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关于信用卡分期购车引发的金融借贷纠纷

课题组成员:张国庆 宋丹丹 李健 邬昌杰 |2018-11-15 17:2627305

各大银行推出的信用卡分期购车业务具有利率低、审批快、期限短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汽车购销市场的繁荣,但若发放不当,则易引发金融借贷纠纷。为规范车贷市场,维护金融安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成立课题组,对辖区法院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审理的此类案件开展了深入调研。

重庆三中院关于信用卡分期购车引发的
金融借贷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


各大银行推出的信用卡分期购车业务具有利率低、审批快、期限短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汽车购销市场的繁荣,但若发放不当,则易引发金融借贷纠纷。为规范车贷市场,维护金融安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成立课题组,对辖区法院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审理的此类案件开展了深入调研。 

基本情况
        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重庆三中院及其辖区法院共审理因信用卡分期购车引发的金融借贷纠纷案件386件,此类案件虽占金融借贷纠纷类案件的比重不大,但由于集中爆发,对当地金融安全造成了较大冲击,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此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01 案情高度相似
        案情主要表现为购车人在支付首付款且银行发放贷款后,汽车经销商未依合同约定交付汽车,或者虽然已经交付汽车,但是缺少合格证和发票,车辆无法办理登记,购车人逾期还贷引发诉讼。


02 经销商资信状况差
        经销商涉诉较多,多为银行起诉要求购车人还款,经销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个别经销商由于负债过多,已丧失偿债能力,或已停止经营活动,或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如涪陵法院2017年审理的某信用卡分期购车金融借贷合同纠纷案件中,重庆宇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涉诉案件达23件,均为银行起诉要求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公司负责人现已下落不明。


03银行放贷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银行未与购车人面签合同,放款条件尚未成就提前放款,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向经销商打款时未通知购车人,未将银行卡交付购车人等。银行的不规范行为,既不利于自身资金安全,又损害了购车人的合法权益,在后期诉讼中也成为购车人的抗辩理由。


04 易引发次生诉讼
        此类案件涉诉主体较多,通常包含银行、购车人、经销商、保证人等多方,在借贷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又面临保证人向债务人追偿,购车人向经销商请求交付汽车或返还购车款等诉讼,增大了法院的案件压力。

原因分析

01 经销商权限过大,危害资金安全
        经销商在汽车买卖过程中扮演着多个角色,既是卖方,也是撮合贷款的中间人,还是贷款保证人,更是其他事务的代办人。多重身份的叠加,增大了经销商套取银行贷款的可能。如在申请贷款环节,经销商代表银行与贷款申请人签署贷款合同,银行因未与申请人面签合同,无法确定申请人签名的真实性。在办理汽车抵押登记环节,银行、购车人均委托经销商办理抵押登记,经销商可能未如约办理抵押登记,或者实际抵押的车辆与合同约定抵押车辆不符。


02 银行疏于审查,扩大了金融风险
        银行与经销商之间存在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银行需要通过经销商的渠道增加业务,而经销商则需要银行发放贷款来促成交易。利益上的捆绑让经销商对自身造假行为有恃无恐,而银行则对经销商提交的材料大开绿灯,在关键材料缺失、材料真实性未核查、经销商资信状况恶化的情况下,仍然盲目放贷,扩大了金融风险。


03 违法成本低,威慑力度不够
        对早已取得低息贷款的经销商和购车人而言,民事诉讼败诉的最坏结果仅仅是承担还款责任,属于填补型责任。至于刑事犯罪和责任,此类行为有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或骗取贷款罪,但作为受害方的银行只在意回款,而无意追究经销商和购车人的刑事责任。而且此类犯罪行为较为隐蔽,主观故意难以认定,客观上增大了定罪难度,导致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少之又少。就算最终被认定为构成犯罪,也存在刑期短,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很难在社会上形成有效威慑。


对策建议

01 加大监管力度
        建议银行业监管部门持续监测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加强对信用卡购车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和规范力度,引导银行业转变业务发展理念,提升从业人员的规范性和专业性,明确岗位职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处理,做到防微杜渐。


02 强化风险防控
        银行应完善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产品管理制度,提高借款人和合作经销商的准入门槛,对放贷各节点进行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对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汽车经销商,应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定期通过银行内部系统和外部平台了解汽车经销商的资金、信用、涉诉等情况。加强对申请人购车意愿和行为的真实性审查,签订贷款合同时应与购车人面签,办理抵押登记时银行应派员在场。


03 完善放贷流程
        银行可利用其在汽车购销市场上的有利地位,进一步完善相关合同条款,可约定在汽车经销商交付汽车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再放款,通过科学、合理的放贷流程降低回款风险,同时也倒逼汽车经销商规范其销售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04 严格责任追究
        银行业监管部门在加强对信用卡分期购车业务管理的同时,可联合公安、工商、消协等部门整治不良经销商,打击信用卡套现、骗取银行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信用卡分期购车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员工履职不到位情况进行严格问责,发现犯罪线索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05 加强警示宣传
        法院、检察院、公安、银监会等部门可联合开展警示宣传教育,选取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等典型案例,通过新媒体、传统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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