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政府大有可为
4月4日,兰州新区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全省发展循环经济现场会会议精神。(详见4月9日《兰州日报》二版《兰州新区全力打造循环经济战略平台》) 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是由“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所构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经济发展模式。
4月4日,兰州新区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全省发展循环经济现场会会议精神。同时,根据会议精神,会议就兰州新区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据了解,2011年8月,省工信委批复兰州新区为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区,新区已建立了循环经济项目库,启动实施新区农业洁净能源、旱作农业、种养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工作,逐步形成新区循环型农业体系。(详见4月9日《兰州日报》二版《兰州新区全力打造循环经济战略平台》)
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是由“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所构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经济发展模式。其基本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
传统经济发挥呈现“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模式,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伴随其中。对资源的利用常常是粗放型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高强度地开采和消费资源以及高强度地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不足、能耗高、排放大是当前我国许多地区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瓶颈问题,一方面是经济的高速增长,另一方面也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由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带来的弊端已显而易见,我们的各级政府和民众都在“末端治理”的尴尬环境中饱受纠结。
兰州新区作为新兴的地区力量,正具备难得的“打好循环经济底子”的先天优势。显然,只有确立了先进理念,发展循环经济的长远规划才能达到较高水准。环境是城市的生命,良好的生态环境,既是加快发展的基础条件,也是加快发展所追求的基本目标。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生态环境的依赖度越来越高,城市生态环境越好,综合竞争力也就越强,良好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一种不可多得的资源和不可替代的竞争力,兰州新区作为兰州经济发展崛起的重要组成部分,循环经济的战略意义不言而喻。
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政府大有可为。规划是政府最大的资源,更是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开展积极有效的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增强规划的持续性和可操作性,使规划制定的过程与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过程互补互动,力争各项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对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起到有效的指导和保障作用。同时,要健全领导和管理机制。坚持各级“一把手”亲自抓循环经济发展,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办法以及责任评价体系,把发展循环经济的阶段性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严格考核奖惩。此外,还要坚持严格执法。支持环保部门行使“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城市的要求审批项目,对单位产品污染排放强度高、能耗高,资源、能源不能得到高效利用的项目坚决予以拒批,为发展循环经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政府推进的同时,鼓励并支持公众参与也不可或缺。公众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之一,循环经济与公众行为有着直接关系。一方面,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社会公众参与有关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决策活动,监督企业的环境行为,促使企业遵守环境资源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绿色消费,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促使企业朝着节约与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方向发展。(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