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业内人士正在激烈讨论民间借贷利率新规是否适用金融机构时,多地法院已经开始采用民间借贷新规审判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案件。
民间借贷新规出台后,采用15.4%利率标准判决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也浮出水面。近日,「消费金融频道」从汽车融资租赁从业者处获悉,民间借贷新规中的4倍LPR司法保护上限已传导至融资租赁行业,佰仟旗下的融资租赁已中招。从云南省元谋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发布的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张云梅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可以看出,在佰仟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租赁车辆融资后,未按时归还租赁费致使债务逾期,佰仟融资租赁将被告的债权以“以资抵债”的形式转让给了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由于承租人逾期未付,佰仟金融主张承租人一次性归还逾期的融资款及未到期的融资款,但在逾期利息方面,法院认为佰仟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为按日万分之八计算罚息,综合利率为29.2%,已经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因此,法院按照原告庭审中主张按15.4%计算予以支持。
8月20日,最高法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在最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调整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明确以央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就近期的LPR报价情况而言,民间借贷新规的利率保护上限远低于此前的两线三区标准,这也造成金融行业人心惶惶,担忧民间借贷利率规定适用于金融借贷。不过,业内陆续披露了法院按照民间借贷新规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近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四川锦程消费金融、长银五八消费金融两家机构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判时,均要求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以不超过同期LPR四倍。最高人民法院修改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后,金融行业一片哗然,无论是商业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还是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助贷机构,都担心15.4%的标准适用在自己身上。由于当前监管部门未明确表态,大部分消费金融供应商维持驻足观望状态。一旦民间借贷新规适用于金融借贷领域,将对金融机构的业务产生较大冲击,直接影响金融机构的获客、利润等。相比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互金平台的客群更为下沉,风险高企,为了覆盖高风险,它们往往在风险定价时采取相对较高的利息。有互金机构透露,在24%至36%的利率标准下仅能勉强存活,如果贷款利率一刀切,利息低至无法对冲风险时,也就没有什么机构愿意去做下沉市场了。受利率风波影响,部分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开始一方面收缩获客规模,另一方面审慎定价,保持观望状态。「消费金融频道」观察到,近期多款互联网金融平台旗下的贷款产品降低了息费标准。今日头条旗下的放心借,此前日利率最低为0.04%,现在降为0.03%;度小满金融旗下的有钱花,最低日利率为0.02%;360数科运营的360借条,最低日利率0.027%。同时,民间借贷利率新规或在一定程度上助推逃废债风气,逃废债群体借着15.4%的旗号疯狂投诉金融机构,对金融机构的存量业务造成较大冲击。金融机构的存量信贷资产中利率超过4倍LPR的有数万亿之多,若对金融机构采用民间借贷利率标准,存量资产风险势必提升。此外,若对金融借款利率实行一刀切,可能导致金融信贷市场供求关系失衡。如果利率低至金融机构难以承担综合成本,就可能引发部分合规的金融供给方退出市场,用户享受普惠金融的空间也会被压缩。当信贷市场沦为卖方市场时,还可能催生大量黑市交易。一部分高利贷、套路贷平台利用市场需求,转向地下交易,借贷双方关系不透明,将增加诸多金融风险和社会隐患。司法机关虽然明确民间借贷利率不适用于金融机构,但最高人民法院对小贷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的认定存在不确定性,以及对金融机构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审判仍采用民间借贷利率标准作参考。9月4日,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专门印发通知,号召各会员单位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和一线从业人员等一起在全行业中开展利率定价大讨论活动。这意味着,民间借贷利率新规对行业影响颇深,新一轮现金贷利率变革可能将至。尽管利率下行是趋势,但也要区分金融机构的普惠金融业务,结合市场化的定价规律给予指导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