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中小企业部 部分银行做起“表面功夫”
本报讯在监管部门的督促下,各家银行就建立中小企业事业部的改革正如火如荼的展开。不过,出于风险因素考虑,不少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依然较为谨慎,这也为这一新的政策是否真正能够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增加了不确定性。
某国有银行分行长告诉记者,由于银监会要求各主要中资银行在5月底前必须建立专门针对小企业的专营性机构,所以目前正加紧部署此方面的工作以应对检查。他坦承,针对民营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较高的情况,该行的规定是,如果该类型企业没有优质的房产做抵押担保,或者没有优质大型担保公司或大企业为其担保,禁止发放贷款。
记者调查后也发现,受益于宽松的货币政策的中小企业其实并不多,即便幸运地贷到款的小企业,其贷款的隐性成本也颇高。
同时,不少银行家对持续的行政性指令产生了一定的抵触情绪。有人甚至表示,管理层今天强令设置机构,下一步就可以强制设置考核指标,再下一步就可能强制设置贷款发放数量和贷款发放企业,这显然有违企业的独立经营原则和风险评估机制。而且,银行业在2008年积极执行信贷紧缩政策的经验也显示,商业银行如果频繁跟着“行政风”转向,并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
针对新情况,在近日召开的上海银行业负责人会议上,上海银监局特地表扬了招商银行新成立的独立牌照小企业信贷中心和一些担保创新工具。该局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商业银行创新小企业贷款担保抵押方式,积极探索权利和现金流质押等新的担保方式。同时加强银行融资与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的信用保险紧密结合,利用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分担风险能力较强的优势,扩大中小企业融资的能力。
此外,某外资银行高管表示,中小企业贷款其实是一个国际性问题。要改变商业银行的政策博弈和相互观望情绪,不妨考虑从法律层面对银行实施监管。例如,美国就有《机会均等法》、《小企业担保信贷法》、《小企业公平竞争管理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要求商业借款机构对申请贷款创办企业的个人或规模较小的借款企业不得实行歧视性政策,否则将受到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