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P2P资金存管“属地化”:画地为牢还是更利监管
6月1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总体来看,征求意见稿内容十分详细,每一部分均作出具体规定和具体时间节点,与此前广东和厦门出台的网贷机构管理实施细则或备案细则相比,亮点不少。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6月1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总体来看,征求意见稿内容十分详细,每一部分均作出具体规定和具体时间节点,与此前广东和厦门出台的网贷机构管理实施细则或备案细则相比,亮点不少。
其中,“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这一条在行业内引发了空前热议。有P2P网贷平台认为,仅局限于本地未免太过狭隘;但也有P2P认为,“属地银行存管”更利于监管层对平台实行监管,信息共享,长期来看应该会是一种趋势。而对于上海本地的P2P来说,它们更多的是担心来不及在8月末大限到来之前完成规定性的存管动作。
本地P2P“压力山大”
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明确要求,网贷平台在取得备案登记后,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银行资金存管并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金融办报备。其中“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这一条要求上海平台只能选择本地银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作为资金存管行。
据了解,其实此前北京也有类似规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巡视员沈鸿曾表示,在京的网贷机构原则上只能选择北京本地银行或在北京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由于具备网贷资金存管的银行并不多,在备案之前,在京网贷机构也可以找外省市银行进行存管,不影响整改验收。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5月31日,共有61家上海网贷平台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其中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有21家。在与上海平台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银行中,江西银行与12家上海平台签订协议,位居榜首;其次是新网银行,签约8家;徽商银行和广东华兴银行并列第三,分别有5家;其余银行分别签约1~4家。
从与上海平台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银行来看,目前仍以城商行为主,因此这19家开展上海网贷存管业务的银行中有11家在上海没有设立网点,签约排名前三的银行在上海均没有设立网点。
另外,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5月31日,共有42家平台与在上海未设网点的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含已完成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其中有13家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
可以看出,目前大部分签约和已上线的平台均是与在上海没有经营实体的银行签订协议,那么,这一“属地”要求可能将对这些平台特别是已完成上线的平台产生影响。
两大阵营有赞有弹
“属地化存管”一出,不仅是上海本地P2P,更在全国范围内引发热议。
“我们调研了七八家银行的存管系统,综合考虑后决定本月对接安徽的一家城商行,但看到上海的备案管理办法后,我们准备再等等,看看广东是否会跟进。若广东效仿,就白上线了。”上海的属地银行存管规定,让广州未上线的网贷平台迟疑不决。
“希望主管部门能站在平台角度多一些考虑,对于上线了存管系统的平台,面临的不仅是换存管系统的高昂费用和时间成本,更重要的是,若属地银行不能支持平台的产品运作,将严重影响业务的开展。”一家已上线互联网银行存管系统的广东网贷平台高管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网贷天眼数据,全国目前共有网贷平台1782家,签订或上线资金存管的平台共有196家,占比不足10%;其中超60家平台是非属地银行存管。在这60家平台中,不乏微贷网、PPmoney、翼龙贷、银客网、团贷网等大型老牌网贷平台。
目前,对“P2P资金属地银行存管”是否合理,在P2P行业内已经分出两大阵营,有赞有弹。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表示,网贷平台在选择存管银行时,会综合成本、用户体验、业务需求等多方面因素考虑,能否满足业务需求是网贷平台选择存管银行的重要考虑因素。监管部门对网贷平台小额分散的定位和以技术手段驱动发展的要求,让越来越多的网贷平台依托互联网以技术为核心开发资产端金融产品,这些产品均是纯线上操作。另外,某些产品须与合作机构或核心企业做系统的接口对接才能运行,在这些科技化的金融产品的设计、落地、运作过程中,不同银行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样,银行也没有办法为对接的每家平台都量身定制个性化的产品。若要求属地银行存管,资金存管工作的推进速度将大受影响。
方颂认为,虽然目前网贷资金存管市场也有大银行的进入,但大银行准入门槛相对较高,目前主力军仍是城商行和互联网银行。但城商行分支机构较少,互联网银行不允许设立网点。若按属地银行存管规定,依照目前存管系统对接需两三个月时间,仅依靠属地银行的力量,难以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暂行管理办法》给予的整改期限内完成。特别是一些中西部省份,按此标准,全省符合条件的银行甚少。
“让网贷平台和银行各自根据供需选择是目前推进资金存管工作的最佳方式。现在最紧要的是,赶紧让市场上的网贷平台实现资金存管,纳入监管。”方颂说。
壹宝贷总经理罗浩杰认为,属地化存管对已经上线存管的平台来讲,相对是不公平的,最好是“新老划断”,对于已经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需要有一定的豁免。另外对于互联网银行比如最近签约较多的新网银行,如果没有较好的豁免机制,对其业务开展也是非常大的限制。
罗浩杰认为,“属地化管理”有利于地方监管,基本应该成为各地监管部门的共识,最近盛传深圳也有类似的准备。
PPmoney理财CEO胡新也认为,该规定对已经上线资金存管的平台影响较大。为了符合这一要求,平台要么更换存管银行,要么变更总部地址。
“更换存管银行涉及到系统对接及费用等问题,更重要的是有哪些银行可选?而更换总部对公司经营、备案等影响较大。”他说。
但胡新同时认为,从监管层的角度来看,其出发点是为了更好地对平台实行监管,信息共享等;长期来看应该会是一种趋势。
新联在线COO陈智诚认为,在靴子尚未落地之前,这一细则是否“强制要求”可能还会根据市场行业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或具体解释。
“从监管角度剖析,银行在平台所在地设有营业网点,更有利于网贷平台信息披露及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及监管。这一举措试图通过打通线上线下、新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的信息壁垒,建立起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保持行业朝透明化、规范化的方向健康发展。”陈智诚表示。
这主要是因为,当网贷平台发生风险时,存管行如果设有线下网点,对资金账户的保护和处置在反应上会更加及时。从技术开发层面,选择本地银行也便于双方系统技术对接,节约沟通时间成本以及提升对接效率。此外,平台委托本地银行开展资金存管业务,更便于地方金融办随时获取该平台的运营数据以及对本地网贷行业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
但从平台方来看,特别是对于已经选择了非属地银行的网贷平台,这一细则如果强制执行,势必会牵一发而动全身,重新选择存管银行势必导致运营成本和时间成本的剧增。
陈智诚表示:“金融是严谨、精密的领域,网贷平台门槛提高对行业未来的发展绝对是利好。监管细则也是为了让行业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而不是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