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转型
上月,中国四大银行中的三家报告称,第四季度盈利出现2009年以来首次同比下降。就像其它地方一样,阴云正在聚集:除了更严格的资本金要求以外,中国各银行不得不应对利率市场化和经济放缓所带来的不良贷款上升。
来源: 中国商务新闻网
据《FT中文网》报道,在中国内地的商业银行中,全能银行模式越来越受欢迎。
在世界大部分地区受到压力、被视为已经过气的这种模式,在传统贷款业务放缓的中国正被看好。
上月,中国四大银行中的三家报告称,第四季度盈利出现2009年以来首次同比下降。就像其它地方一样,阴云正在聚集:除了更严格的资本金要求以外,中国各银行不得不应对利率市场化和经济放缓所带来的不良贷款上升。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这种局面正推动各银行开发别的创收来源。
“纯贷款业务是以息差为基础的,但随着利率自由化,利润率在萎缩,风险在上升。中介费是另一项收入来源,投行和财富管理是主要部分。”
传统上对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实行格拉斯-斯蒂格尔式严格分离的中国,禁止商业银行在股市承销首次公开发行(IPO)或扮演经纪交易商角色——这两项业务是证券公司的最大营收来源。
不过,债券承销、财富管理、并购咨询和托管服务都已成为银行和券商之间展开竞争的领域。
上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宣布,正考虑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这个消息令市场震惊,并导致近几个月领跑中国灼热股市的券商股票纷纷大跌。
分析师们表示,商业银行在客户基础和实体分行网络方面令证券公司相形见绌,只要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它们将很快占领券商行业。
不过,摩根大通的戴蒙所想象的那种足以挑战西方银行的对手,仍不太可能涌现。尽管中国的银行在资产负债表规模上远远超出其全球同行,但它们在非贷款业务营收方面远远落后。
近期的盈利报告显示,中国各银行正在多样化。以中国最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ICBC)为例,来自企业资产管理的利润增长18%,至140亿元人民币(合22.8亿美元),高于该行12%的整体营运利润增长。
包括债券承销、结构融资、并购咨询和私募股权的投行业务利润增长3%,至300亿元人民币,而2013年增长12%。
然而,工行去年的全部非利息收入(包括投资银行、财富管理、银行卡、结算及其他收费)仅占总营运利润的22%,尚不及摩根大通水平(54%)的一半。
规模较小的银行也在纷纷加入这一行列。在平安银行(Ping An Bank),非利息收入增长77%,占该行总营运利润的比例上升6个百分点,至28%。该行称,增长主要来自投行业务、托管业务、票据发行和黄金租赁业务。
中小型银行正通过打包表外贷款、使其转化为高收益理财产品而创收。对无法进入正规债券市场的实力较弱企业来说,这种做法实际上相当于非正式的债务证券化。
延伸阅读
专家:金融混业经营需要在严控风险的基础上加速推进
我国金融业目前是分业经营,但我国并非没有过混业经营的阶段。在改革开放初期的一段时间,我国金融业实际上是实行混业经营模式,但随后出现的证券投资狂热和银行信贷资金流入证券市场,使得金融市场出现严重动荡和危机。我国从1993年起开始对金融市场进行整顿,逐步实行分业经营,并在1995年颁布《银行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格局。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和金融体制深化改革的情况来看,金融混业经营需要在严控风险的基础上加速推进。
首先,金融混业经营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经济经过三十多年的高速增长,目前逐渐进入转变发展方式的“新常态”,在资源和劳动力比较优势减弱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激发经济的内生动力成为迫切问题。我国居民家庭储蓄一直较高,银行间接融资比重仍处于高位,传统的贷款融资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成本和门槛均较高,而居民对于商业银行的固有信任使得证券、保险、信托等行业进一步发展受到制约。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金融市场对于资源配置效率的进一步提升,尤其在当前我国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的背景下,混业经营对于金融市场配置资源效率的促进作用显得更加重要。
第二,金融混业经营是对外开放和深化改革的需要。我国资本项目和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是我国下一步对外开放的重点,但开放金融领域之后我国金融机构将面临国外金融机构的严峻冲击和挑战。国外跨国金融机构大多是混业经营的全能模式,为客户提供包括存贷款、证券发行承销、投资理财等全方位综合服务,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内金融机构可能会缺乏足够的竞争力与之进行竞争。另外,我国金融领域正在进行深化改革,在风险隔离和可控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银行申请经营券商业务符合市场化的要求,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并购融合也是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范畴。
金融业混业经营是当前全球金融业的主流模式,全能银行和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在国际金融市场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金融市场并不能避免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的浪潮。各国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和风险共担有助于形成分散风险的体系,混业有助于我国金融机构与国际接轨,更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转型和竞争力的提升。
第三,金融业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需要。我国金融业近年来取得长足发展,金融体制不断完善,金融市场逐渐走上健康、良性发展轨道。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行业不断发展,金融产品创新良性推进,逐步形成了有活力的、多层次的金融体系,我国金融系统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逐步具备了进行混业经营的条件。分业经营使得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之间的通道受到阻碍,银行无法参与证券业务使得银行资产的收益性和套期保值策略的制定受到抑制。此外,近年来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比重不断增加,商业银行不断同券商和信托进行合作,影子银行的出现使得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监管难度加大,商业银行涉足券商业务有利于将所有业务纳入统一监管并进行风险防范。
第四,金融业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机构走出去的现实要求和对金融服务功能的更高需求。金融业归根结底是提供金融服务,随着现代金融的发展,家庭和企业对金融服务有了更高的需求。我国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亟需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拓宽业务范畴、提升服务水平。就国内而言,中小企业亟需获得资金支持,民间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渠道不畅,而混业经营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可能是一个有力的推动。
然而,金融业混业经营也是一把双刃剑,在看到混业经营带来的好处的同时,更应充分警惕混业经营带来的风险。其中,最为关键的两个方面是风险增加和监管难度的加大。银行涉足证券业务之后,虽然强调“风险隔离”,但金融机构的逐利性会使它想方设法追求更大利润,这也会使得银行面临更大的风险敞口。货币市场资金流入高风险的资本市场将不可避免,银行体系将面临更大的系统性风险。此外,混业经营使得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加大,1995年巴林银行的倒闭已经是血淋淋的警醒。
对于混业经营下金融市场的监管,将是一个艰巨的工作。如果监管滞后于金融创新和风险的发生、传导,任何风险发生之后的事后补救没有太多实质性意义。美国有发达的金融市场和完善的监管体系、法律体系,尚且屡次出现严重问题,可见对于金融业而言,风险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对于混业经营而言,我国监管部门必须首先在监管水平上达到国际水准。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成果来之不易,经济的不断增长使得一些问题和矛盾被掩盖和积累,例如银行呆坏账问题和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任何可能造成危机的决策都要有事前充分的评估、预案,因此中国的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都必须在应对混业经营中的金融风险方面提高自己的水准。(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企业“走出去”协同创新中心和应用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吴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