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胖剑 关务发布
当事人于2018年8月24日向海关申报出口ATA方式项下蔚来汽车ES8,数量1辆,ATA单证编号CN11/2018-3346。经查,上述出口货物应于2019年2月23日前复运进境,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将暂时进出口货物复运进境。
以上行为有ATA单证册、海关货物税款计核证明书、海关查问笔录、情况说明等为证。
在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7号)中说了:使用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ATA单证册)暂时进境的货物限于我国加入的有关货物暂准进口的国际公约中规定的货物。扎心了,这不是闹么?哈哈,但是海关还是有别的渠道说的啦!比如海关的公众号啊,来来来,看个图,杭州海关12360做的万万没想到吧,居然来自互联网,而且不是北上广,不说了,看图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前不久的进博会,就有一堆ATA单证册货物进来!
今年年初,咱们天朝发布了2019年第13号公告(《关于暂时进出境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正式扩大接受“专业设备”和“商业样品”用途的进境ATA(暂准免税进口)单证册,并将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暂准进出境期限延长至单证册有效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十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哥,人家去展览的,这价格肯定是自己的裸车没有任何税杂费的价格啊!国务院令第4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七)未按照规定期限将暂时进出口货物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擅自留在境内或者境外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