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2018反洗钱监管处罚汇总解析
新年钟声响起,刚刚过去的2018年,对于反洗钱人来说,有欣慰希望,也有惊心胆战。2018一整年反洗钱义务机构陆续加大了反洗钱工作管理力度,监管部门也针对部分机构反洗钱工作不到位加大了处罚力度。
作者:mountainz
来源:Acco 反洗钱咨询(ID:mountian_zhou)
新年钟声响起,刚刚过去的2018年,对于反洗钱人来说,有欣慰希望,也有惊心胆战。2018一整年反洗钱义务机构陆续加大了反洗钱工作管理力度,监管部门也针对部分机构反洗钱工作不到位加大了处罚力度。
针对当前反洗钱工作严峻复杂的形势,一行三会陆续下发监管文件要求机构加强反洗钱工作管理。一方面,金融风险总体仍有上升压力,反洗钱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同时,金融制裁合规风险凸显,我国金融机构海外反洗钱合规风险上升。
笔者梳理了截至2018.12.31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反洗钱处罚数据,以罚单数据为基础,从时间、行业、地域、处罚模式、原因、金额等多方面进行分析,进一步探究2019年监管动向及反洗钱工作开展方向。
一、处罚总体情况
2018年,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较多实行了“双罚制”,处罚力度较往年可看出明显力度加强,从已公示的处罚信息来看,2018年共对368家义务机构进行了反洗钱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已突破亿元大关,共计13093.13万元,个人处罚将近千万,共计941.37万元。全国共有30个省市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行使了反洗钱行政处罚权,其中处罚金额TOP3为四川1161.45万元,重庆1079.7万元,陕西884万元。
我们收集了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网站上公布的反洗钱处罚公告,并基于这些公告内容进行了筛选和分析。2018年度反洗钱处罚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 “双罚制”成主要处罚方式
➢ 第四季度为处罚高峰,12月罚单张数占1/3
➢ 银行业仍为处罚重点,支付机构单笔处罚金额较高
➢ 监管方向渐渐转移,非银机构如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已开始上榜
➢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是最常见的违法行为,其次是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义务
➢ 以集团为单位,对重点义务机构进行集中检查
二、处罚分布情况
处罚机构分布
2018年被处罚的义务机构类型分布较广,除以往经常出现的银行机构、保险机构、证券机构及第三方支付机构,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财务公司等类型的义务机构也纷纷上榜。其中银行类机构被处罚的机构数量达到246家,处罚金额8249.9万元(同比增长23.35%),几乎相当于2017年全年罚单数额(8994.71万元);保险类78家,金额2202.93万元(同比增长68.33%);第三方支付机构10家,金额1510.8万元(同比增长223.17%);证券类28家,金额874.3万元(同比增长174.25%);其它如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财务公司等共计6家,比去年此类机构多了2家,金额255.2万元(同比增长47.17%)。
我们选取了往年的部分年度进行比较,2004年和2006年我国反洗钱工作还处于十分“青涩”的阶段,处罚机构仅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且2004年全年只处罚了80家机构,2005年开始加大检查范围,达到了600家机构;2007年开始处罚行业种类开始增加,对保险业机构、证券期货业机构开始了处罚“首秀”;2015年开始对其它类型义务机构开始处罚,信托公司进入处罚队伍。从上图趋势来看,监管处罚重点已经开始转移,保险、证券业机构的占比逐渐上升,第三方支付及其它类型义务机构处罚也出现在大众视野中,获得较大关注。
处罚金额分布
月度处罚金额分析
从以往经验来看,处罚一般在年初及年末会出现“巅峰”,根据上图显示,1、6、7、11、12月处罚罚单张数及金额都较多,尤其是11月和12月的总罚单数占了2018年全年一半的罚单张数,处罚金额占全年的45%。
地区处罚金额分析
2018年除西藏、港澳台地区,共有30个省市执行了反洗钱行政处罚权,从上图看出四川、重庆处罚金额均超过千万,力度可见一斑,重庆作为直辖市摘得处罚榜“榜眼”,可见反洗钱重视程度极高。南部沿海地区处罚金额都达到500-700万之间的区间,相比去年均有所增长,体现了今年反洗钱监管“从严”的特点。
历年处罚金额分析
我们摘取了往年的部分年度处罚金额进行比较,2004年我国反洗钱工作处于萌芽阶段,处罚的金额也较为“温柔”,仅为173.1万元。
2005 年 1 月,中国成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观察员,处罚金额直接跃至千万,是往年的32.5倍。
2007年我国正式成为FATF成员国,反洗钱工作已呈现初步成效,处罚金额大多在两三千万之间波动。
2016年作为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起草了“三反”意见,积极推进FATF第四轮互评估工作,执法检查工作显著加强,全年质询义务机构957家,对1 496家机构开展监管谈话,对3849家机构进行监管走访,对811家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对344家机构采取现场检查跟踪回访、巡查、风险提示等其他措施。
如今2018年处罚金额已破亿,十二年弹指一挥间,我国反洗钱监管标准及工作开展也逐渐跟国际接轨,稳扎稳打,提高我国风险管理及合规水平。
三、处罚模式分析
在被处罚的368家义务机构中,有319家采取了双罚,比率高达86.7%,单人处罚金额最高达到14万。同笔案例处罚个人数量最多的为同时处罚12人。从众多处罚公告来看,被处罚的个人包含董事长、行长、副行长、纪委书记、部门负责人、营业机构负责人、财务核算部经理等,基本为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员,顿时把反洗钱岗推向“高危”岗。
2008年中国反洗钱报告首次显示对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62名高级管理人员处以人民币34万元的罚款,如今十年已过,我们选取了近五年的处罚机构数及个人数,可以看出处罚的机构数稳步增长,而处罚的个人数在2016年达到一个峰值,也是双罚制普及的一个重要时间点。2018年处罚的个人数和2016年不相上下,达到473人,也在为各位机构的高层及反洗钱工作人员敲响警钟,“高危”岗的威力不可小觑。
四、处罚原因分析
2018年被处罚的各义务机构的违法行为主要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及《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反洗钱法律法规。
出现次数TOP3的违法行为有: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其他一些具体违法行为包括: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现金存取代理业务未核对代理人身份基本信息;未全面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开户后对证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未对客户进行持续识别,也没有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业务存续期间客户身份证件到期后未开展持续识别;与身份不明的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未按规定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反洗钱有关工作资料报备不及时;阻碍反洗钱检查;违反保密规定泄露身份信息等。
如今公布的反洗钱违法事项中,部分人行分支行机构均会列示具体违法事项,在处罚的同时也提示了各义务机构反洗钱工作关注重点,要求各机构规范反洗钱工作,提升机构自身高度。
结语
2019年悄然来临,2018年的处罚金额虽然触目惊心,但处罚背后更多的是我们国家推动反洗钱工作的决心与努力。愿诸位同僚坚守洗钱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在打击洗钱犯罪的道路上献出自身的一份力量。
注:
1、368家被处罚机构的统计标准:按照每次公示的总行、分行或支行一级进行统计,实际涉及的罚单数量大于368,针对个人的罚单以机构名义进行统计。
2、13093.13万元处罚金额的统计标准:包含与其他违法事项合并的处罚(如支付结算、统计、征信、人民币收付、代理国库等违法违规行为)
3、统计数据均来自人民银行官网行政处罚公示,数据统计及划分标准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