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效票据池
信息来源:中国外汇《金融&贸易》2015年第2期 6月1日出版
信息来源:中国外汇《金融&贸易》2015年第2期 6月1日出版
作者:郭震峰
通过业务开展前的充分调研与精心设计,以及在业务流程、信息系统方面的充分准备,GY公司的票据集中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并在收益价值、风险规避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票据是一种集汇兑、支付、结算、信用、融资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信用支付工具,其应用的广度与深度正在日益拓展。对于分、子公司众多,并且已经实施资金集中管理计划的企业集团来说,票据业务同样存在风险。随着企业现金集中管理的完成,票据集中管理也势在必行。在操作得当的情况下,票据集中管理除了能够降低风险,还可以利用票据的融资性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从而使企业资金集中管理计划更加完善。
GY公司是一家产业多元化的资产经营集团,年销售额超过200亿元。自2005年开始实施资金集中管理计划以来,GY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此后,GY公司发现了新的问题:部分成员单位大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及融资,并采用了自行签发、自行贴现的操作方式。分散的票据管理模式,减弱了集团层面的资金管控力度,影响了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效果,进而降低了集团整体的经济效益。
为了逐步将成员单位的票据纳入集中管控范畴,GY公司开始探索票据集中管理。方案设计中,GY公司重点解决了开票额度管理、开票保证金及票据到期支付与内部存款联动管理、跨银行的票据业务管理三方面的问题。开票额度管理,是指集团层面需要采取额度控制甚至以代办签发票据的方式,对每个成员单位的内部授信额度和整个集团的开票总额度进行管理;开票保证金及票据到期支付与内部存款联动管理,则针对的是成员单位开票时的保证金或到期应付票据托收款由内部存款支付的问题;面对成员单位已经在不同商业银行办理的票据授信以及开出的应付票据业务,跨银行的票据业务管理需要解决各银行间的协调,并将票据业务与相关数据集中到集团层面。
企业开展票据集中管理,可以利用商业银行提供的票据池服务,也可以将票据池建立在企业内部或企业集团下属的财务公司。虽然各商业银行的票据池在具体功能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核心内容都是包括票据池管理与票据行为管理两个方面。结合企业集团的实际情况,GY公司决定将票据池建立在商业银行。由于GY公司已经建立了资金集中管理信息系统,票据池信息系统的建设架构就存在两种选择:一是在原有的资金管理系统中增加票据管理模块;二是使用商业银行提供的票据池管理系统。
在原有的资金管理系统增加票据管理模块的架构下,整个票据系统被分成企业前端应用、银行前端应用和银行后台应用三部分。在企业前端应用中,需要在原有的资金管理系统中新增票据管理模块,该模块设置在GY公司内,为集团总部及成员单位提供全面的票据业务管理、票据登记、背书、银行托管、票据质押等服务,同时提供与商业银行票据池的接口,向商业银行发送票据托管申请、质押等指令,能够实时查询银行票据办理的进度,还可以实现与多家商业银行的对接管理,因而为合作银行的遴选提供了很大的弹性空间;在银行前端应用中,银行业务人员通过该平台可以接收企业的票据业务申请,进行后台业务审核办理,并将结果反馈给企业应用端;银行后端应用为银行内部的核心系统,如同银企直连、信贷管理系统一样,酌情开放接口,提供与银行前端应用的对接。
如果使用商业银行的票据池管理系统,该系统会将身份认证功能集成到资金管理系统中,通过单点登录模式实现资金管理人员通过统一的入口进入票据池管理系统,进而操作票据业务;并结合资金管理系统的账户管理功能,实现对票据及票据专项资金的管控。
对比两种架构,GY公司认为,商业银行提供的票据池管理系统虽然也能满足票据登记、票据背书、票据托收、票据质押等功能的需要,但不能提供对内向集团总部资金中心贴现、票据额度管理、授信额度分配、资金预算控制等服务,在总体需求满足度上和第一种架构有较大差距,因而采用了在原有的资金管理系统中增加票据管理模块的建设方式。
在票据集中管理的基础上,若能实现票据在企业集团内的流通,则可以大幅降低企业的财务费用,同时可以更好地控制企业集团与成员单位的票据业务风险。然而,根据《票据法》,商业汇票的开具、转让,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这种严格的要求限制了票据融资特性的发挥。经过充分调研,GY公司认为,利用商业银行的票据池进行内部贴现是一种在现有法规框架之下行之有效的变通方式。通过对业务流程进行科学设计,GY公司实现了票据的安全入池托管,并保证了票据本金的顺利收回。
在开展内部贴现业务之前,首先需要选择业务合作银行,并做好相关准备。GY公司确定了合作银行应满足的条件标准:能够提供票据业务专项授信;开展票据业务具有一定的地域覆盖面;具备票据的揽收、校验、保管条件;能提供基于银企直联技术的业务系统。正式开展业务前,GY公司与合作银行完成了以下准备工作:签署专项授信合同及其他所需的补充协议;在票据业务办理支行开立相应数量的票据专用账户;确定票据揽收的方式及地点;合作银行提供业务系统的接口文档及其他技术资料,准备业务系统的测试环境。
由于内部贴现实质上是一种以票据为质押的内部调剂借款,实务操作必须以合规为前提。GY公司通过适当的流程设计,在合规的基础上满足了业务需要。首先,按照合作银行的要求,督促参与业务的成员单位签署与票据业务相关的各种授权书和承诺函,授权企业集团管理其票据、票据信息,以及与票据相关的资金;其次,要求各成员单位指定票据业务系统的操作用户,或全权委托企业集团资金结算中心进行业务操作;再次,要求各成员单位在合作银行分支机构开立一定数量的票据业务专用账户;最后,按照企业集团的要求,办理票据托管专用账户的资金定向归集手续。值得注意的是,最后一点非常重要,票据资金托收完成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定向支付给资金结算中心主账户,这是保障内部贴现资金能够收回的关键。
在GY公司的实务操作中,票据内部贴现业务主要包括票据登记与入池托管、票据内部贴现、票据托收等主要环节,其平台系统与业务流程见附图。
票据集中管理系统与业务流程图
票据登记,是指成员单位将票据要素录入信息系统,形成明细台账及报表。票据登记后,GY公司集团资金结算中心与成员企业均可通过信息系统查询票据的信息与业务处理状况。票据入池托管,是指成员企业依据与银行的协议,将已登记的纸质票据实物或电子票据移交合作银行保管,合作银行确认票据实物与所录信息一致后,进行相关权益义务的确认。进行内部贴现的票据,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特别是符合合作银行的业务规范要求,以降低违约及操作风险。合作银行主要的审核点包括承兑行和票据要素。承兑行应为政策性银行、四大国有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其他深沪上市银行,或被合作银行认定的“低风险银行”;票据的各项记载要素齐全,符合商业银行要求,即权利无瑕疵、无涂改、背书有效等;最为重要的是,申请入池托管的票据不得为以本票据池为担保开立的票据。
登记及入池托管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成员单位将票据实物交予合作银行,同时通过信息系统向合作银行发出入池托管指令。合作银行鉴定票据真伪及合规性,如审核无误,返还收讫回执并更新票据业务系统的记录状态。若发现票据存在已贴现、冻结或止付等情况的,则退票,同时更新票据的记录状态。
当成员单位对已入池托管的票据有兑现资金需求时,可向GY公司申请票据内部贴现。从操作层面看,内部贴现步骤较少、相对简单;但从业务的重要性来说,内部贴现却是方案的关键。申请企业通过业务系统选取合适的票据,发起内部贴现申请,同时将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及其他所需文件送交GY公司集团结算中心;集团结算中心受理后,核实相关信息,比照市场贴现利率,作适当调整(一般是下浮)后计算贴息,在一次性扣除票据贴息后,将余下资金划入至申请企业的内部账户;票据到期时,托收回款进入申请企业的票据托收资金账户,由集团资金结算中心归集至总账户,并直接从内部账户中扣还票据内部贴现本金,至此,申请企业和GY公司的借贷关系自动解除。票据内部质押调剂借款期限,从放款之日起算,一般调剂借款期限为票据到期日,GY公司有权酌情延长到账日。
票据入池托管时,应根据合作银行要求,填写相关托收单据,委托合作银行到期代理收款。票据到期后,合作银行根据协议代企业发出委托收款指令。收到托收回款后,将款项划入票据池专用账户进行还款处理。个别票据入池托管时没有办理自动托收手续,到期后则由GY公司发起托收。如到期票据被承兑银行拒付,GY公司将协助合作银行将拒付票据返还成员单位。如该票据已办理内部贴现,GY公司将从企业内部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归还贷款。
数百笔的业务实践显示,GY公司的票据池业务在合规性上没有明显的漏洞,并在收益价值、风险规避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在票据集中管理的实践探索中,GY公司从零起步,逐步摸索,划分了设立票据池与拓展票据池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性目标的顺利完成,都离不开GY公司在业务开展前的充分调研与精心设计,以及在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方面所做的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