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2O:鸡肋扑腾
万达、腾讯和百度是不是搞乌托邦两年后才见分晓。但行业的本质决定了O2O是线上的鸡肋,线下的佐料。
万达、腾讯和百度是不是搞乌托邦两年后才见分晓。但行业的本质决定了O2O是线上的鸡肋,线下的佐料。
最近最火的互联网新闻是万达、腾讯和百度抱团,在香港注册成立万达电子商务公司。万达电商计划一期投资额达50亿元人民币,其中万达持股70%,腾讯和百度各持股15%,同时将进行账号、支付等方面合作。三家公司凑在一起的原因是所谓的资源互补,万达在全国有107家综合购物中心,年客流量达15亿人次;腾讯有最大的网络社区;百度则是中国居于垄断地位的搜索引擎。
万达电子商务公司要做的事就是把实体店消费和网络系统结合起来,这就是O2O(Online to Office),线上(互联网)线下(实体店)结合,目前世界上最火的概念,被认为是互联网行业下一个巨大的蛋糕。
至此,O2O领域形成了“三英战吕布”(万达、腾讯、百度挑战淘宝)的火爆格局。
这个事有戏吗?
马云日前在淘宝城演讲时点评了万达电子商务公司,取三大巨头的首字母调侃道:“WTB就是乌托邦嘛,到底他们是WTB(玩淘宝)还是BTW(By the way打酱油的),两年后见分晓。”显然马云并不认为三大巨头的合作会产生好的效果,毕竟三大巨头虽然都是各自领域的执牛耳者,但之前却都没有在电子商务领域取得过成功。
我也觉得没戏,但跟马云不同,作为旁观者,我不像当局者带着感情色彩,更不涉嫌“口水仗”。我所关注的是行业的本质,认为互联网投资是盲目的,O2O无论对于线上还是线下市场,都是一块鸡肋,扑腾两下,过一段时间真没戏就会退潮。
激进?审慎?看空?
大股东王健林就此次合作提了四点看法:第一,消费市场能否真的智慧化,实现线上线下有效融合,目前还没有看到。第二,O2O刚刚起步,大家站在一个起跑线上,机会均等。第三,要用互联网思维做O2O,用信息做好实体店购物、消费的体验。第四,做电商既是需要也是责任,万达这么强大的实体销售机构理应冲锋陷阵。
与阿里巴巴在各种场合激进的言论相比,王健林的讲话是谨慎看好O2O巨大的潜力。我则谨慎看空这个概念。
为了看清O2O,不妨先回顾一下电子商务的发展轨迹:1995年,贝索斯考虑了三个月,决定亚马逊在网上首先卖图书和光盘等,因为这些产品便于存储和运输,不易贬值,更重要的是用户没有必要到现场看到真实的物品。后来,电商逐步扩散到原本认为在网络上不容易确认产品信息的品类,如服装等,并且还覆盖了几乎所有产品,大闸蟹、古董、房子、名马、地皮,无论合不合适电商,都在网上有卖。总之,在品类覆盖上,电子商务已经充分发育,剩下的就是扩大份额,从实体店一点点地抢生意。
就像南非的钻石矿一样,浅层的钻石被开发殆尽之后,人们就会往地下深处挖,也不论此矿挖下去到底有没有更多好料。商业总有内驱的动力和惯性,不撞南墙不回头。O2O就是线上电子商务充分发育后,厂商试图向更深处采掘的矿井。互联网公司希望通过 O2O在实体销售点伸出去的枝杈进一步扩大商业地盘。
以饭馆为例,通过团购给出优惠,固然可以得到一部分额外的顾客,但原本要到店内消费的客人也因为团购获得了额外的折扣,总利润到底是升还是降就很难说。总有些饭馆的顾客量不够饱满,希望通过网络传播和给出优惠拉一些客人。试验一段时间,如果商家觉得划算,就会继续搞团购活动,如果入不敷出,就会调整优惠的幅度或者退出团购。通常一种商业模式若能持续存活就证明了它的商业价值。
但以Groupon为首的团购网怎么就集体衰落了呢?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还能撑多久?它们可都是O2O最典型的案例。现在就兴奋地预言O2O是市场的救世主是不是为时过早?是不是有些盲目乐观?
线上
诞生于2008年的Groupon是最早的团购网站,也是这类网站中最成功的。2010年拒绝了Google提出的60亿美元的收购要约,2011年末在纳斯达克上市,发行价每股20美元,到2014年,在大盘增长近一倍的情况下,Groupon股价徘徊在7美元左右,缩水到发行时的三分之一。公司成立到现在6年的时间过去了,公司想尽了各种招法,仍然举步维艰,难以盈利,增长乏力。
Groupon的情况并不是孤案,事实上,互联网涉及到O2O这个细分的领域都是靠美好的预期在生存,都认为熬过今天就会迎来灿烂的明天。O2O涉及的范围实在太广了,假如O2O成功,谁都可以插上一脚,以至于你都想不出来什么东西永远不会O2O。由于它的涉及面广,想象空间巨大,不确定因素也就更多,假设哪天O2O玩不转了,又有一个更牛逼的商业模式冒出来,重金投入O2O的企业能及时转身吗?但是,你能否定现在存在的,却无法否定尚未出现的,这是O2O被热炒的主要原因。
互联网业务有许多功能,但最本质最核心的便是提供信息。门户、搜索、购物、社交、视频等都是提供一种信息给用户的特定的方式。在O2O模式中,互联网也(就是线上的部分)提供的最主要功能还是信息。不管这个信息是广告、是优惠券还是其它什么玩意。问题就出在“本地不需要信息”,比如说你常去你家附近的购物中心,自然很清楚它那里的主要店铺、饭馆的“信息”,事实上,在一个局部范围内消费,人们并不需要网络上过多的信息。明明走两步路就可以获得这些折价、促销信息,而且还可以当场看到、触摸、试用、体验,为什么非要O2O来画蛇添足?
事实上,需要O2O线上信息的场景非常有限。O2O只能从实体展示信息之外的矿渣中捞取信息,其价值非常有限。
线下
如今有很多厂商,尤其是大型线下厂商触网,准备打造自己的O2O产业链。阿里巴巴做O2O是从线上往线下渗透,而万达电商则是从线下往线上嫁接,设法利用线上的信息工具。上文我们已经分析O2O对线上没什么噱头,那么对线下经营者到底有多少利益?
我认为O2O不过是线上的鸡肋业务,以及,线下的一味佐料。毕竟已经有很多消费者乐意通过手机来获取消费信息,那么,通过手机屏幕,线下的企业多了一种展示手段,何乐而不为?酒香都怕巷子深,何况在林林总总的实体店中,不知名的、门可罗雀的经营者占多数,既然有时还雇人在街道散发传单,为何不到网络上展示一下?
坊间也的确时不时冒出一些线下实体店成功触网的案例,鼓舞着很多线下企业整天琢磨如何利用网络赚钱。如在北京某餐厅利用网络炒作发达了,上海某面包店又利用网络卖蛋糕火了等等。
人们总是只看表面现象,却无心琢磨现象背后的简单逻辑。如果你仅仅在北京开个餐厅,你会到央视上做广告吗?显然不会,钱再多都不会,因为你的餐厅服务半径有限,而你在央视做广告却要付出很多钱告知全国人民,这样的买卖不可能划算。假如广告是免费的,你会不会去做?当然!所以厂商们都争相触网,但有多少真正把电商当作主流渠道、苦心经营的就不好说了。绝大多数的厂商不过是在网络上免费亮相,能挣点就挣点儿,电商不是主菜,它只是佐料。
炒作成功的线下实体店毕竟是少数。它们就相当于得到了免费在互联网上做广告的机会,只因为抓住了某种机遇,再加上一些幸运的成分和操作技巧,一不留神成了炒作的对象,成了“成功案例”被拿来宣传,但是这样的事情绝无可能成为一种商业模式被普遍复制。就像有人买彩券中了大奖,你若按照这种成功案例来模仿、操作,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一样。
纯电子商务才是富矿
事实上,“纯”电子商务比O2O更值得挖掘。它有两个优势:第一,网购产品不需要陈列在店面,不需要付出昂贵的租金分摊。第二,纯电子商务网站销售的产品都是可运输的,你在泉州卖东西,无论是新疆还是北京的顾客都可以邮寄,而网络上的信息也是面向广大顾客的,也就是说网购把实体店的“局域经济”变成了“广域经济”,这样,每个顾客分摊的“信息成本”就非常非常少。
而O2O模式却把电子商务的两个根本性的优势消灭了。首先,线上和线下结合就意味着它不能省略店面租金及人员成本。其次,那些具有本地属性的产品销售或者服务,其潜在顾客非常集中,人数较少,它并不能把局域经济变成广域经济。所以,O2O提供的信息受众非常少,这意味着每个顾客分担的成本就非常高。
网络信息的边际成本固然是零,但这不等于信息本身的成本是零。如果顾客非常少,它还是有一些成本。所以,到现在为止,所有的以O2O为核心业务的互联网服务都是脏活、累活、苦活。
要想生存,O2O网站必须尽可能地降低获取信息的成本,其中信息成本最小的一种方式就是用户生产信息(UGC),比如某团购网站或者地图上开放一个接口、准备好模板、工具之类的,就像淘宝一样,商家自己可以上载信息。现在很多O2O业务网站都采用这种信息获取方式。由于手机可以确定目标客户的位置,因此从技术上可以做到在不同的位置展示不同的信息。这是阿里巴巴设想的一个场景,这样做是为了让信息更具有针对性。
而O2O网站盈利模式和纯电子商务一样,也有两种。第一,按销售额抽成。就像在天猫上开店那样,天猫会根据各厂商的销售情况来抽成,比如收取3%~5%的销售额费用。第二,收取广告费。
首先,第二种盈利模式在O2O网站中是不太可能实现的。淘宝能收广告费是因为在淘宝上开店的商家实在太多了,要在淘宝页面上打广告才能吸引客流。而 O2O的线上信息必然都是针对本地顾客的,由于人类活动空间的有限性以及在有限的地点商家数量的有限性,使得所有的O2O信息都不可能像淘宝店家一样拥挤。这就像无论科技多发达都不能让地球上土地面积增加一样,科技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其次,天猫之所以能从商家的销售额中“抽头”是因为它有“流量”。发现没有,当你在淘宝上买东西时,在搜索栏内输入你要找的产品,搜索结果通常是把天猫上卖同类产品的公司排在前面,诱导你通过这个入口进入天猫店购物,天猫商城也拿到几个点的收入。这实际上也是变相的广告费。
O2O的信息过于碎片化,以至于每个地方的信息位置都不够拥挤,因此就不会有人为了争夺位置交纳广告费。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顾客在淘宝、天猫上购物,每次搜索到的商品一个页面完全可以呈现出来,淘宝上的广告位置还能卖出钱吗?
所以,O2O的两大盈利模式都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都不太靠谱。
当然,互联网作为一种最丰富,最灵活的信息技术的确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也有可能颠覆人们目前尚未重视的领域,但它终归是一种信息技术,它的优势是广域经济。实体店的显著特点一直都是局部经济,二者优势会有一些小的结合点。若认为O2O将来是一个大事件就错了,上帝归上帝,恺撒归恺撒。不是所有的事情一触网就灵,互联网永远也不会有颠覆一切的能力。
马云也没有搞懂O2O
马云说万达电子商务是在搞乌托邦 (WTB),其实他自己未必有多少底气。也许马云心知肚明,但不会说破:O2O有戏的话,阿里已经提前布局,能捞上一条大鱼;没戏的话也无妨。
处于电商垄断地位的阿里巴巴也在大事折腾 020业务,为此收购或者入股了口碑网、丁丁网、高德地图、美团、快的打车、银泰百货等。阿里巴巴明确地把推进020作为未来若干年的战略。
与此同时,腾讯入股大众点评(团购网)、58 同城、滴滴打车等,大力推广具有线上和线下结合特点的服务。各种瞄准O2O的新型创业公司更是如火如荼。总之,O2O是目前互联网的大热,几近被所有人看好,市场争夺硝烟弥漫。
阿里认为现在线上销售的电子商务只是第一步,第二步则是线上线下结合,互联网波及到更广阔的领域。终局则是以销定产,各行各业彻底信息化。
就像很多高大上的战略一样,O2O表面上很宏伟,很光鲜,而实际上缺乏可行性。马云也像绝大多数人一样,会犯一个思维定势的错误:拿着铁锤的人看什么都是钉子,都觉得需要锤两把。
信息固然重要,但信息并不局限于互联网,互联网信息的优势在于在很大的地理范围内传播信息,但在局域范围内却没有意义。比如,饭馆口味怎么样?陈列在商店的商品品质如何?你要买的海鲜新鲜不新鲜?所有的这些信息都是眼见更准。大多数人都会上常去的理发店找熟悉的师傅理发,买房的主要信息还是要通过实际考察获得——尽管网络上可以补充一些有关家装的知识和购房注意事项。可见,网络信息在一个人常去的生活圈中永远只是一种很小的辅助手段。
一般而言,大企业的策略是绝不放过可能的大机会,花点冤枉钱没关系。也许马云心知肚明,但不会说破:020有戏的话,阿里已经提前布局,能捞上一条大鱼;没戏的话也无妨。
所以,在各种场合,你很少见到大佬否定某种趋势,但你要知道,这是逻辑和外交辞令上的原因,对一种趋势的判断,要尽置想想更深层次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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