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联手促进汽车消费
卢铮 | 2009-04-0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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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由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下发的《意见》指出,将推进汽车消费信贷管理条
这份由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下发的《意见》指出,将推进汽车消费信贷管理条例制订工作,完善个人征信管理,根据金融机构根据信贷原则和汽车流通企业的特点,制定差别化授信条件,创新担保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满足汽车流通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稳步发展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推动保险机构与汽车消费信贷机构进一步加强合作。
《意见》要求,尽快修订《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引导汽车流通业合理布局,支持有条件的汽车流通企业通过跨地区兼并重组、发展连锁经营,加快创建自主服务品牌。贯彻落实汽车消费税调整政策和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购置税的政策。
《意见》要求,尽快修订《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引导汽车流通业合理布局,支持有条件的汽车流通企业通过跨地区兼并重组、发展连锁经营,加快创建自主服务品牌。贯彻落实汽车消费税调整政策和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购置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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