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全力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昨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动员会,全面部署推进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牢牢把握创新创业这个核心主题、创新发展这个中心任务、体制改革这
昨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动员会,全面部署推进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牢牢把握创新创业这个核心主题、创新发展这个中心任务、体制改革这个根本动力,以松山湖高新区为龙头,积极探索示范区建设新路子,为全省全国创新驱动发展作贡献。
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省科技厅副厅长杨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科,副市长贺宇,市政府党组成员、松山湖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殷焕明出席会议。
徐建华指出,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东莞市贯彻落实国家、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是东莞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载体,也是我市厚植发展优势、力争“三个走在前列”的重要引擎。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决心、抢抓机遇,不辱使命、瞄准目标,全面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徐建华强调,要突出重点,牢牢抓住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关键环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系到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方方面面的工作,关系到我市未来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必须按照国务院的批复要求和省的统一部署,立足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整体建设框架,牢牢把握创新创业这个核心主题、创新发展这个中心任务、体制改革这个根本动力,以松山湖高新区为龙头,积极探索示范区建设新路子,为全省全国创新驱动发展作贡献。重点抓好坚持顶层设计,加强规划引领;坚持先行先试,完善体制机制;坚持高端引领,发展现代产业;坚持互动合作,推进协同创新;坚持优化环境,集聚创新资源等五方面工作。
徐建华强调,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全省全市的大事,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狠抓落实,确保我市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袁宝成要求各镇街认真学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各项政策和其他已经认定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成功经验,同时仔细梳理我市现有政策,推动我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走在前列。
杨军充分肯定东莞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他指出,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对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行了深入而系统的谋划,已经取得了很多亮点,相信将来一定会取得好的成效。
会议宣读了国务院《关于同意珠三角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
徐建华谈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
确保松山湖高新区 实现超常规发展
“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国家、省赋予东莞的重大使命,是东莞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东莞也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我们必须乘势而上,坚定信心。”在昨日的动员会上,徐建华强调,东莞要以松山湖高新区为龙头,积极探索示范区建设新路子,为全省全国创新驱动发展作贡献,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NO.1
各镇街应该如何正确看待建设示范区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
示范区不单单是松山湖的事
“自主创新示范区不仅仅是松山湖的事,各镇街都要参与进来”,徐建华在会上突出强调了全市各镇街如何认真对待松山湖高新区入选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事。
他指出,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要坚持顶层设计,加强规划引领。要坚持规划先行,借鉴先行示范区的先进建设经验,加快编制示范区远期发展规划和空间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战略方向、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谋划好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战略指向图”和“发展路线图”。要科学确定目标,争取各项考核指标的均量和增量排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1+7”组团中7个城市的前列,确保松山湖高新区实现超常规发展,争当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先行军、排头兵。
徐建华强调,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紧紧抓住但又不囿于松山湖高新区,确保各项工作在松山湖高新区扎实推进的情况下,灵活处理区域边界和空间布局等问题,形成全市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格局,最大限度发挥示范区对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NO.2
东莞如何利用好示范区“金字招牌”
对标北京中关村等先进地区
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
示范区建设能否取得良好成效,关键在于东莞能否把握好、利用好这块“金字招牌”。徐建华强调,我市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要坚持先行先试,完善体制机制。
他指出,我市获批参与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同时,也获得了政策先行先试权。自第一批示范区认定以来,国家先后推出14项新政策在示范区内先行先试。接下来,我们要加强对现有14项先行先试政策的学习研究,结合当前国家、省深化体制改革的新政策、新措施,进一步梳理完善我市现有政策体系,切实把先行先试政策细化、实化、具体化,形成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努力确保先行先试政策在明年得到全面落实。
同时,要加强政策创新探索,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的机制保障。对标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深圳和美国硅谷等先进地区,以松山湖高新区自身优势和东莞需求为出发点,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力争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建立协同创新体系、深化国家科技合作、完善创新创业孵化育成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等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加快构建更有利于聚人才、出成果、提效益的体制机制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
NO.3
东莞建设示范区的主攻方向是什么
发展现代产业 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
“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要把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作为主攻方向”,徐建华指出东莞必须坚持高端引领,发展现代产业。
徐建华强调,要紧紧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水平攀升,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培育国内一流、国际有竞争力的高端产业,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要聚焦东莞有基础、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制定和实施分阶段、有重点的培育计划,加强前瞻性、关键性和共性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大力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移动互联网、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努力使东莞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聚区。
要加强高技术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催生更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要充分发挥示范区的产业外溢效应,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我市传统优势产业,推动产业加快向价值链高端升级。
NO.4
如何更好推进协同创新
在开放、互动、合作、共赢中加快示范区建设
当前,协同创新、开放创新已成为全球创新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东莞应该如何更好推进协同创新?对此,徐建华指出要坚持互动合作,推进协同创新。大力推进开放创新、协同创新,努力在开放、互动、合作、共赢中加快示范区建设。
徐建华强调,一要加快构建协同创新体系。依托全市20多家新型研发机构、松山湖大学创新城等创新平台载体,推动技术、人才、资本、市场等创新要素高效对接,探索“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解题”的产学研合作创新之路。二要注重与其他示范区的互动合作。积极学习借鉴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深圳等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经验。三要推进与港澳台地区的共享合作,共建莞港澳台联合创新生态圈。四要积极探索与全球创新合作。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周、中以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等平台载体,大力引进国内外研发机构、创新科研团队、跨国公司来莞设立全球性或区域性研发中心、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等,推进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
NO.5
东莞如何加强创新生态和环境建设
突出加强创新生态系统建设
进一步优化环境、集聚资源
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键是要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和创新环境。对此,徐建华强调要坚持优化环境,集聚创新资源。
徐建华指出,接下来,要突出加强创新生态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环境、集聚资源,整体提升对创新创业的支撑作用。要重点建设培育一批公共创新平台,进一步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产业链载体体系,引导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新型创新组织,促进创新主体间的协同互动。要聚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众创空间。要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产业,加大对社会服务中介的支持力度。要抓好各项人才政策的落实,促进各类创新人才集聚。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举办创业论坛、创业沙龙、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大力营造容忍失败、崇尚创新的文化氛围,不断培育适合创新创业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延伸阅读
揭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四项所得税政策 正推广至全国
国务院于2015年9月29日正式同意支持广东省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示范区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
珠三角创建示范区采取的是“1+7”的模式,其中1是指以广州为核心,7是指示范区的范围包括除广州和深圳以外的东莞、佛山等珠三角7市。
此前,国家已经认定的示范区包括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深圳、苏南、长株潭、天津滨海高新区、成都高新区、西安高新区和杭州10个。
起源: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始建于中关村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始建于中关村,并先行先试了一系列自主创新政策。2014年12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更大范围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依托国家高新区,在天津、湖南长株潭以及东中西部一些地方再建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使先行先试政策在更大范围、更多地区发挥效益,把6项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推向全国,包括2012年最先在中关村试行的3条政策。加快落实先期已确定推广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非上市中小企业通过股份转让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融资(俗称“新三板”)、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以及随后推广的股权和分红激励、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等3项政策。
推广:
四项所得税政策正推广至全国范围实施
2015年10月29日,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精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的四项所得税政策正推广至全国范围实施。这四项所得税政策包括: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
除了国家推广的中关村试点政策,其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也在陆续出台相应地方政策。
东莞创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历程
●2015年2月10日
提出创建:省科技厅召集珠三角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和高新区领导开会,印发了《申报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提出了我省要申报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随后不久的2月16日,经市委常委会议决定,我市参与示范区申报创建工作,并向省科技厅上报了申报材料。
●3月3日
拜访部委:市委书记徐建华带队到科技部高新司进行拜访,与高新司赵玉海司长汇报了我市创建示范区的有关工作和想法,并沟通了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工作计划。4月中旬,根据省科技厅的要求,我市补充填报了示范区的有关材料。
●5月
迎接督查:国家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带队到珠海和广州,就珠三角示范区申报创建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并在广州进行了座谈。副市长贺宇出席了座谈。
●8月21日
省府办组织专项督查组,由省科技厅副厅长叶景图带队来莞督查示范区创建情况。省督查组对我市创建示范区的情况予以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意见。
●9月29日
下达批复:国务院已下发《关于同意珠三角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据了解,示范区面积将以国家核准备案的松山湖高新区面积为界限,暂不包括生态园,但在以后制定具体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时可申请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