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6家银行去年违规放贷近366亿元
6家银行共违规发放贷款366亿
刘家义说,审计署近期统一组织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进 行了审计,对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进行了审计调查。总体上看,各方投资实现了保值增值,截至2008年底,6家银行资产总额、营业利润总额和股东 权益分别比2005年增长59.5%、120%和107.5%;资本充足率自2005年以来保持在8%以上,不良贷款率平均在2%以下;安全度大为提高, 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不过,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这6家银行对基层分支机构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 些基层分支机构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虚假按揭贷款以及向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提供贷款215亿元,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未经批准立项的投资项目发放 贷款106.9亿元,因贷后监管不严有43.6亿元信贷资金违背贷款用途。总额达365.6亿。此外,部分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和公司治理结构仍不够完善。
有关部门和银行高度重视上述问题,积极整改。目前,已收回违规发放的贷款273亿元,其他违规贷款正在积极收回过程中,处理了489人次,还清理了相关规章制度。
另外,工行、建行、中信银行日前已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公告。
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19起
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表明,一年来,审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19起,涉案人员221人,其中厅局级42人。
刘家义说,审计署将上述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后,有关部门正依法依纪立案查处。
他说,从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情况看,大都具有违法犯罪主体侵占和转移国有资产以牟 取非法利益的特征,但犯罪形式、手段和方法隐蔽多样,主要表现有:滥用职权、违规决策以牟取小团体或个人利益;相互串通转移侵占国有资产,这类案件多属于 “窝案”“串案”;虚构交易、虚假担保、违规操作甚至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贷款;利用专业优势或内幕信息操纵股价从中牟利。
部分央企损失和国资流失达63亿
审计署对13户中央企业的审计调查表明,这13户企业多计利润12.86亿元,少计利润53.69亿元,多计资产9.67亿元,少计资产58.47亿元;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和违规操作等,造成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63.72亿元。
刘家义说,对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等13户中央企业的审计,审计资产总额占这些企 业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60%以上。同时,审计调查还发现,在企业经营发展方面,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相关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问 题,有关部门和企业积极整改。对多计和少计的账目,进行了调整;对已造成的损失,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对相关政策措施 不够完善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健全制度。
另外,审计情况表明,我国消费税制度不够完善。一些生产企业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压低产品出厂价,造成少缴消费税。
刘家义说,据对44户消费税应税企业测算,2007年和2008年少缴消费税116.15亿元,相当于这些企业同期实缴消费税的27%。
据了解,对消费税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税务总局等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正在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建议尽快修订预算法
审计署还建议,应尽快修订预算法,推进财政管理的统一完整和公开透明。为适应健全 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强财政管理的需要,有关部门应加快提出预算法修订草案,明确和细化人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管理责权,将政府收支全 部纳入预算管理,并从制度上为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供保障。
另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研究改进预算编制办法,细 化部门预算,逐步建立起部门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计划安排、中央转移支付分配与地方政府预算编制的协调和衔接机制,进一步调整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 支付比重,切实推进预算和投资公开,增强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保证依法执行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