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技术:互联网消费金融风控手段的首选
导语: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消费金融逐渐渗入了人们的生活的方方面面。大数据技术以及新兴市场的兴起,更使其有了成为新蓝海的可能。在小额、便捷、体验等方面,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可能会带给消费者更加有效的服务,也有可能运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来更好地管理风险和控制成本。当前,各种各样的电商、厂商、互联网金融企业都参与到消费金融产品创新中。
导语: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消费金融逐渐渗入了人们的生活的方方面面。大数据技术以及新兴市场的兴起,更使其有了成为新蓝海的可能。在小额、便捷、体验等方面,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可能会带给消费者更加有效的服务,也有可能运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来更好地管理风险和控制成本。
当前,各种各样的电商、厂商、互联网金融企业都参与到消费金融产品创新中。应该说,这些新产品是基于商业信用开展的消费金融创新,有助于推动内生于实体部门的消费金融模式发展。
实际上在许多国家,最早的消费金融服务提供者往往都是实体企业,如1950年日本的月付百货店就开展了分期付款销售业务,1967年韩国的商场开始发行百货店内信用卡。正是这些实体部门的创新,为专业消费金融机构提供了实践探索基础,并推动了诸多法律规则的制定和完善。
可以借鉴的是,我国同样可以鼓励和促进包括商业企业、流通企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借贷企业、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内的不同主体,充分介入到消费金融业务创新中,并为此创造更多的制度保障。长远来看,在我国随着网民数量的剧增和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只要给予适当的规则进行规范引导,这些创新将对银行消费金融产生较大冲击。但是,在鼓励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同时,也需注意其风险防范。
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没有专门针对消费金融机构的监管规则,而是以功能监管的思路,着重围绕消费金融的业务品种进行监管,这也适应了混业时代的创新需求,有助于把握消费金融市场的风险与效率平衡。
有鉴于此,我国消费金融体系建设也需做好风险控制。其中:
一是加快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支持民营个人信用机构的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的技术手段,积累有效的个人信用评价机制,与央行征信体系形成有效互补。 同时,逐渐使得各类非银行消费金融机构、新兴金融组织与整个信用体系建设融合起来,使其能够有效利用各类信用数据库,同时提供更多的消费信用信息积累。
二是对于非银行的消费金融提供主体来说,应该争取建立独立的风险评估部门和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时有效管理消费金融业务,与其他主业进行协调定位,避免出现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三是充分运用各种风险分散手段,如保险和担保支持。保险业可以通过提供征信服务、小额信贷保险等来解决消费信用风险控制,担保同样为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专业化的风险防范机制。 例如,现有的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助学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都对促进消费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是有效监督消费信贷用途,建立奖惩机制,使得贷款人真正利用消费金融工具来进行日常消费,而不是把资金用作他途。
作为保障,还需要从制度层面入手来完善消费金融发展环境。首先是构建系统的消费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其次,在吸取国外经验教训同时,努力构建适应国情的消费金融监管机制,以功能监管、差异化监管为基本思路,为防范未来消费金融扩张中的潜在风险奠定基础。
除了鼓励银行加快拓展消费金融业务、引导消费金融公司健康发展之外,还应该把基于互联网的消费金融创新作为重中之重。因为在小额、便捷、体验等方面,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可能会带给消费者更加有效的服务,也有可能运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来更好地管理风险和控制成本。
未来 ,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授信速度和方式都将让小额分期贷款变得立竿见影,消费金融的用户群和场景也将会是正无穷。 为 了将金融授信、信贷业务流程和消费场景打通,神州融与全球最大征信局Experian和阿里金融云联合发布了专门针对小微金融机构的大数据风控平台,利用流程引擎驱动、以决策引擎代替纯人工作业判断模式,实现快速、高效流转和自动决策的小微金融业务审批处理,并通过一站式整合电商平台和征信机构等3000+维度的信息数据,以及对接多家评分建模机构等,依据不同维度不同种类建立的风险控制模型,帮助其实现量化风控管理和对接互联网电商、第三方支付等各种消费场景,为发展消费金融业务的小微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的服务支持。
当然,这一市场的发展还需要规范和引导,从而真正与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形成产品互补、客户互补、功能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