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重点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高素质涉外律师,维护“走出去”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周院生近日在接受《中国日报》专访时指出,为适应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需要,未来五年内,中国将着力培养1000名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建设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来源:国际商报e商讯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周院生近日在接受《中国日报》专访时指出,为适应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需要,未来五年内,中国将着力培养1000名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建设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据他介绍,2017年到2022年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培训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主要从事国际投资和并购,反倾销、反垄断,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以及国际商事仲裁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据悉,司法部每年向国家申请400万的财政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涉外法律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我们非常有必要建立一支具有国际视野、高素质的专业律师队伍为对外经贸活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他说。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步伐逐渐加快,大量中国企业“走出去”到海外进行投资和并购,随之而来的跨国纠纷案件和法律事务也呈明显上升趋势。
一个典型案例发生在2016年11月9日,国际仲裁判决中国工程公司追缴拖欠工程款一案胜诉终结。国际仲裁判令某迪拜公司赔偿中国工程公司工程款及损失,还判令支付中国工程公司80%的律师费用。
2006年9月3日,某迪拜公司作为总承包商中标某工程项目,并将该项目中的玻璃幕墙项目分包给某中国工程公司,合同总价约折合1.6亿元人民币。2008年金融危机使项目建设受到严重影响,迪拜公司致函中国工程公司终止合同。双方签订了《分包合同终止协议》,对已完工工程尚未支付的费用进行了清算,同时约定中国工程公司由分包商变为供应商,在原有分包合同的工作范围内继续供应产品,迪拜公司对所供应的产品按照进度进行结算及支付。但至2013年迪拜公司仍然未能完全履约,始终拖欠大额工程款。
中国工程公司几经交涉无望,委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迪拜分所提起国际仲裁。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技能和持之以恒的精神,经过近四年的仲裁,2016年11月9日,国际仲裁判决,中国工程公司追缴拖欠工程款一案胜诉终结。
周院生说,司法部将建立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数据库,该数据库内容会及时更新,入库的律师主要是各省市和地方律协推荐的符合条件的精英律师,考评参考相关律师的教育文化背景、英语语言能力,对相关涉外法律的熟悉和运用程度,以及相关的工作经验等。
周院生说,2017到2022年间,全国律协每年都会组织开展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活动,培训期间,相关司法机关的官员,法学教授,以及涉外领域资深的律师都会给学员进行授课,包括一些国际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的剖析等,跟大家进行面对面交流和互动。参加培训的律师学员也可以借此平台对他们关切的话题进行深入交流和分享经验。
培训后,通过考试测评,一些优秀的律师还被推荐到国外一些知名大学的法学院,相关法律机构,以及当地著名的律所进行培训,实习和开展交流活动。
据悉,2017年10月15日至11月18日,20名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赴美国国际法学会,以“跨境投资与国际贸易政策”为培训主题,通过理论课程学习,参观走访相关机构,律所实习三个部分进行了为期35天的培训活动。
2017年10月28日至12月1日,20名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赴英国BPP大学,以“国际商事仲裁”为培训主题,通过走访相关机构和律所实习,进行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
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墨海波说:“这次英国的培训开拓了我的视野,并且积累了很多现实的宝贵经验。”他此前参加了赴英国的海外培训和交流项目。
“培训期间,我进一步了解了英国的司法体制,相关法律和司法程序,这些有助于我今后再代理有关涉英纠纷案件中能更好地运用相关法律,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他说。
据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韩俊介绍,这次组织赴美的培训活动非常有必要,她收获颇多。
“通过此次培训活动,我们有机会跟美国的司法机关高级别官员和大律师进行面对面交流,进一步了解了美国的司法制度和法律程序,并且我们就一些关心的问题和社会热点话题进行了充分讨论,机会非常难得。”她说。
“我认为重要的是,我们要给年轻律师多提供一些类似的培训和交流活动,并且鼓励他们多参加一些国际大型法律会议和论坛,借此机会多多和国外同行进行交流和分享经验,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和水平,”她补充道。
2012年,司法部、全国律协制定了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旨在培养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全球视野、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和跨语言、跨文化运用能力的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高素质律师领军人才,更好地服务国家整体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前,已组织培训五批共300多名律师,先后赴德国、西班牙、美国、英国等国家学习交流。 (张琰)
延伸阅读:看看司法部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都做了哪些事儿?
涉外法律服务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的今天,越来越显示出“护航”重要使命。那么我国司法部在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方面都采取了哪些举措?
举措一:拓展领域
为“一带一路”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等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举办涉外法律服务展览推介会,重点推介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参与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拓展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协助中国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融资风险防范和维护权益机制。
拓展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做好涉外诉讼、仲裁代理工作。
积极为我国对外签订双边、多边条约,开展战略与经济对话、人文交流、高层磋商等提供法律服务。
协助我外事、商务等部门依法依规则制定对外经济合作、文化交流等政策措施。
组建办理国际追逃追赃业务的律师库,接受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或相关企业委托,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举措二:走出国门
推荐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进入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争端解决机构以及国际仲裁机构。
推荐优秀律师担任我驻外机构法律顾问。
3年内扶持我国律师事务所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至少30家代表机构。
组织优秀律师参加国际律师协会(IBA)、国际律师联盟(UIA)和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PBA)等国际组织活动。
举措三:打造品牌
2017年开展国家和地方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示范单位(项目)认证工作,培养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创建以我为主的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向国际社会展示我国律师的良好形象。
发起建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为我国律师与“一带一路”沿线其他国家律师的交流合作提供便捷高效的平台。
筹建“一带一路”国别法律信息数据库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信息数据库,为我国企业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投资和发展提供政策法律支持。
举措四:培养人才
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和培养纳入“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
完善涉外律师人才库,推荐给国家相关部门、国有大型企业。
打造涉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升级版。
在北京、上海、重庆、武汉等地高校建设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探索在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实习基地,加快培养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律人才。
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律师事务所的跨境服务能力。
发展涉外企业公司律师队伍,为企业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开展投资贸易活动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