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对银行业意味着什么?
笔者在这里所说的债转股,是指企业将所借商业银行的债务,按一定价格转为企业股权的行为。其结果是,一方面企业的负债率会因此而下降,自然将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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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这里所说的债转股,是指企业将所借商业银行的债务,按一定价格转为企业股权的行为。其结果是,一方面企业的负债率会因此而下降,自然将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改善资金状况,为后续发展打下基础;另一方面,银行账面上可能会出现的坏账也得到了调整,变成了对外投资,这对缓解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的增长态势,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优化资产结构,都有积极意义。近日,中国银行(601988)就与江苏熔盛签订了有关债转股的协议,这被视作新版第一单。在稍早前的全国两会期间,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经过“部长通道”时表示,目前有关银行资产“债转股”事宜还在进一步研究中,需经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和技术准备才能推开。全国政协委员、前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梅兴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提出,银行可在重点领域实施债转股,发挥债转股在去产能中的作用。
“股龄”在十年以上的沪深股市投资人大都还记得,债转股是在上世纪后期我国资本市场颇为流行的一种资产处置模式。当时的背景是,企业坏账率居高不下,严重拖累了商业银行,而商业银行本身也没有力量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于是也就有了债转股的尝试,并且很快得到推广。债转股的确解决了不少账面上问题,但商业银行成了企业的股东,又拿了储户的存款用于股权投资,这就带来了一些新的矛盾和冲突,在某种程度上也隐藏了相当大的风险。1995年通过的《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这就在法律层面上关闭了企业向银行债转股的通道。当时之所以要这样做,一是面对那时一窝蜂式的债转股操作中暴露出了诸多乱象,需要从根本上予以解决;二是要让商业银行回归其本位,严格按分业经营的模式运行。此后,商业银行开始了整顿,对包括企业股权在内的非银资产作了剥离,随后又有注资。于是,债转股也就不再存在了。如今债转股新版形式再回江湖,自然有其特殊的原因。笔者判断,主要还是由于企业的负债太高,以及商业银行再度面临不良贷款率明显上升的趋势,需要多管齐下予以化解。而债转股作为以前有过的一种实践,便重回了人们的视野。当然,现在有了《商业银行法》,按规定债转股必须经过特批,而且从操作层面上来说,是需要认真研究相关规则,以有效防御风险,力求使各方面的利益都能够得到保障。
对商业银行来说,再度推行债转股,当然是出于账面上资产结构调整的需要,但这只是一个浅层次的问题。从深层次来说,现在被纳入债转股的企业,往往是那些暂时遭遇流动性危机而陷入周期性低谷但发展前景依然可观的企业。而商业银行尽管是被动地持有这些企业的股权,却应该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参与企业的管理乃至行业的整合。特别是行业整合,商业银行应该说还是有其自身特点的。在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通常都会扮演投资银行的角色,在产业整合中发挥作用。即便在实行分业管理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与企业主要就是发放贷款的关系,但也有企业评估以及行业研究的工作成分,因此发挥好商业银行的长项,通过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在产业整合上还是能够有所作为的。这样做,不仅为有效管理并处置所持股权提供了更多机会,同时也是为行业发展作出了贡献。从未来的发展看,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正受到越来越大的挑战,需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投资银行当然不能算新业务,但在今天的新情况下的确又有了全新内涵,由此,商业银行有效切入债转股业务,还是有着不小的想象力的。
这么说来,债转股重出江湖,对商业银行来说,很难说是好事还是坏事。但既然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就必须要去应对,更多按经济规律和市场原则,用市场化手段去推进,尤其有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措施,有各种约束行为与规范。显然,通过开发投资银行业务,主动化解债转股的风险,将其作为一个新的发展机遇,也许是各方最希望看到的结果。从资本市场角度说,债转股会促使人们调整对上市商业银行的估值,而其重点则在于商业银行如何处置这些股权,而这又给股市投资者提出了新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