现存的问题与对策
关于如何扶持服务贸易发展的分析与建议
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服务业发达的程度成为衡量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服务贸易以高于商品贸易的速度增长,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也从商品贸易转向服务贸易。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跨越国界进行的服务交易,即通过提供服务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涉及行业多达150多个,主要为运输、旅游、通信、建筑、保险、金融、计算机和信息、特许权使用和许可费用、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等11个类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有了较大的发展,服务贸易的年增长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也高于国内服务业的增长速度,对推动国内服务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WTO2001年年度报告》,1990年我国占世界服务贸易份额为0.73%,2000年则为2.1%。与此同时,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领域也逐步扩大,通信、金融、保险、技术贸易、经营管理咨询、人员培养等服务进出口随之迅速发展。通过这些服务贸易的发展,引进了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对中国现代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初期,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目前国际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通讯服务、计算机软件服务等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方面,而我国在这些领域起步较晚,尚处于萌芽或较不发达阶段,尚未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站稳脚跟。我国服务贸易的输出,主要集中在劳务工程承包、远洋运输、旅游等劳动密集型部门和资源禀赋优越的部门,而在大量专业服务和高技术领域,则处于净进口的状态。
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滞后。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管理方面仍有许多缺陷。中央和地方在服务业国际贸易存在政策和规章存在差异性,缺乏统一的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协调管理部门。服务贸易发展政策缺乏透明度,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服务贸易方面上实行多头管理,容易造成责任不明确、交叉和条块分割、经营秩序混乱以及行业垄断。
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缺乏。服务贸易本身就是一种智力密集型产业,服务行业大多都是通过人的智力完成服务的过程,有的行业还需要专门的科学技术和专有知识。在服务贸易领域里,近年来就业人数增长迅速,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的人员所占比例极低。在我国熟悉服务贸易的研究人员、工商企业家、金融家、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和工程承包商等大量缺乏。
服务贸易立法不健全,服务贸易立法严重滞后。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立法有较大改观,现已颁布了一批涉及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构建真正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国际通行规则需要的统一开放、有序竞争、规范管理的服务贸易体制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同服务贸易广泛的内涵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针对现存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
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大对我国服务贸易的支持保护。政府应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熟悉,把服务业提到与工业、农业同等重要的位置;要加强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对人力资本及科技方面的投入,为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服务业竞争能力培育中的作用。政府应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尤其是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企业的政策倾斜与扶持力度,实施积极的产业政策,完善财政、信贷等优惠措施,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整体竞争力。健全我国国际服务贸易治理体制,实施有效的宏观治理,统一政策,服务企业,保证我国服务贸易的顺利发展。所以,服务贸易要发展,就必须加强整体协调。中国将推动建立各部门密切配合、中央和地方互动、政府和企业紧密联系的全国服务贸易协调管理机制。通过加强宏观规划、调查统计、市场促迸、政策协调、对外谈判等工作,使政府管理更加务实、高效。
优化服务贸易出口结构。大力发展具有现实和潜在比较优势的服务出口项目,同时不断提高服务出口项目的附加值,从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出口项目向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项目过渡。积极推进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发展,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综合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国际市场需求前景、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部门发展潜力以及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等多种因素,按照“重点促进”、“深人挖掘”和“特别关注”三个方面就文化、软件、建筑等开展出口促进工作。应重点发展国际旅游业、国际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业、国际运输业、国际金融与保险业、国际通讯业、国际信息与咨询业和国际广告业等行业,带动服务业整体水平提高。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主要是需求潜力大的房地产、物业治理、社区服务、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行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改组改造传统产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着重改造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餐饮、农业服务等行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效率。
完善服务贸易立法,研究制定鼓励服务贸易发展政策。针对服务贸易的特点研究起草相关法律,要在财政、税收、金融、保险、外汇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应建立和完善符合国际规则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制定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立统一协调的治理机构政府应加强对GATT、GATS、WTO等有关条款原则的研究,尽快建立健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目标,又不违反国际准则的法律、法规;对服务市场准入原则,服务贸易的税收、投资、优惠条件等要以法规形式规定下来,以增加服务贸易的透明度,使服务贸易真正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建立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健全和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商务部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明确了中国服务贸易的统计标准、指标体系、统计方式和发布方式。要加强对服务贸易迸出口的运行分忻,实时掌握进出口的产业动态和国别市场格局,发现问题。加强与国际组织的联系,跟踪服务贸易统计规则的变化,不断完善统计方法,调整统计范围,细化统计项目,增强统计的时效性和可比性。
进一步放开服务贸易市场,提高服务贸易领域的国际竞争力。根据服务贸易自身的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通过有序开放,不断提高产业素质和整体竞争力,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服务贸易自由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应结合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有步骤地将利用外资从生产领域扩大到第三产业,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地开放服务贸易市场。
加快服务贸易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培养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如熟悉服务贸易的研究人员、工商企业家、金融家、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和工程承包商等。为适应服务行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应多渠道、多方式加快培养服务业人才。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制度,建立服务业职业资格标准体系,以满足市场对服务人才的需要。
研究服务贸易发展规律,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搭建服务贸易出口促进平台,充分利用广交会、厦洽会、文博会等平台,增加服务贸易交易的内容;组织服务外包企业出国参加服务外包展览,为企业创造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机会。
实施服务贸易品牌战略,加快培育服务贸易龙头企业。要把扶持服务贸易自主出口品牌作为商务部实施品牌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加强对地方服务贸易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发展服务贸易中的作用,促进服务贸易区域协调发展。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和中西部大城市为重点,培育中国服务贸易的增长带。通过示范区的示范、窗口和辐射作用,引导促进中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