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科技金融将得到创新发展
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描绘了未来5年科技创新发展蓝图。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国国家综合创新能力要进入世界前15位,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科技进步贡献率从55.3%提高到60%。
来源:新华社 记者余蕊
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描绘了未来5年科技创新发展蓝图。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国国家综合创新能力要进入世界前15位,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科技进步贡献率从55.3%提高到60%。
值得注意的是, 《规划》包含多项创新内容,也是我国有关科技规划的文件名中第一次加入“创新”二字。“创新不仅仅是科技概念,更重要的它是一个经济概念。”一直参与规划制定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部部长吕薇表示,“创新是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品开发到成果转化和市场开拓的全过程,《规划》体现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科技与创新的结合。”
《规划》最显著的创新,是不仅关注科学技术研究本身,而是更多面向国民经济的主战场,关注创新的全链条和各要素,比如科技金融问题。”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司长许倞介绍。
《规划》明确要求,“要健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金融体系。”预计未来的科技金融可能发生以下可喜变化或趋势:
首先,间接投资远多于直接投资的现状将会得到改变,直接融资比重将大幅提高。《规划》明确提出,“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强化对种子期、初创期创业企业的直接融资支持。”
预计政府和市场对创新创业企业投资的规模将会增大,直接投资的方式将更为普遍。在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带动下,创业投资基金的种类将更为多样,规模将会更为壮大;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将进一步得到发展;社会资本将更多地流向高新技术产业;保险资金和境外资本也将更多地投向创新领域。
其次,融资渠道将更为多样,创新创业企业可从多层次资本市场获得支持。《规划》指出:“支持创新创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这意味着今后创业板市场将进一步改革,会更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发展;沪深交易所股权质押融资功能将被进一步发挥;创新型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质押融资、债券及股债相结合、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债等多种途径,从多种资本市场募集资金。
第三,科技和金融将会更为紧密的结合。金融资本将从实验研究就开始参与,一直贯穿中试,再到生产的全过程。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会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方式,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实现投贷联动;支持创新的信贷产品和其它银行金融产品的种类和规模将会增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将更为简化,风险将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