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行要成立债转股公司了!
祁月 |2016-11-24 14:551302
新一轮“债转股”已经启动,首批债转股实施机构呼之欲出,其中,五家国有大行的“AMC”(资产管理公司)将很快落地。
新一轮“债转股”已经启动,首批债转股实施机构呼之欲出,其中,五家国有大行的“AMC”(资产管理公司)将很快落地。据财新记者从大行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大行,均表示愿意申请成立债转股子公司,以参与到“去杠杆”的进程中。各家银行方案基本一致,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亿元左右,成立专门经营债转股的投资子公司,按有关规定,交叉实施债转股。财新记者亦了解到,10月13日,银监会召集债转股试点银行开会,就银行成立债转股子公司一事进行讨论。监管层态度是积极、审慎,要求银行既要把事情做好,又要规范化运作,以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公开信息显示,11月22日晚间,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公告称,拟出资设立全资一级子公司——农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司债转股业务,注册资本100亿元。农银资产专门处理债转股业务,主要经营和办理与债转股相关的债权收购、债权转股权,持有、管理及处置转股企业股权等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
原标题:农行100亿元打响头阵 5家国有大行“AMC”或很快落地银行成立债转股子公司事项已进入实施阶段,农行已打响头阵。11月22日晚间,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公告称,拟出资设立全资一级子公司——农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农银资产),专司债转股业务,注册资本100亿元。农银资产专门处理债转股业务,主要经营和办理与债转股相关的债权收购、债权转股权,持有、管理及处置转股企业股权等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今日财新报道称,从大行相关人士处了解道,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大行,均表示愿意申请成立债转股子公司。各家银行方案基本一致,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亿左右成立专门经营债转股的投资子公司,按有关规定,交叉实施债转股。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武雯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银行主动成立AMC一般处于两个原因,一是看好不良资产的大市场,二是帮助自身消化不良。“对于现在不良压力很大的银行来说,还是有动力成立AMC进行债务处置的,更偏向第二种原因。主要目前债务市场也是买方市场,银行在对接资产管理公司的时候议价能力较弱。”武雯如此表示。农行不良贷款规模居于五大行之首,不良贷款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三季度末,农行不良贷款余额2298.22亿元,不良率2.39%。相比之下,工行、建行、中行、交行不良率分别为1.62%、1.56%、1.48%、1.53%。商业银行整体不良率为1.76%。银行设立债转股子公司此前已获得政策支持。10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称“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这标志着本轮债转股正式落地。此后,市场化债转股的大幕正式拉开。11月11日,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发改委已牵头17个部门,展开降杠杆和债转股试点工作,目前一些债转股的案例已落地,债转股的相应配套政策也正陆续出台。华尔街见闻提及,10月16日,云南锡业集团与建设银行签订总额近5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投资协议。这是全国首单成功落地的地方国企市场化债转股项目。锡业股份也由此成为A股第一家直接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上市公司。不过,上述《意见》对银行债转股作出了明确限定,“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并且,“禁止将‘僵尸企业’列为债转股对象。”农行也在上述公告称,该投资尚需取得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意见》鼓励银行向非本行投资子公司债转股,或者不同银行的投资子公司之间可交叉实施债转股。此外,《意见》还规定,“银行、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债权转让、转股价格和条件。允许参考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国有上市公司转股价格,允许参考竞争性市场报价或其他公允价格确定国有非上市公司转股价格。”市场化债转股指导意见出台仅一个月时间,建行已落地项目就已逼近1000亿元。分析师认为,此轮债转股不仅将成为处于困境中龙头企业的救赎,也为AMC带来一个万亿级别的新增长空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市场化债转股指导意见,标志着中国新一轮债转股大幕正式拉开。其中明确,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关于债转股的资金来源,指导意见允许实施机构向社会投资者募集,包括各种受托管理的资金;在债转股对象上,则明确规定禁止将“僵尸企业”列为债转股对象。10月16日,云锡集团与建设银行签订总额近5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投资协议。锡业股份也由此成为A股第一家直接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上市公司。本周,建行、山东省国资委、山东能源集团共同签署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合作协议,涉及金额达210亿。新华社主管的《经济参考报》今日刊文称,截至目前,由建行参与的多单涉及央企和多个地方国企的债转股项目,整体规模预计达950亿元。已经披露的债转股项目的企业包括武钢集团、云南锡业、厦门海翼集团、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交通投资集团、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山东能源集团。除了武钢集团为央企以外,这些企业均为所在区域的重点国资企业。至此,这一轮债转股的核心问题逐渐明朗,债转股的对象、实施方式、资金来源以及市场机会更清楚的被市场认知。国务院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禁止将“僵尸企业”列为债转股对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称,本轮债转股,针对的是企业杠杆率过高的问题,而不完全是不良资产的问题。他称:此次债转股的对象并非僵尸企业,而是某个行业或是某个区域中的具有龙头地位的重要企业,这些企业有活下去的价值,也具有盈利前途,这些企业能够通过债转股的方式降低杠杆率、减轻包袱,从而赢得结构调整的时间和空间。国泰君安分析师张华恩也表示,当下周期龙头的股价弹性受到三个因素牵制:宏观经济景气不足限制整体盈利修复;高资产负债率拖累了生产经营、转型升级能力的同时暴露了信用风险;行业竞争格局未明显改善。而债转股的深入推进,将有益于行业龙头资产负债表的边际修复,杠杆率的降低、债务风险的去化有助增强企业资本实力,加速市场的出清与落后产能的淘汰。张华恩认为:当下宏观景气的上升为龙头实施债转股,实现降本增效推进供给侧改革提供了温床,具有优质、稀缺性资产的行业龙头将受到市场的重新认知。不过,也有分析师保持谨慎。德银在上月一份报告中则表示,这些措施只对债务进行了重组,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善企业运营,只能暂时缓解面临困境企业的负担。而且,如果在去产能和提效率上没有真正的改革,那么这些广泛采用的债务重组方案,还可能在更长时间内加剧债务问题以及资本的错配。从目前披露的方案来看,此次市场化债转股均采用基金方式募资资金,撬动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建行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债转股融资方案显示,将设立并购基金,阶段性优化调整建工控股合并财务报表,并设立并表型基金投资建工控股承接的PPP项目。《经济观察报》报道称,在这些社会资本中,银行的资管或理财资金未来也有对接债转股项目的可能。报道援引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引入理财资金是本轮市场化债转股的重要特点之一。他表示:对于一部分资管资金来说,其有参与这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的愿望,引入这部分资金,将能够满足这部分资金的需求,并增加债转股资金的供给。国泰君安分析师张华恩认为,从实际银行利用其集团子公司深度参与债转股中可以看出,银行对优质资产的股权有积极的兴趣,同时通过基金模式一方面可以规避道德风险,另一方面在最大程度上可以将优质资产收益留存在银行体系内。在债转股推进过程中,银行具有独特的信息优势,在具有国企背景或优质资产的公司债转股实施中有积极动力。不过银行体系本身承载量有限,而且股权处置经验相对薄弱。因此,张华恩认为,“次优”、有出表需求的不良资产,可能就会剥离出售给AMC 及地方 AMC,从而实现差异化分工。而国务院指导意见也提及,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有关企业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在资产处置、企业重组和资本市场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开展债转股提供了市场化的主体条件。招商证券分析师马鲲鹏、邹恒超、许荣聪等人在上月报告中称,虽然本轮债转股可多主体参与,但AMC公司凭借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的多年经验,在债转股方面仍然是最有经验和能力的机构,在多样化的处置过程中,AMC都能参与进来。报告称,银行不能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但存在两种间接参与方式:1)银行将向第三方转让债权、由第三方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第三方可以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AMC公司在不良资产债转股方面深耕多年,具备先天优势;2)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报告写道,预计债转股短期内将以个案和试点为主,中长期内逐渐演变为常态化的资产处置方式之一。考虑债转股的资产类别并不局限于不良资产,正常、关注类贷款皆可转股,未来市场空间巨大,总规模将达到万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