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继续对我保温瓶采取最低限价措施 2007-11-01 23:13 589 10月9日,阿根廷工贸及中小企业国务秘书处完成对我保温瓶采取最低限价措施的复审调查,并终裁裁决维持2001年626号决定确定的最低限价措施,即F 10月9日,阿根廷工贸及中小企业国务秘书处完成对我保温瓶采取最低限价措施的复审调查,并终裁裁决维持2001年626号决定确定的最低限价措施,即FOBUS$4.82/个。 上述涉案产品为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玻璃胆保温瓶,南方共同市场税则号为96170010。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二OO七年十月十八日 0 标签: 限价 阿根廷 继续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