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上海分行保理融资业务违规被罚百万 上海金融监管局依据沪金罚决字〔2026〕96-101号集中处罚6家机构
【贸易金融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近日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6〕96-101号),对6家金融机构及个人开出罚单,合计罚款167.5万元。此次处罚涉及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保理融资业务授信管理违规、员工行为管理违规以及利用业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等。
处罚决定书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保理融资业务授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100万元罚款;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款30万元;该公司时任主要负责人张珏、产品结算岗陶逸琦均被警告并分别罚款10万元;上海智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同样违规行为被罚款13万元,该公司时任总经理武云被警告并罚款4.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近年来已多次受到监管处罚。2023年12月,该分行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被罚没合计1734.5万元,时任行长顾清良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2025年1月,又因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信贷业务不规范经营等被罚1680万元,时任零售银行部总经理薛亮因虚增存贷款等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审慎经营规则执行情况的持续关注,特别是在保理融资业务授信管理和员工行为管控方面的要求日趋严格。对于屡次违规的机构,监管部门采取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显示出对重复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集中处罚反映出当前金融监管的重点领域,包括银行业务流程合规性和保险销售行为规范性。对相关机构而言,除面临经济处罚外,还可能对机构声誉和业务拓展产生负面影响,需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合规文化建设,切实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目前,相关机构尚未就此次处罚发布公开声明。根据监管要求,被处罚机构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向监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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