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设立“金融创新奖”
记者昨日从上海市金融办获悉,近期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台的《集聚金融资源,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提出,设立“金融创新奖”,每年安排预算资金,专项用于奖励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技术创新、金融服务创新、金融管理创新、金融组织形式创新等项目。
证券时报记者 张若斌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上海市金融办获悉,近期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台的《集聚金融资源,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提出,设立“金融创新奖”,每年安排预算资金,专项用于奖励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技术创新、金融服务创新、金融管理创新、金融组织形式创新等项目。
据悉,凡注册地在上海的各类金融要素市场、金融机构总部、大型中央金融机构在沪分支机构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等研发并实施的金融创新项目,均可申请参与金融创新奖的评比。上海市政府将设立上海金融创新奖评审委员会,负责金融创新奖的评审和认定工作。
对此,有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正在探索推进的项目有:长三角地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不同市场和层次间上市公司的转板机制、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股票、发展再保险市场、以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等等,都将是未来金融创新的重要项目。此前,上海浦东新区区长姜梁也表示,在金融创新方面,浦东将继续在争取建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柜台交易(OTC)、信托登记中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