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B50成员雷鸣|科技助力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与应用——新技术、新平台、新模式
在全球经济发展大潮中,通过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驱动,推动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是摆在政府、行业和企业面前的现实问题。
文/广发银行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中国交易银行50人论坛(CTB50)成员 雷鸣
中国农业银行 唐时达
来源:中国交易银行50人论坛 学术成果汇编(2017)
政府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意义
在全球经济发展大潮中,通过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驱动,推动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是摆在政府、行业和企业面前的现实问题。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全面部署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有关工作。
《指导意见》将供应链金融列为重要任务之一。一方面是因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离不开供应链金融的支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如何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时间,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这需要以供应链金融为主的资金流和供应链的信息流、物流高度协同。另一方面,供应链的创新与应用也给供应链金融创造了新技术、新平台和新模式的发展空间。供应链中的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运用,有利于加快供应链金融新技术的落地。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推进各类供应链平台有机对接,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政企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有利于形成供应链金融的新平台。新技术和新平台相结合,有利于供应链金融发展出更为完善的新模式。
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科技痛点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在科技创新支撑下展现出了全新的面貌,基于供应链的在线融资、生态圈金融、自金融等创新模式初露端倪,但是当前金融与科技的结合还略显生硬,供应链金融在科技生产力上的挖掘才刚刚开始。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科技痛点,也是未来发力的增长点。
一是技术待更新。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供应链金融逐渐线上化,数据风控的运用也逐渐开展起来。但是,与供应链金融相关的数据质量并不理想,数据的真实性、安全性、流动性和价值性无法得到很好的满足。数据质量的不理想与现有的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数据存储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的限制有直接关系。一是供应链基础数据往往是线下采集,缺乏系统原生数据,许多电商平台的刷单现象就非常严重,银行往往需要依靠线下尽调确保数据真实性,成本高、效率低。二是现有技术无法有效保证数据的安全和正规使用。对数据安全的担心导致数据的生产和存储在私密而中心化的记账中心进行,数据无法共享与流动,更谈不上自动更新,数据孤岛林立。三是数据在金融上的运用集中在对信用风险的辅助判断,基于大数据的风控模型在供应链金融上缺乏实践,对行为数据的分析也还在起步阶段。如何发掘数据的金融价值是供应链金融科技面临的课题。
二是平台待完善。当前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可分为三类:大型核心企业基于ERP延伸构建的单核心供应链平台(如海尔日日顺平台)、产业互联网构建的撮合交易型平台(如宝钢欧冶云商、找钢网等B2B平台)以及银行自建的供应链金融生态平台(如平安橙易网)。这些平台主要运用了 “互联网+”技术,覆盖的是产品及原材料的交易环节。在对物流或资金流的控制上具有明显缺陷,数据价值也因而大打折扣。随着产品智能化和“物联网+”的发展,信息化的供应链将涵盖产品的生产、交易和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物流、资金流、交易流都可以实现数据化和电子化,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平台大有创新空间。
三是模式待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的核心之一就是风控模式,其模式与数据息息相关。当前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已经认识到了数据的重要性,但是对于数据的重视以及挖掘还远远不够。在当前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中,金融机构通常需要核心企业为上下游企业增信,数据风控处于尚处于辅助的角色,不能有效实现风险可控。同时,供应链金融如果仅仅依靠核心企业对其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信用捆绑,将大大提高因核心企业信用风险而产生的系统性风险, 在根本上没有超越传统信贷的范畴。供应链金融的创新最根本的是需要脱离单一信用主体的风控模式创新,运用新的技术,通过对交易、货物、资金的封闭管理,实现资金的自循环。
通过科技支持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为了解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科技痛点,供应链金融机构需要从新技术、新平台和新模式三个方面,加强科技运用,推动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与应用。
一是积极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
区块链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增强数据的安全性、提高了数据的价值性以及促进了数据的流动性。2015年10月《经济学人》的封面文章《The trust machine》开门见山的指出区块链是一台制造信任的机器,在任何需要信任的领域,区块链都可以有用武之地。
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分布式记账方式正好契合了供应链数据种类多、来源多、结构复杂的特点。金融机构搭建基于区块链的信息系统架构,可以与同样架构的供应链相联结,从而将相关凭证转化为智能合约并记录在区块链上,参与机构对智能合约进行鉴权并授权记录,既可保证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又可以实现信息及时共享。目前,大通、汇丰等国际大型银行已经启动了起基于区块链的跨国支付示范项目。国内中国中车集团牵头的“云链”项目通过运用区块链技术有效解决了多级供应商的融资难题,代表了供应链在新技术领域的创新方向。
二是搭建“物联网+”的新平台
在智能生产方式下,物联网应用将大量的传感器节点构成监控网络采集信息,一方面使得生产方式智能化,实现了供应链不同环节的无缝衔接,另一方面使得生产乃至消费等交易行为的可视化、数据化、信息化程度大为提高。目前,国内“物联网”的硬件基础已经具备,以感知科技、海康威视等传感监视设备企业已经推出了覆盖各行各业的“物联网”解决方案和大数据服务模型。金融机构可借助“物联网+”平台,充分利用多维数据比对和信息对称优势,形成与信用相关的数据,再以此为基础,整合线下的资源优势,建设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风险管理体系,在获取真实可靠数据,夯实服务基础的同时,有效促进交易环境的公平和诚信,实现自身发展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
要前瞻性的布局物联网的建设,金融机构应在“互联网+”的基础上进一步搭建“物联网+”平台,通过“物联网+”实现对交易活动中生产、贸易和使用环节的覆盖,为智慧供应链建立供应链金融协同的物联网基础。对于客户而言,这个平台应是一个完整覆盖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并集合了B2B、B2C、C2C和O2O等功能的供应链平台;对于供应链金融机构而言,这个平台应是集合了海量、可持续积累的真实交易和行为数据的平台。
在“物联网+”搭建的初期有以下几种途径可供供应链金融机构选择:一是与企业供应链ERP系统对接。二是与物流、电商、第三方支付等供应链服务平台对接,以开放的理念与第三方平台广泛合作,同时与政府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数据整合。三是在自建供应链融资平台上加载“物联网”技术,引入第三方大数据服务,提升自有平台的数据价值。
三是形成“数据质押”的新模式。
运用新技术、搭建新平台的最终目的是要形成供应链金融的新模式——“数据质押”。“数据质押”是指客户在接受金融服务时,将自身与信用相关的数据以“质押”的方式授权给金融机构使用,为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保障。
一方面,用数据“质押”符合担保标的无形化的发展趋势。数据具有无形财产和资产的属性,从财产角度看,姜建清在2014年的达沃斯论坛表示,“个体的数据其实就是个体财产的一部分。”。从资产角度看,世界经济论坛(2012)发布的《大数据,大影响》报告认为,数据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经济资产类别。
另一方面,以数据作为担保手段,不需复杂的担保手续和担保流程却符合风险控制的发展趋势。风险控制的发展趋势之一,就是从事后弥补向事前预测和事中管理的全面风险管理发展。金融机构通过“数据质押”对第一还款来源的安全性进行预测和管理,通过传统抵质押作为第二还款来源承担部分风险损失,从而真正的实现了对风险的预测、管理和承担。通过“数据质押”,金融机构能够实时、动态的掌握企业真实的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等交易数据,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和提炼,全方位的掌握第一还款来源的安全性,从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实现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的一体化。
新技术、新平台保证了客户信用数据的真实性、安全性、价值性和流动性,数据对于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作用将日益显著。“数据质押”使得金融机构摆脱了“开当铺”的传统信贷模式。同时无需核心企业对其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信用捆绑,大大降低了因核心企业而产生的系统性风险。以蚂蚁微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从一开始就采取预授信的方式,即根据客户数据进行主动授信,客户可以据此授信额度随贷随还。银行也紧跟其后,建行基于自建的善融商务平台推出了善融贷,平安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发票贷、税金贷也是典型的“数据质押”贷款。
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以“数据质押”的理念进行风险管理,挖掘数据的金融价值将重新塑造供应链金融的面貌。新技术、新平台和新模式相互依存,这三者所产生的合力将有效推动新时代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与应用,进而推动供应链的创新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