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司樊爽文谈新规执行:个别机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018-04-27 14:061845

今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在京召开《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发布会。会上,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在发布会上称,条码支付新规从执行效果来看,并不是很到位。商业银行和大部分的支付机构做的还比较认真,执行得比较到位,但是有个别支付机构在这方面还是明显执行不到位,在故意逃避。

今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在京召开《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发布会。会上,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在发布会上称,条码支付新规从执行效果来看,并不是很到位。商业银行和大部分的支付机构做的还比较认真,执行得比较到位,但是有个别支付机构在这方面还是明显执行不到位,在故意逃避。


“基本上还是玩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一套。”他说,“我们也接到这方面的投诉,也约谈了相关机构,并且要求限期改正,下一步也会视情况做出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去年12月27日,央行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并配套印发了《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试行)》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规范(试行)》,对日渐放开的条码(二维码)支付的相关技术及业务进行规范。新规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以下为樊爽文演讲速记:

大家上午好,每年都有这个机会参加这样的活动。实际上我们发现每年在支付清算行业都会有不少的这样报告出台。监管部门也有做的支付体系发展报告,很多研究部门、科研单位也在做这样的发展报告,甚至咱们有一些市场主体支付机构商业银行也会做一些这样的年度性的发展报告。


这些报告实际上都是从不同的角度根据大家各自的关注点来对整个过去一年的支付行业发展的总体情况以及各自认为是很热点很重要的一些事情所做的一些评价或者说是总结。支付清算协会基于自律和服务的职责,从会员单位的需求和市场视觉出发,对过去一年我国支付清算行业总体情况和特点进行全面解决,对票据、银行卡等传统支付工具以及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并形成了报告。这样的报告持续性的发布为我们加强支付清算研究、凝聚行业共识、宣传行业发展成果、交流行业发展经验、揭示行业发展趋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7年作为支付清算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民银行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规范支付服务市场、促进支付创新开展这些工作,既注重监管又注重鼓励创新。在严格监管完善制度强化服务等方面与市场主体一道,推动我国支付清算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些方面的发展情况刚才潘松副秘书长在介绍的时候我想通过那些大量的数据应该能够有一个更清晰的反映。


与此同时,我们面对支付清算行业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和新要求也是在十九大对我们整个定位以后,支付清算行业实际业面临一种新的定位。这种新的定位实际上也是在我们整个行业由高速发展到追求高质量发展的阶段转变。那么在这种转变过程中应该说支付清算行业所面临的问题也更加复杂,我们每一个市场主体包括监管部门在内所面临的任务也更加艰巨。这些情况我觉得刚才在潘秘书长介绍的报告中都有一些全面的反映和深入的分析。


那么,整个报告同时也对一些重点难点和热点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因为我们今天拿到的是报告版,可能大家还感受不到,其实我们在看整个完整的报告的时候这点感受还是比较深的。那么针对2017年支付清算行业的一些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实际上报告也给出了很多颇有价值的政策建议。


此外,报告通过对支付领域认证发展对外开放新格局和电信网络反欺诈等三个专题以及在每一个章节共记16个专栏的形式介绍,我觉得既使我们整个报告生动活泼可读性强,同时也充分反映了一些重点工作的来龙去脉和背景情况或者说一些基础的工作。这些方面通过专栏和专题的形式既保证了整个报告的流畅,没有因为这些特别需要解释的东西打断他的表述,但是同时围绕每一个题目又给了我们很多很深入的参考。所以,之前的很多期的报告也是这么做的,我觉得这也是坚持下来的一个很好的做法。那么这些做法同时对我们宣传普及支付清算领域的许多相关的基础知识还是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的。


总体上,整个报告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好话说完之后总是要提一些建议好像才显得完整。我们不说是批评,只是说是建议。有一些纯是属于个人的两点建议,不一定对,仅供参考。


一个是我觉得在整个报告第8章专门给出一章对金融科技进行了介绍和描述。在我看这一章的时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我们这个报告也学会蹭热点了。尽管说我们整个支付对金融科技的发展需要特别的关注,因为整个金融科技发展至少从目前来看,在支付行业中的应用比在其他金融领域的应用要更未成熟或者应用的要更早更广泛更深入,所以这点是毋庸置疑的。所以我们从事这个业务要应用科技发展的最新成果,也就是特别是金融科技发展的一些最新成果。但是虫支付清算的角度来看,我们这一章的内容还是显得比较单薄。更多的介绍了金融科技,而只用了其中的一节去和支付清算进行了关联。如果能够再聚焦一些从支付清算的角度看发展效果会更好。因为整个报告还是立足于支付清算行业,整个金融行业有很多人发布金融科技的报告,我们要各自有重点,这是一个感受。


第二个感受就是报告的最后一章是政策法规和监管制度。当然在前面各章政策法规和监管制度,实际上对相关的法规制度变化都有所提及。这是在整个报告对法规制度还是给了大量篇幅的。但是总体感觉报告对法规制度的介绍分析宣传和改进的建议等各个方面还可以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需要进一步加强。报告对整个法规制度不应该是简单的罗列,尽管对一些制度也做了一些分析,我觉得还是不够。对这些制度出台的背景,对它的一些作用,怎么正确的理解,对一些政策措施我觉得还是需要进一步的加强,特别是对咱们整个支付行业发展影响比较大的这些政策措施。比如说像2017年发布的扫码支付的规范,人民银行发布了一个是技术规范一个是业务规范,条码支付业务从2012年试点开始到2013年一些机构大规模的要推出,当时有一个展厅实际上也没得到更好的落实。随着整个技术发展,包括一些条码基础标准的成熟,这几年条码支付应该说发展的还是比较快的。但是,在这过程中实际上没有一个很好完整的制度规范,一直到去年12月份,终于才有了这两个规范。那么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和业务规范的制定应该说充分体现了人民银行鼓励支付创新和防范支付风险并重的原则,根本目的是要通过明确业务规则和技术规范,趋利避害,既有效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又能够推动条码支付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那么这两个制度的落地需要相关市场主体正确理解,认真执行,也离不开包括我们支付清算协会在内的有关各方细心解释和广泛宣传。


当然,行业报告应该说也是解释和宣传的有效途径之一,因为相关内容报告里有所提及,但是分量还是不够,明显写的有点薄弱。这两个规范去年12月份发布,今年4月1号正式实施,发布的时候人民银行业配套做了新闻稿,也做了答记者问,也组织了一些必要的宣传。4月1号也过去了,现在差不多一个月,从执行效果来看,实际上并不是很到位。相对而言,商业银行和大部分的支付机构做的还比较认真,执行得比较到位,但是有个别支付机构在这方面还是明显执行不到位,在故意逃避。基本上还是玩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一套。要么是故意逃避回避干脆什么东西也不做,要么是做了一些变通的处理来应对这件事。我们也接到这方面的投诉,也约谈了相关机构,并且要求限期改正,下一步也会视情况做出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同时,在4月1号以后或者说4月1号前后,实际上相对来讲我们觉得整个舆论还是比较平稳的。但是,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特别有一些个别知名专家对部分政策措施提出了置疑,在置疑过程中特别是对静态扫码支付的500元标准限额规定不恰当等说了一些事情。那么我们觉得一项政策的出台有不同的声音是很正常的现象,但是作为我参与这样一个政策制定的参与者,我觉得有不同的声音正常,但是不正常的是我们现在有一些专家没有认真的研究,没有充分的了解,没有全面的了解这个制度本身的一些内容,只是断章取义,听说了一下甚至,反正现在大家都浮躁,这家专家也着急,发言场合多也顾不上认真学习,但是又着急说,这种评论或者说这种评价就不正常。


借这个机会我也想稍微做一点解释,对条码支付的事情。一个就是两个规范,我们人民银行发布的两个规范,针对条码支付的技术特征实际上分了四个级别,就是ABCD四个安全级别,相对应的支付业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从A类的没有任何限制到D类500元限额是针对安全级别不同做出的规定。而不是这500元对所有的扫码支付做出了限额,只是对其中安全级别最低的D类做出的。所以说专家也好,媒体也好,在宣传引导的时候还是要明白。所以这还是特别的要注意条件,不要有意或者无意的做一些混淆。静态码便利,成本低,打印方便,但是安全性是比较差的,容易被不法分子替换植入木马病毒等,这些东西还是会给我们的客户造成一定的资金损失,特别是因为在某一个点上有病毒后对整个客户信息的安全都产生影响。就是这几年这方面的案例已经不少了,所以我们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实际上是收到了大量这方面的案例的。那么通过一定的限额,既能够满足小微商户和消费者对便利性的需求,也有助于控制资金风险和信息风险。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安排能够引导、督促、倒逼之机构提升支付服务的安全性。要对客户负责的话,要想更多的占有这个市场,那你就要用更高的安全等级去提供之服务,这样也能够把整个支付服务市场的总体安全水平有效的提高上来。


第二个从商户角度来看,允许采用静态码,本身就是考虑到了小微商户的精英成本和遵循小额偏重效率,大额偏重安全这样的思路所做出的制度安排。假定我们一个商户大量的交易都超过了500元单笔,导致我们的消费者不能够顺利的完成支付,那么这样的商户我想无论如何,还是应该投入一些成本来采用安全级别更高的动态码这样的东西。应该主动提升条码支付的安全级别,因为大家都在说,每一个商户都说顾客是上帝,那真正的为了上帝的利益和安全去做一些投入你又不愿意,这种好像也不是一种正常的经营方法。


第三方面,尽管现在我们有限额规定以后,包括之前有一些强调损失率不是太高,但是尽管损失率布告,但客户基数比较大,所以说再夺得比例很大的群体,特别是有了一些系统性的,至少在某一个局部突发性风险爆发以后,影响的人群是相当大的。影响面积会很大,从而导致公众支付信息会受到极大的伤害。


我们再说要求500元限额的时候有些机构出来说大部分虽然是500元以下,还有千分之几客户超过500元,比例不大,数量也大,这就是很矛盾的逻辑。在谈损失率的时候我们损失率不高,言外之意就是影响不大。倒过来谈限额的时候又说不行,限额尽管比例小,对我们的影响也大,这逻辑也说不通了。


每一项政策指定我们都是通过听取各个方面专家读者等意见上整体作出,不可避免最终所有政策都是利益调和或者说平衡的结果取得的都是最大的公约数。因为市场主体本身就大、中、小的各个方面,大家理解不一样。出台以后,不同声音不同理解也很正常。我们不能指望一个制度解决相关的所有问题也不能指望我们今天的一个制度解决未来相关领域所有问题这是很正常的现象。毕竟我们的市场业务都是在不断发展,技术在不断的进步,大家对支付的理解,对技术应用也在不断深化和全面。但是既然规则已经制定了,我们觉得认真执行规则就是必须的。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可以总结经验、教训,尽快的完善规则,而不是说我就赤裸裸的说不去执行这个规则。不要把精力花在想方设法逃避规则上,而不要只顾自己利益漠视规则,特别是大机构要带头依法守规。对自己有利的就遵守,对自己不利的或者说执行起来需要有一定投入,需要做出一定调整的这些规定就不去执行。再一个没有规则的市场中,我想所有的参与者最终都是受害人。市场需要我们大家客户,不光是商业银行,包括我们所有的支付机构,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整个市场好了,大家才会好我们支付产业才会持续健康的发展。


有点跑题,还是想借这个机会强调一下或者对相关事情做解释。回到今天主题我们还是希望协会的报告今后能够适当增加相关法律制度和业务规则的篇幅,并给予准确全面深度客观的解读,使我们报告能够在制度政策、宣传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也希望参与报告的编撰人员都是或者说通过编撰每年的报告成为支付行业真正的专家,在相关整车制度的宣传解释方面体现更强的权威性、公正性。也特别希望所有读者通过报告成为我们之行业的真正专家。


最后,也衷心祝愿我们今天报告发布能够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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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支付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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