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揭秘:中国的僵尸企业
“僵尸企业”僵而不死,这句话已是老生常谈。但最近的消息确实,这些依靠政府补贴、常能严重过剩、耗损资源、排放污染的国有“僵尸企业”不仅不会死,而且要纷纷复活了。
作者:水木然 微信号:smr669
“僵尸企业”僵而不死,这句话已是老生常谈。但最近的消息确实,这些依靠政府补贴、常能严重过剩、耗损资源、排放污染的国有“僵尸企业”不仅不会死,而且要纷纷复活了。
据媒体报道,中国政府正采用一种新的方式来处理中国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此举可能会暂时缓解银行的压力,但却更可能给中国经济带来更多问题。这个办法就是让那些深陷困境的国有企业用股票支付逾期银行贷款和坏账,向债权人发行股票,而不是按期偿还银行贷款。
这件事对于股票散户有何关系呢?关系甚大。
首先,坏账率高的国有企业,基本属于产能严重过剩的煤炭、钢铁、石化等行业,其利润率是非常之低的,也就是说,企业经营本身已经缺乏任何增长点 了,那么这些原本应该在经济转型过程中被“改革”掉的企业,其股价市值就不应该高。如果银行想要让这些股份变成与不良贷款等量的金钱,那么就必须把这些市值不高的股票高价变现。如果只有个别企业这么干还不打紧,但目前的态势是,这类企业数量很多。
僵尸企业的背后隐藏了银行不良贷款率快速攀升的隐患。中国银监会数据显示,2015年四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2,744亿元(1人民币折合约0.1535美元),较2014年底大增51.2%;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67%,较2014年底上升0.42个百分点,较2015年三季末上升0.08个百分点,这已经是该数据连续第10个季度环比上升。这账面上万亿元的不良贷款,投入股市换成股票,势必对市场产生严重的影响。
其实类似的事情上世纪90年代我们也干过,当时为了帮助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中国曾经采取过对合适企业采取债转股的方式,帮助当年的国企脱困,同时也降低银行系统的金融风险。但我国的《商业银行法》却并不允许银行直接持有企业股权,因此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立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了即信达、华融、长城、东方等所谓的四大坏账银行来集中处理不良资产解决银行债转股问题。
然而,这一次的“债转股”方式比以前更为直接,把问题直接丢给市场解决。这看上去似乎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一方面解决了这些企业的资金来源问题,第二又减少了银行坏账。但由于企业和银行都是国有,经营者不像私有企业那么在乎企业的盈亏,反正不是花自己的钱,不在乎企业是否能减少产能,实行盈利。那么这些股票的价格怎么样才能上涨,最终让银行能从中套利,解决债务问题呢?正如前文所述,想要提高这些僵尸企业的股价,靠提高这些企业的生产效率已经不可能了,因此答案只能是依靠对股价的炒作,人为拉高价格套现。可以说,2016年的“政策牛”已经隐约可见了。
不良资产大规模“债转股”,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也难有先例。美国、日本在几次金融危机时处理不良资产的模式都是筹建资产管理公司统筹,背后以财政力量不断消化坏账的模式,并非把债务转化为股票,完全交给市场解决。唯数不多,但却与中国境况极其相似的是波兰政府实施股转债的先例。
上世纪90年代初,波兰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率超过了25%,欠债不还的也是那些重组难度大的大型企业。当时的波兰政府赋予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手段,允许银行债权转股权。这些方法起到了重要作用,到1994年初波兰已在改善不良信贷资产方面取得很大成功,累计盘活了全国的银行不良贷款问题。但这是我们知道仅有的成功案例,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政府绝对不敢轻易“债转股”。这等于直接用政府信誉背书,将承担极高的道德风险。
当年的波兰政府能侥幸成功,其原因还在于波兰已经完成了政治改革,有独立的第三方核算机构,并且整个社会有一套较为透明的舆论机制和监管机制,能有效监管金融机构的作为,确保不会有违规操作和腐败情况。在一整套体制性保障的前提下,加上一些运气,此政策才勉强获得了成功,实际上并不具有普适性,只能算是九死一生。但如果所有这些前提都不具备,也缺乏有效的监管,那么最后的结果比九死一生更惨——十死无生。
18世纪的英国政府由于开支过大,形成庞大的债务坏账。困难之际,英格兰银行灵机一动,利用当时以“南海公司”为代表的持有皇家牌照的国有企业“以股换债”,把政府债务置换为国有公司股票,然后利用政商勾结的关系制造利好消息,人为炒作股价,节节高升的股价使得英格兰全民投机疯狂购买股票。就在全民狂欢之际,机构投资人和国企在股票站到高位时抛售,大赚一笔,而跟风入市的中小股民猝不及防,亏的血本无归。这就是人类历史上著名的“南海泡沫”,其起因也是因为“债转股”的债务转移方式。当时,英国金融系统之腐败,监管之乏力,与今天的中国有几分相似。我们花这么多时间阅读世界金融史,就是为了今天不再被骗。
历史不会重复,但是会押韵。马克·吐温的名言在今天的中国一而再再而三地应验。这韵脚背后的旋律,唱出的是一曲金融风暴来临的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