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投资新政出台
资金运用渠道扩展到投资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无担保债等领域;有分析指短期对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的实质性影响有限。
在投资额度方面,根据上述通知,“投资无担保债券计入企业(公司)债券的余额,按照根据《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投资有关无担保债券的余额,不得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15%”;“投资债权投资计划的余额,人寿保险公司一般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6%,财产保险公司一般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4%”。
值得注意的是,偿付能力充足率在此次保监会公布的一系列规定中,均成为规范保险公司投资领域的硬性指标:要求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保险公 司,最近两个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120%以上。对于无担保债投资而言,“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的,不得投资无担保债券;连续两个季度偿付 能力充足率降至150%以下的,不得增持无担保债券”。
“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国债利率处于历史低位,金融债利差大幅低于历史平均水平,信用产品的投资就显得尤其重要。” 一位保险系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管对《财经》记者说,“目前信用产品的利差仍具一定吸引力,部分无担保债的信用利差足以覆盖其信用风险,投资该部分无担保债能 够在信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有效提升保险资金整体投资收益。”
在股市投资方面,保监会在近日下发的《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业务的通知》中规定,保险公司要改进股票资产配置管理,强化股票池制度、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依规控制总体风险、加强市场风险动态监测。
保监会还决定对保险公司股票投资实行备案制。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公司股票投资能力标准》和市场化原则,选择股票直接投资或委托投资方式。一些符合标准的中小保险公司可以获得直接投资股市的资质,无须再假手其他资产管理公司。
不过,保监会的相关领导日前在成都举行的培训上已经明确表示,保险公司规模小到一定程度,直接投资股票是有风险的,而且投资和收益也不相互匹配。
中信证券分析师黄华民则对《财经》记者表示,进一步放开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有利于稳步提升保险资金投资的核心投资收益率,弱化股票市场波动对保险资金收益率的扰动,有利于保险公司将更多精力放在承保主业上。
3月底,保监会资金运用部已在四川成都举行大规模培训,向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人员对一系列新政策进行了解读。因此4月7日保监会将一系列文件在网站上公布时,市场对上述保险资金运用的新政策的效果已经有了充分的讨论和预期。
“经过较长时间的酝酿和试点,保险业投资渠道的逐步拓宽已呈水到渠成之势。” 中金公司保险研究员周光在上周发布的分析报告中如是说,“但从短期来看,受制于经济形势、利率环境和保险资金的风险控制要求,新增投资渠道对于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的实质性影响较为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