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慌,“全民炒股”时代并未终结
号外财经讯随着“投资适当性”办法的实施,市场上充斥这一种说法:“适当性办法”来了,“全民炒股”时代要结束了!这是真的吗?
作者:高伟 来源: 号外财经网
号外财经讯随着“投资适当性”办法的实施,市场上充斥这一种说法:“适当性办法”来了,“全民炒股”时代要结束了!这是真的吗?
号外财经可以很明确的说:怎么可能会结束!A股的个人投资者高达1.25亿人,一条新规并不会让1.25亿人“转行”。虽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相对严谨周全,但也并非不允许部分散户的准入,更可能需要经过一些风险警示的流程,进而达到更好揭示市场风险的效果,而散户想要入市投资,也并非困难重重。
其实,这个问题监管层有过明确解释: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简称“投保局”)局长赵敏指出,所谓终结“全民炒股”是误读。不会搞一刀切,会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普通投资者依然可以购买高风险产品,但会获得更多保护。
赵敏说,投资者适当性从2007年开始陆续在基金销售、创业板、股指期货等领域实施,核心就是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规范的是证券机构的行为,需要对投资者风险偏好等进行分类,将产品分级,由机构进行匹配。在这过程中,机构有义务,投资者也有义务,需给机构提供真实的资料,以便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判断。
赵敏还指出,过去投资者买卖产品,没有一对一的分级,新规实施后,就从入口处把风险挡在门外了,当投资者买过高于自身风险的产品时会有一些提醒,另外监管层还有监督检查等方法,对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机构进行处罚。投资者在知晓风险的情况下,在特殊的风险提示后,投资者仍然可以买高出自己能力承受范畴的高风险产品。
其实,对于个人账户来说,需要满足两个条件成为专业投资者,一是,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二是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可以相互转化,但是经营机构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相比起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可以获得更多信息和更多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