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细则落地

2014-05-30 13:39766

5月22日,央行上海总部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下称《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审慎管理细则(试行)》(下称《审慎管理细则》),被视为央行支持上海自贸区金融政策中最核心的细则落地。

  5月22日,央行上海总部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下称《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审慎管理细则(试行)》(下称《审慎管理细则》),被视为央行支持上海自贸区金融政策中最核心的细则落地。

  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表示,这两项细则的发布意味着央行支持上海自贸区的金融细则已经基本出齐。

  2013年12月,央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下称“央行30条”)。由于“央行30条”缺乏具体细则,自贸区很多相关的具体业务当时还无法开展。

  今年2月,央行上海总部陆续发布了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外汇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五项自贸区金融细则。

  央行上海总部表示,《业务实施细则》和《审慎管理细则》两项细则的落地,标志着“央行30条”中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账户体系的政策框架已基本成型,这为在上海自贸区内先行先试资本项目可兑换等金融领域改革提供了工具和载体。

  其中,《业务实施细则》侧重上海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的开展及相关要求,规定了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内部建立自贸区分账核算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以及自由贸易账户的开立、账户资金使用与管理等内容。

  《业务实施细则》核心内容包括:

  一是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建立分账核算单元,为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的区内主体提供经常项目、直接投资和“央行30条”中投融资创新相关等业务的金融服务,以及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为境外机构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

  二是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为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区内主体和境外机构可根据需要开立。

  三是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机构账户,以及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按宏观审慎的原则实施管理;

  对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含区内)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根据有限渗透加严格管理的原则,按跨境业务实施管理;

  对同一非金融机构的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一般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应按《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四个渠道办理。

  四是《业务实施细则》细化了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兑换的具体政策安排,对已实现可兑换(包括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相关)的业务,自由贸易账户内资金可自由兑换;对“央行30条”投融资创新业务部分,央行上海总部表示,各相关部门根据“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另行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五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等机构可在获准后,向上海自贸区内及境外提供各类跨境金融交易及清算结算服务。

  《审慎管理细则》主要根据宏观审慎管理和风险防控的要求,对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管理的审慎合格标准、业务审慎合格评估及验收、风险管理、资金异常流动监测预警以及各项临时性管制措施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审慎管理细则》核心内容主要包括:明确了分账核算单元的审慎合格标准与评估验收程序;明确提出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宏观审慎管理的目标、内容、方法、工具等,要求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建立对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响应机制;

  细化了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管理的内容;建立了风险预警与处置机制,以及组织开展对金融机构分账核算业务进行持续性评估,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与处罚机制,并根据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的需要,对金融机构开展的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范围进行调整。

  张新表示,此次发布的两个细则全面规范了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及其风险审慎管理,两者相互匹配,相互配合。两项细则从业务管理和风险防范两个方面,共同构建了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试验区账户体系框架,为下一步推动上海自贸区投融资汇兑创新业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表示,此次两项细则具有基础性的,有了这个渠道之后,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服务创新才能真正的有序发展和推动起来,支持自贸区实体经济和投资贸易便利化。同时,他指出,上述两项细则在上海自贸区防范风险方面也有基础性作用。

  屠光绍认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和风险审慎管理细则的发布,标志着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又到了一个新的时期。这为下一步自贸区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化,以及金融服务产品、工具、服务的进一步创新完善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他指出,自贸区金融改革不是自娱自乐,首先是要满足实体经济需要和投资贸易需要。而自贸区的金融改革,包括这套分账体系将来所对应的、所支撑的资本项下的可兑换、资金跨境流动,不仅应该代表自贸区内的金融改革方向,还要能够代表整个金融改革大方向。

  央行上海总部指出,在这两项细则发布后,上海自贸区区内主体可依托自由贸易账户这一载体,积极开展投融资汇兑等创新业务,依据“成熟一项、推动一项”的总体原则,另行制定实施办法,在试验区积极稳步推动个人跨境投资、资本市场开放、跨境融资便利化等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试验区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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