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委:绿色金融规模增长收敛,机制建设加快

2018-04-10 14:52 16225

作者: 汤维祺 , 鲁政委(鲁政委为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

作者: 汤维祺 , 鲁政委(鲁政委为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


摘要:


• 2018年一季度我国绿色债券和绿色股票融资规模环比分别下降60%和10%;绿色证券投资基金数量零增长;绿色信贷增速也大概率低于历史平均,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增速出现收敛。

• 绿色金融制度基础正在加快完善,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制度的细化,以及绿色金融纳入人行MPA和再贷款等扶持政策,为绿色金融市场持续、健康和规范发展打下了基础。

• 规模增速下降和基础制度的加快完善,表明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模式正在从追求更快的发展速度,转向追求更高的发展质量。

• 绿色金融深化发展,需重点关注市场风险防控,并落实绿色金融财税、贴息、第三方担保、差别准备金和风险资本权重等扶持政策。

• 按照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精神,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以及农业投入结构的调整,将是绿色金融发展的重点领域。

 

关键词:绿色金融 市场规模 制度体系


2018年一季度,全国两会召开,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再次成为了关键词[1];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召开,强调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并进一步明确了新的环保目标[2];此外,环保税、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地方干部环境责任审计与追责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环保督察制度等制度,也陆续落地实施,生态文明“四梁八柱”的逐步成型。随着绿色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重要内容的绿色金融,也受到了更广泛的关注。

 

回顾2018年一季度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可以看到:尽管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出现收敛,但基础制度体系的建设却在加快完善,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模式正在从追求更快的发展速度,转向追求更高的发展质量。

 

一、绿色金融市场回顾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蓬勃发展,成为我国金融领域的一大亮点。根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我国绿色融资余额总计近9万亿元[3],成为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和结构调整的重要资金来源,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绿色发展和转型。而2018年一季度尽管部分数据尚未发布,但从已披露的信息看,绿色金融市场规模总体增速出现了放缓。

 

(1)绿色信贷

 

2018年2月9日,银监会集中披露了2013年至2017年6月国内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数据[4]。根据银监会披露数据,截至2017年6月,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8.22万亿元。而在3月21日人民银行陈雨露副行长在《人民政协报》发布的文章中披露,截至2017年末,21家主要银行绿色贷款余额超过8万亿元[5]。尽管没有详细的数据,但如果维持此前的增速,同期绿色信贷余额需达到8.82亿元,近9万亿元。由此,可以预期2017年下半年绿色信贷余额增速可能有所回落。

但2018年2月14日,人民银行《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17年第四季度)》披露,人民银行在开展2017 年第三季度宏观审慎评估(MPA)时,将绿色金融纳入了“信贷政策执行情况”。此外,还将优先接受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贷款、绿色贷款,作为信贷资产担保品进行评估,用于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和常备借贷便利。此外,随着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及部分其他非试验区绿色金融体系的探索不断深入,地方性银行机构,如城商行、农商行对绿色信贷的关注也日益普遍。这些因素将为绿色信贷规模在2018年的增长提供动力,绿色信贷将继续成为我国绿色融资的主导工具。

 

(2)绿色债券

 

绿色债券是我国绿色金融市场最大的亮点。2017年国内市场发行贴标绿色债券2486.13亿元,比2016年增长22.72%,占全球总发行量的22%[6]。2018年一季度,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继续增长。按照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的统计,我国市场第一季度发行绿债约合102亿美元,占全球总量的42.15%。

 

按照国内标准,Wind统计2018年第一季度我国绿色债券类产品合计发行3326.64亿元,截至2018年3月末我国绿色债券余额8029.36亿元,是2017年同期的2.5倍,比2017年底增长65.70%。但是进一步分析发行主体可以发现,第一季度仅农发行一家机构发行规模就达到3095.7亿元,占同期全国发行量的92.96%。如果扣除政策性银行发行的绿债,第一季度绿债发行规模230.94亿元,同口径下发行量同比增长126.6%[7],但环比下降60.30%。

(3)绿色股票

 

2018年第一季度,A股市场绿色环保产业上市公司IPO、增发、配股、优先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债共融资759.02亿元,同比和环比分别下降25.0%和10.9%。同期A股市场股权融资总额5129.50亿元,绿色股权融资在全市场融资中占比14.8%,比2017年提高2个百分点。

从Wind 环保概念指数[8]的走势看,从事污染治理的环保产业相关股票在过去数年中获得了一定的超额收益,但自2017年第四季度起,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回落,并在2018年一季度下跌速度进一步加快(参见图4)。这一方面是由于行业发展回归理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环保产业的快速扩张带来的潜在风险不断累积[9]。

 

(4)绿色基金

 

绿色基金是促进绿色投资、加快绿色资产周转的重要工具。然而随着绿色股票价格的下跌,绿色基金的设立也出现了回落。

 

按照Wind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一季度,全国公募发行的绿色环保主题证券投资基金54只,按发行份额合计规模547.52亿元。但2017年4季度以来未有新设立的绿色公募基金(图5)。

私募绿色基金的设立在2017年4季度以来,同样出现了回落。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也协会公示的私募基金,按关键词检索结果,截至2018年一季度,我国绿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499只,其中冠名绿色、环保、节能、新能源、循环经济的基金分别为56、144、46、233和20只。2018年一季度新设立的基金数量为21只(图6)。

除了证券投资基金外,绿色发展基金(或称绿色产业基金)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绿金委主任马骏3月28日在UNEP-FI、UN-PRI以及中央财经大学共同举办的“中国投资者责任和ESG投资报告”发布会上表示,全国已经设立了近250个绿色发展基金,其中大部分由地方政府牵头设立,增长势头非常迅猛[10]。

 

(5)环境产权

 

环境资产产权制度是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意义不仅在于明确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更为市场化手段推动节能减排提供了制度基础。碳排放权是所有环境产权中,市场化程度最高、市场发展最完善的领域。2017年12月19日,全国碳市场宣布启动,初期拟纳入发电行业合计逾1700家排放主体,预计覆盖碳配额35亿吨。而与此同时,自2013年启动的地方市场继续运行,并逐步过渡到全国碳市场。碳交易逐步从地方试点市场向全国市场过渡,给地方市场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碳市场活跃度下降。Wind统计数据显示,自前一个履约期(2017年7月)结束以来,各试点市场线上交易碳配额和CCER合计1724.86万吨,按照前一履约周期(2016年8月-2017年7月)同期交易量占全年交易量的比例推算,2017年8月-2018年7月间总交易量将达到4757.13万吨,比前一年度下降10.5%,为2013年碳市场启动以来首次出现交易量的下跌。

除了碳排放权之外,排污权、可再生电力证书等环境权益的交易也在积极准备,计划于2018年启动。按照环保部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的部署,2018年将完成全部重点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为企业主体的排污权进行确权登记,这将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推行提供支持。国家能源局则于2018年3月23日对《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对电网等输配电企业和自备电厂、直购电用户等电力市场主体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绿电)消纳责任(即配额指标)分配、管理和考核,以及与绿电配额相配套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承担绿电配额指标的企业,可以通过采购并消纳绿电获取证书,也可以从市场直接购买绿电证书,作为在核查期证明其履行了绿电消纳义务的凭证[11]。绿电配额管理与交易机制的推出,使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的方向上迈出了第一步。

 

二、绿色金融制度基础加快完善

 

尽管各项绿色金融产品的规模增长在2018年一季度都出现了减速,但是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步伐却并未放缓,尤其是制度基础的建设和完善正在不断加快。

 

(1)多方推进绿色金融信息披露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对于优化绿色金融产品开发、强化存续期管理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助于绿色金融市场的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在人民银行等七部委2016年8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就将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列入了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2017年12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下称“披露新规”),要求重点排污单位上市公司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披露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等具体信息;同时,鼓励其他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如不披露则需说明原因。在近期即将披露的上市公司2017年报中,即需要根据“披露新规”,按照“不披露即解释”的原则对企业环境信息进行披露,具体披露情况值得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也于2018年3月20日发文,表示计划在上市公司2017年报披露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情况,根据“披露新规”的要求研究修订环境信息披露指引[12]。

 

除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外,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工作也大步推进。2018年3月8日,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8〕29号),并以附件的形式发布了《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规范》和绿色金融债的信息披露报告模板。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绿色金融债在存续期内,将需按季度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新增绿色项目投放金额及数量、已投放项目到期金额及数量、报告期末投放项目余额及数量以及闲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等,并对期末投放项目余额及数量进行简要分析;并且在年报中披露投放项目实现的环境效益,以及所涉企业和项目的污染责任事故或其他环境违法事件等。

 

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也在加紧探索。12月16日召开的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中,启动了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初期自愿加入试点的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湖州银行、华夏基金和易方达基金,以及英国汇丰银行、Aviva、Hermes投资管理公司和Brunel养老金管理公司等十家机构[13]。根据3月19日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发布的信息,试点机构已经对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框架、原则、指标、方案和最佳实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对信息披露工作的落实,提出了行动计划[14]。

 

(2)第三方认证机制进一步强化

 

2017年12月26日,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对绿色债券发行和存续期所涉的绿色属性评估和认证工作,进行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15]。

 

不论是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还是银行间市场的相关规定中,均建议在我国发行绿色债券并上市交易的,采取第三方绿色认证。并且在实务中,绝大多数绿色债券均接受了第三方认证。但此前,对于第三方认证的机构资质,评估和认证业务的承接、实施、报告出具,以及监督管理等,均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指引》,将有助于提高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质量,促进绿色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绿色发展。

 

(3)绿色金融扶持政策逐步落地

 

人民银行2018年2月14日发布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17年第4季度)》中披露,人民银行在开展2017 年第3季度宏观审慎评估(MPA)时,将绿色金融纳入了“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中进行评估。MPA指标体系包括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外债风险,以及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七大方面,将综合评估结果作为差别准备金调整和合意贷款增长规模的依据[16]。绿色金融业务情况不仅会直接影响银行机构“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得分,同时也影响着“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在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结构性参数主要参考机构稳健性状况和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设定,由此改变对各银行机构业务规模的监管约束。MPA评估发端于差别存款准备率制度,能够有效地为绿色金融提供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因此,绿色信贷纳入MPA将对银行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带来显著激励[17]。

 

此外,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还提出:“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绿色经济的信贷支持,人民银行优先接受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贷款、绿色贷款作为信贷资产担保品”,用于向人民银行申请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和常备借贷便利。一方面,有限接受绿色信贷作为央行再贷款抵押物,有助于提高绿色信贷资产的吸引力,鼓励银行机构更积极地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另一方面,绿色信贷资产质量较高、期限较长,优先接受以绿色信贷为担保品有助于管控中央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同时降低央行对担保物的评级成本。

 

三、绿色金融深化发展的瓶颈与展望

 

在取得一系列可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需清楚地认识到,未来绿色金融的深化发展仍面临着不少继续突破的瓶颈。由兴业研究和兴业银行绿色金融部基于兴业银行绿色金融客户调研编制的“兴业绿色景气指数(GPI)”显示,2018年一季度以来,绿色环保产业总体景气度较高,未来增长预期也较高。但同时,部分细分行业,如水利水务、大气污染治理和新能源等行业的景气度出现较大波动,显示出绿色产业及绿色金融市场不确定性提升,潜在风险逐步累积。此外,GPI指数显示,资金不足、政策补贴到位率不高等,则是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障碍[18]。

 

因此,进一步深化发展绿色金融、扶持绿色产业的关键,需要强化市场风险的防控,同时优化对绿色金融的配套扶持措施。而各级政府、监管部门,以及主体正在加紧探索和完善绿色金融体制机制。随着绿色理念的不断普及,以及政策基础的不断完善,绿色金融市场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1)强化绿色金融风险防控

 

绿色发展的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升级,在引导环保产业加快产能扩张的同时,也为绿色金融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然而与此同时,绿色金融市场的潜在风险逐步显现,集中表现为神雾环保、沃特玛等环保企业屡现信用违约、部分地区地铁等低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面临叫停风险、动力电池和光伏装备等绿色装备和设备制造业出现结构性过剩等[19]。

 

节能环保产业大多具有较强的规模效应和范围效应,因而在行业扩张的过程中,企业间的规模竞争日趋白热化。然而客观上,环保产业同时面临着前期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较长、收益率较低且受上下游行业影响较大等特征。此外,在规模扩张过程中,部分企业忽视了对项目质量的考察,以及对企业自身技术、管理能力的强化。这些因素导致绿色产业资金杠杆逐步提高、金融风险不断积累。

 

因此,保障绿色金融市场长期、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弱化对“目录式”管理的依赖,强化对融资项目实际经营绩效和环境绩效的识别与分析,使绿色融资切实发挥出推动绿色发展转型的作用。

 

结合前文所述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绿色金融市场监管和风险防控具有了更加强有力的手段。除了在绿色金融产品开发过程中,强化绿色属性的评估和认证(即投前管理)外,对企业和项目披露的环境信息进行跟踪和评估,有助于完善绿色金融经营管理手段,更深入地认识企业和项目运营情况和环境效益。

 

(2)深化试点,探索绿色金融扶持措施

 

绿色金融产品需要经过第三方认证等过程,并且需要满足额外的监管要求等,因此大部分情况下发行成本会高于普通金融产品。尽早落地科学合理的配套扶持措施,将能够有效地调动金融市场的内在积极性,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绿色金融市场。

 

人民银行等七部委2016年8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财税优惠、贴息、将绿色金融产品纳入人民银行再贷款合格抵押物、将绿色金融绩效纳入人行宏观审慎监管(MPA)框架,以及政府支持设立第三方担保机制、绿色发展基金等措施。其中,绿色金融纳入MPA评估,以及任命银行再贷款抵押物两项政策已经开始探索;绿色发展基金也已经在各级地方政府、龙头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的推动下,加快设立。而除此之外,其他绿色金融扶持政策的推经则相对缓慢。

 

2017年6月,国务院启动了5省8地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工作,而部分非试点地区也在积极探索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一项重要内容便是绿色金融扶持政策的设计,包括财税优惠、贴息、第三方担保,以及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

 

此外,2017年9月,人民银行宣布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20]。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尽管发展目标和服务对象各有侧重,但是发展理念有着内在的一致性、主要内容和服务模式具有普遍的交集,发展目标间也存在相辅相成的协同效应[21]。因此,参照普惠金融的相关扶持政策,使定向降准政策惠及绿色信贷,为绿色项目提供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将对绿色发展形成强大的助推力。更进一步,还可以进一步探索为绿色金融设定差异化的风险容忍度。在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对符合规定的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使用75%的风险权重,通过差异化的风险容忍度鼓励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同样符合宏观调控的战略导向,并且具有更高的资产质量,完全有理由降低其风险权重。

 

(3)明确重点,切实助推绿色发展转型

 

绿色金融健康发展的核心标准,就在于判断其是否切实推动了绿色发展和转型。而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绿色发展”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核心理念之一,其所涵盖的内容也在不断延展、升级。4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研究“三大攻坚战”的思路和举措。会议明确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目标的战略部署,为我国下一步深入推进绿色发展指明了重点方向。

 

会议重申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要目标,即“到2020年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同时也提出了具体措施,包括: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等重大战役。除此之外,会议还进一步提出了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以及农业投入结构等四项结构调整目标。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绿色金融的发展目标在于引导资金退出煤炭、钢铁、有色、化工、建材,以及火电等产能过剩行业;同时,鼓励绿色环保、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为经济转型提供新的增长动能。值得注意的是,绿色金融在支持新兴产业的过程中,尤其需要注意防控市场风险,防止在绿色装备制造等领域形成新的过剩产能。此外,需引导资金退出生产效率低下、污染和能耗水平较高、环境不达标的落后产能,鼓励高效、低碳、环保的先进产能发展,替代落后产能。

 

在能源结构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能源消费总量数据,2016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占比达到62%[22],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比约为11.7%[23]。而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2020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将下降到58%,非化石燃料占比将达到15%[24]。绿色金融不仅需要抑制燃煤发电等产能增长、支持和鼓励新能源开发利用,同时还需完善碳市场、绿证交易等市场化的平台,帮助可再生能源突破发展瓶颈。

 

在交通运输方面,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2016年交通运输部门能源消费占比为8.9%,并且这一比例比“十三五”初期提升了1.5个百分点,并且还在持续增长。根据交通部2016年6月发布的《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十三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6〕94号)的部署,提升交通能效的手段包括优化交通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促进城乡客运绿色发展、提升运输设备能效、发展新能源交通,以及强化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推动污染防治与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要着力调整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目前我国铁路和公路客运周转量占比分别为32.7%和40.2%;货运周转量分别为9.7%和25.0%。值得注意的是,铁路货运周转量自2008年以来持续下降累计达7.8个百分点[25]。因此,绿色金融在绿色交通领域的重点,将聚焦于鼓励铁路货运发展、支持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以及扶持低碳、高效和新能交通工具与基础设施发展。

 

最后,在调整农业投入结构方面,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的目标。农业部2015年5月发布的《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以及国务院2016年10月发布的《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国发〔2016〕58号)中就提出了到2020年“全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的目标。为此,需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实行化肥农药精准施用等工程。而除了农业提质增效外,2018年2月发布的“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还包括以农业、民俗和自然风光为核心,发展特色旅游、健康疗养、文化教育产业,以及完善乡村水利水务、供气供暖、电力和环保等基础设施,强化乡村生态保护等内容。不论是十九大报告,还是2018年环保工作会议,都将乡村振兴和农业污染治理列入重点工作,习总书记也钦点农村厕所工程和养殖业面源污染治理,作为2018年的重点工程。因此,推动乡村振兴也将成为未来绿色金融重点支持的领域

 

注:

[1]关于李干杰部长记者会内容的详细分析,请参见《兴业研究绿色金融报告:统筹管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环保部部长李干杰记者会》。

[2]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8/0203/c1001-29804212.html

[3]具体信息请参见《兴业研究绿色金融报告:2017年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综览20180107》。

[4]http://www.cbrc.gov.cn/chinese/home/docView/96389F3E18E949D3A5B034A3F665F34E.html

[5]http://greenfinance.xinhua08.com/a/20180321/1753229.shtml?f=arelated

[6]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bond/market/2018-02-09/doc-ifyrkuxs7656907.shtml

[7]2017年一季度绿债发行量畸低。如果与2016年一季度相比,2018年一季度绿债发行量(扣除政策银行债)降幅达到61.0%。

[8]该指数涵盖从事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以及固废处理相关环节的65家上市公司。

[9]关于绿色环保产业市场风险的分析,可参见《兴业研究绿色金融报告:GPI指数跟踪(2018年3月)——充分重视绿色项目的经济可持续性20180401》。

[10]http://iigf.cufe.edu.cn/article/content.html?id=428

[11]关于绿电配额及证书交易制度的详细分析,请参见《兴业研究绿色金融报告:“绿电”市场化发展的第一步——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20180324》

[12]http://greenfinance.xinhua08.com/a/20180321/1753283.shtml

[13]http://greenfinance.xinhua08.com/a/20171216/1741035.shtml

[14]http://greenfinance.xinhua08.com/a/20180403/1754985.shtml

[15]具体分析请参见《兴业研究绿色金融报告:绿色债券发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20171217》。

[16]张晓慧(2016):如何理解宏观审慎评估体系http://finance.huanqiu.com/roll/2016-07/9242361.html

[17]具体分析请参见《兴业研究绿色金融报告:货币政策为绿色发展添翼——货币政策扶持绿色信贷的分析与展望20180223》。

[18]最新一期的GPI指数介绍和深度分析,请参见《2018年3月兴业绿色景气指数(GPI):固废危废治理景气度高20180401》和《兴业研究绿色金融报告:GPI指数跟踪(2018年3月)——充分重视绿色项目的经济可持续性20180403》。

[19]具体分析请参见《兴业研究绿色金融报告:GPI指数跟踪——充分重视绿色项目的经济可持续性20180403》。

[20]http://news.xinhuanet.com/2017-09/30/c_1121753887.htm

[21]具体分析请参见《兴业研究绿色金融报告:协同推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20171212》。

[22]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

[23]参见能源局2017年1月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24]具体分析请参见《兴业研究绿色金融报告:清洁能源将支撑我国能源消费增长——评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170106》。

[25]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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