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人民币跨境使用 企业获三红包:缓解钱贵
央行上海总部21日公布《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就人民币境外借款、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等作出具体规范。
央行上海总部21日公布《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就人民币境外借款、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等作出具体规范。
据新华网报道,记者采访发现,人民币跨境使用全面“升级”,将有助于企业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在更高平台上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国企业和个人将收获三大政策“红包”。
红包一:人民币境外借款缓解企业“钱贵”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1日通过自贸区子公司,向交行新加坡分行获得总计7亿元的跨境人民币境外借款,这也是首家在上海自贸区内实现跨境人民币境外借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去年底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即市场所称央行“金融30条”)第十五条曾提出: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借用的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衍生产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
在此之前,只有外企可在商务部门核准的投注差范围内举借人民币外债,中资企业举借外债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核准。
“此次公布的细则对"金融30条"予以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在审慎宏观管理框架下人民币境外借款的期限,以及不同借款主体的境外借款规模。”交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付之琳说。
细则规定,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但数额不得超过实缴资本倍数乘以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其中区内企业的实缴资本倍数为1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实缴资本倍数为1.5倍,且借用期限必须超过1年。区内借款企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在上海地区的银行开设专用存款账户,并且只能用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境外项目建设等。区内银行借款资金则必须进入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
“这充分表明了监管部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防范套利套汇的政策目标。”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国际结算部总经理张欣园说。
人民币境外借款在自贸区全面开闸,极大地促进了企业贸易投资便利化,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记者了解到,目前境外人民币贷款利率普遍低于4%,而境内本币贷款利率则至少在6%以上。诸多企业面临的“钱紧”“钱贵”问题,可望得到缓解。
红包二: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提升总部经济
细则还为自贸区内跨国公司开展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打开了大门。
21日,上海银行与东方国际集团签约,为东方国际集团内成员公司的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提供集中收付服务。东方国际集团目前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17家,在美国、欧盟、日本和非洲等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设有20余家海外机构,每年跨境结算量达数十亿美元。
此前,跨国企业集团内境内外各公司之间如有人民币贸易往来,通常需要各自分别结算。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则可以通过净额结算、代收代付、总进总出等方式,使得跨国企业可以合并和抵消一定时期内的跨境人民币收支为单笔收支交易,从而减少交易次数和资金占用。
“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有助于大型集团公司以更简便的操作方式进行跨境结算,大幅减少跨境收支交易数量和金额,进一步提高资金运用和结算效率,降低资金头寸管理成本,同时亦可帮助企业降低外汇风险。”上海银行行长金煜说。
值得关注的是,开展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的成员企业,除集团内企业外,还将扩大至与集团内企业存在供应链关系的、有密切贸易往来的集团外企业。
业内人士表示,这将有助于人民币在海外市场的流通和应用,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加上此前已经试点开展的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跨国公司可以实现全球资金统一管理、统筹调配,提高全球资金使用效率,上海的总部经济地位也将进一步提高。
红包三: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开闸
对于各界关注的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央行此次明确,在自贸区内就业或执业的个人可按照相关规定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或者个体工商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人民币跨境收付,但范围仍局限在经常项下,资本项下个人跨境收付开放尚未明确。
此前,国务院已经赋予江苏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涵盖了个人经常项下与个人对外直接投资;浙江义乌“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也已在相关领域破冰。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并不能因为此次没有明确资本项下个人跨境收付就评价政策“保守”。管理层可能有两个出发点,一是资本项下个人跨境收付,可能会跟系列政策配套考虑,如证监会提出“支持自贸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什么样的人符合条件、账户怎么开,需要统一规范;另一方面,上海自贸区不同于其他试验区“单点突破”的性质,任何政策出台都要着眼于“可复制、可推广”,必然更加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