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毅:跨境资金流动渠道的选择
在进行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时,有五个因素是需要考量的,例如财务管理目标、政策法规、税务、融资成本及转移定价、套期保值的成本。在此,分别从资金的流入、资金的流出和资金的双向流动三个方面,针对境内企业如何进行跨境资金流动的管理进行阐述。
在进行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时,有五个因素是需要考量的,例如财务管理目标、政策法规、税务、融资成本及转移定价、套期保值的成本。
·财务管理目标。企业财务管理者首先需要明确,跨境资金流动的目的是为了从境外获取低成本的资金,还是将境内资金进行跨境投资以获取利润最大化。
·政策法规。自2012年开始,中国在跨境资金流动的政策监管上有所放松,例如境外放款、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跨境担保新规定等。上海自贸区的成立也为人民币跨境资金池先行先试创造了条件。很多企业希望抓住这个机遇做好全球化的资金配置,把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
·税务。税务往往也是企业走出去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例如跨境的借贷往往要考虑所在国家产生的利息成本,预提税以及不同国家之间的双重征税协定。部分国家对财资中心(Regional Treasury Centre)也会有相应的税务优惠政策。在中国,如果通过跨境借贷获取的贷款利息还要考虑营业税的成本支出。
·融资成本及转移定价。当海内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资金转移时,需要考虑如何确定融资成本,这些成本如何以适当的市场化行为来定价以避免税务监管机构的质疑。
·套期保值的成本。套期保值的成本在管制国家的在岸市场和非管制国家的离岸市场存在一定的差异。跨境资金流动时选择恰当的货币有利于控制套期保值的成本。
亚太区跨境资金流动主要渠道分为两大类、三大块。两大类是指在不同的国家之间以公司间贷款的方式、或者资金池(资金发生物理转移、虚拟)的方式形成跨境资金流动。从地域角度可以分成三大块,第一类是管制最放松的国家,如澳大利亚、中国香港、日本、新加坡;第二类是管制比较严的国家,如中国、印度;第三类是处于夹心层的区域,即对本外币的管理有所差异,处于过渡期的一些国家,如韩国、印尼、马来西亚,如图1。
在此,分别从资金的流入、资金的流出和资金的双向流动三个方面,针对境内企业如何进行跨境资金流动的管理进行阐述。
资金的流入。在外币外债的资金额度方面,外商投资企业略占优势。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向其境外股东、集团内关联企业和境外金融机构的借入人民币和外币。人民币借款和外币借款合并计算总规模(即外商投资企业的“投注差”)。然而,外商投资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按照发生额计算总规模。外商投资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如有展期的,首次展期不计入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借款总规模,此后的展期计入境外借款总规模。受外债政策以及利率影响,通常外商投资企业借入外币的意愿较强,但外币借款在结汇时的相对限制也较多。内资企业由于不存在投注差,无法借入外债。但是,目前在一些特殊经济区域,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都可以享受到人民币外债的一些优惠政策。
上海自贸区:上海自贸区区内的企业可借用人民币外债,借入资金的规模(按余额计)的上限不超过实缴资本1倍,资金只能用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境外项目建设等,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包括理财等资产管理类产品)、衍生产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借用期限1年(不含)以上。
苏州工业区:在区内注册的企业可以向新加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外债,园区企业的总体跨境人民币贷款实施余额管理,未对单个企业的借款规模进行限制,目前总额度是30亿元。但是当地政策的一个优势是,从境外借入的人民币贷款可以借给集团的关联公司使用。这就突破了园区的地域限制。贷款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并确保用于实体经济的发展,与此类似的政策在天津相关区域也在实施。
昆山试验区:当地的人民币外债政策目前仅限于台商投资企业。昆山当地的台资企业可以从境外借入人民币,也可将盈余人民币向境外发放贷款。人民币双向借款实行借款与放款收付轧差余额限额管理,从境外借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该企业集团内部境内成员所有者权益总额之和。
深圳前海:是这四个特殊经济区域中施行该类政策最早的。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可以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借款企业需要在境内结算银行开立专户,专门用于存放从香港汇入的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资金。深圳人行根据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情况、前海建设发展需求和国内宏观调控的需要,测算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年度余额,据公开信息2014年备案金额达313亿元。
资金的流出。从2009年外管局开放外币的境外放款,到2012年人民币跨境放款试点,目前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趋势还是鼓励境内资金走出去。目前境外放款政策分为人民币境外放款、外币境外放款,以及上海自贸区外币境外放款,境外放款流程,如图2。
第一, 人民币境外放款。目前该政策在全国实行,没有特别的政策限制,也没有额度限制,但是向银行申请贷款安排时,企业的资产净利润、资产净值和经营性现金流需要为正,银行才能帮助境内企业将贷款发放给境内企业的海外关联公司。而且该项资金用途仅限于补充境外关联公司流动资金,不得用于返程股权投资。对于监管层而言,人民币境外放款从上海地区的试点推广到全国后,办理流程更加简便,提高了企业的资金管理效益;对内资企业而言,也解决了企业境外关联公司融资难的问题,对于境内外资企业来说,也可帮助境外母公司优化财务报表,减少集团外部债务。
第二, 外币境外放款。和人民币境外放款不同的是,申请方需以单一法人实体名义申请,并由地方外汇管理局核准(一般在一周内可获得核准),放款额度不超过境内申请方所有者权益的30%,资金用途则无特别限制。
第三, 上海自贸区外币境外放款。该政策仅适用于注册在上海自贸区的单一法人实体,须地方外汇管理局核准,放款额度不超过区内申请方所有者权益的50%,资金用途无特别限制。
因而,当境内企业需要境外放款时,首先要规划好账户架构,考量跨境资金流动管理的五大要素。其中特别要考虑借款人所在国与中国之间有没有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这方面可以咨询银行或者税务等专业机构。
资金的双向流动。企业的财资管理发展到一定阶段则会考虑在境内或者境外委任专业机构去协助管理其全球化的资金。随着业务覆盖的国家逐步趋多,企业通常会在某个国家建立一个区域的财资管理中心,由一个核心团队来管理和控制分布在不同国家的流动资金。自动化的跨境双向资金流动可能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中国的监管机构也清楚地看到了很多企业有这方面的诉求,所以从2012年开始让一些企业先行先试。
首先是上海自贸区的人民币双向资金池,这是自贸区优惠政策的重点内容之一。目前它还是只有在自贸区注册的企业才有机会享受政策的红利。区内的公司可以作为境内人民币资金池的主账户,通过人民币委托贷款的框架搭建一个主账户和子账户的金字塔型的资金池,实现每日资金归集。在这个基础之上,自贸区内的公司和境外关联公司之间搭建一对一的人民币跨境双向资金池,实现人民币跨境双向资金流动。不过有一点要注意,参与资金池的资金来源必须是企业集团内部经营活动或投资活动产生的自有资金,通过外部融资方式获得的资金不能参与跨境双向资金池。
其次是自贸区外币双向资金池。申请方须在自贸区注册,若以自贸区公司做主账户,则可以通过搭建国内外币资金池将境外资金融通给境内区外成员公司。根据外管局的规定,申请方的货物贸易分类须为“A”且近三年无重大外汇违规行为。目前此类资金池有额度限制,借出余额不超过境内成员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借入余额不可超过境内成员公司可集中的外债额度。该政策在自贸区试行前,其实已经在北京和上海等多个城市进行了小范围的试点。在自贸区正式试行后不久就在全国进行了复制。外管局在今年6月份推广了全国版的外币双向资金池,企业在资金池内开立国内外汇账户和国际外汇账户,实现境内、境外的有限连通,借出、借入的额度和上海自贸区的额度限制相同,如图3。
目前外币跨境资金池已经实现从个案试点向常态化管理的过渡,从监管方面来讲,备案核准权限也下放给了地方外管局。申请流程更加透明,也更加快速和便捷。从企业角度而言,外债额度可以在境内成员企业之间共享将带来极大的便利,便于境内牵头公司从境外获得较低成本的资金,随后在境内成员公司之间融通,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也有助于企业搭建区域或全球资金管理平台。
在人民币跨境资金池方面,最近人民银行也颁布了一个新政策,实现人民币跨境双向资金池全国放开。估计在人行颁布相应的细则后,人民币跨境双向资金池将会有大量企业申请。上海自贸区的人民币跨境双向资金池和全国性外币跨境资金池有着相似之处,区内企业必须要开通两个账户,一个是作为境内人民币资金池的主账户,一个是人民币跨境资金池专户,用于和境外账户之间的双向资金划拨,从而实现跨境人民币资金的自由调度,如图4。
综上所述,企业在走出去的时候面对不同的跨境资金流动渠道时,该如何做出选择呢?图5的决策树可能可以帮助企业理清思路。首先,要确定资金流动的方向。其次需要考虑币种。如果是通过人民币,可以办理人民币跨境放款,如果是外币,则要考虑地域上的差异。目前上海自贸区内的企业的外币境外放款额度较高。在考虑资金的流入通道时,需要留意不同经济区域的优惠政策。以上海自贸区的企业为例,超过一年以上的借款建议使用自贸区版的人民币外债,但是如果在自贸区没有注册就只能考虑全国适用的人民币外债或者外币外债。最后,则是资金的双向流动。企业已经在上海自贸区注册的话是一个先天优势,可以选择人民币跨境资金池当然是最好的。如果有自有外汇资金较多的话也可以考虑搭建外币跨境资金池。如果企业不是在上海自贸区内注册,但是希望搭建便利的跨境资金流动渠道的话,也可以耐心等待即将出台的全国版人民币跨境资金池细则。
本文刊登于财资中国|财富风尚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