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到底颠覆了谁
高利是相对于银行存款来说的,互联网金融的理财收益普遍远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其实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影响的不单单是银行,还对大量的影子银行、民间借贷、小贷公司以及担保公司带来较大的影响,但是影响的力度是不同的。
互联网金融真的很火,与其说互联网金融是个新兴金融市场,倒不如说是个人人爆筋满血冲杀的战场,后人踩着前人的尸体,拾起他们的刀枪,调整方向继续前进。对于传统银行业来说,互联网金融带来最直接的影响是银行存款近万亿体量的下滑,但是互联网金融真的会是传统银行业的颠覆者吗?互联网金融到底会对传统的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带来哪些影响?
首先来说清楚互联网金融是什么,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的金融化,而是金融的互联网化,其本质还是金融的一种发展形式,但是这个互联化却带来了很大的变革,相对于传统的银行或者金融主体来讲,互联网金融具有灵活、多样、高利、低门槛等显著特征。
灵活主要体现在资金的进出灵活,不会被长时间的限制;
多样是指模式多样,包括以余额宝和百度百发为代表的基金理财,以拍拍贷和特易贷为代表的P2P信贷,以宜信和付融宝为代表的P2C,还有一些涉及股权交易等模式;
高利是相对于银行存款来说的,互联网金融的理财收益普遍远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低门槛是指对单笔理财金额的限制低,余额宝无最低存入额限制,P2P一般都是50元起投,部分P2C会限制单笔最低额度,但均是相对较小的准入额度。
其实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影响的不单单是银行,还对大量的影子银行、民间借贷、小贷公司以及担保公司带来较大的影响,但是影响的力度是不同的。
就目前发展情况来看,互联网金融对银行最大的也可能是最致命的冲击就是银行存款的减少。目前行内对于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的冲击有两种态度,一种态度是互联网金融会颠覆传统银行,并成长为一种互联网银行或者互联网金融主体;另一种态度是互联网金融只是一种过渡变革,不会颠覆银行,甚至不可能对银行有非常重大影响,因为银行也在不停的革新。
分析互联网金融市场对传统金融市场的影响我们得具体分析互联网金融的几种模式分别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首先来看下“余额宝”模式,余额宝模式是互联网大佬切入互联网金融最便捷最简单的捷径,简单说就是把以前的网上卖基金包装成了理财产品,大不了再增加一个资金池可以让用户随时赎回,目前百度百发、网易理财等由较大互联网平台上线的理财产品基本都是在卖基金,百度百发理财对外宣称年化可到8%,为什么百度百发这样的理财产品会有那么高的收益呢?其实货币基金投资很难稳定到达7%以上,只要对外宣称稳定收益大于8%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基本都是企业自己掏钱垫付虚夸的那一部分收益,以此造势,争取用户的选择。像百度百发和网易理财是否会长期持续这种补贴,笔者认为即使他们老总同意,他们的股东也未必同意,余额宝模式的理财产品可以给理财用户带来年化4%以上的收益,而且随时转入转出(或者是周期非常短),收益是银行活期存款的十几倍,安全性高,收入较稳,除非发生超大规模的挤兑(银行发生挤兑也会有同样的结果),否则平台的可靠性不低于城商行。余额宝模式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对银行的活期存款的打击可以说是一种清洗,随着推广的深入和信任的积淀,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会选择将活期存款从银行转移到余额宝。这样传统银行依赖巨额存贷差获利的“好日子”也会加速结束。余额宝等理财产品对银行的影响大小取决于银行的态度,而不是余额宝等理财模式的功力,因为这种冲击可能会随着银行的“懒惰”而持续蔓延;也可能会随着银行在互联网方向的创新而弱化。余额宝模式的网络理财产品颠覆的是依赖高额存贷差获利的金融模式,而非整个银行业。由于城商行的创新变革能力较弱,所以最近几年崛起的城商行可能会是最悲惨的躺枪者。
P2P是一种创新的民间融资模式,虽然有很多网贷平台也对外声称自己是P2P平台,但是笔者观察了国内多家较大的网贷平台,不少平台存在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的错配现象,P2P平台有几个明显的特征:A、借入者必须自行在平台上注册账号,并通过平台资料审核;B、借入者亲自发布或者亲自委托别人帮助发布借款需求;C、投资人出借成功以后,借入者才可以得款,不能错时匹配; D、借入者可以看到对应的平台借出者(姓名或者ID);不满足以上特征的网贷平台都不能称之为P2P平台。
笔者在2013年8月份参与创建了P2P信贷公司特易贷,现在主要在三四线城市提供借贷中介服务。依笔者看,P2P的更多属性应该是民间小额借贷,所以P2P借贷模式挑战的是小贷公司和民间高利贷。P2P的金融市场地位是介于银行和民间高利贷之间,角色更像小贷公司,P2P和小贷公司都在做银行挑剩下来的业务;不同的是小贷公司只能在指定区域内对外放贷,P2P平台上的投资人可以把钱借给全国范围内的借款人。小贷公司一般对外出借的金额较大,P2P平台的借款金额普遍较小,就目前情况来看,P2P和小贷公司之间竞争较小,所以P2P对小贷公司的颠覆说法目前来看还是多虑,但是P2P的出现总得有个颠覆冲击的对象,不然其创新价值无法体现,高利贷行业这时候作为活靶子出现了。只要不吸储,高利贷从法律角度讲不算违法,从事放高利贷业务的经营者顶多是违法经营和扰乱金融市场,高利借贷业务本身不违法,且业务主体受法律保护,只是高出银行基准利息4倍的部分收益不受法律保护。P2P凭借其较低的借款成本吸引了那些在银行贷不到款,但又无法接受高利贷利息的资金需求者,在银行闹“钱荒”,大银行没额度,小银行没钱的年头,P2P尤其受到市场的欢迎。
P2P网贷模式的出现让陌生人之间发生了借贷关系,让很多信用较好,苦等银行下款无果的借款用户免遭高利贷的压榨。作为长期被浸泡在银行难借款的苦海中,且不愿跳入高利贷火坑的借款人来说,P2P平台作为民间资本的“佐罗”形象出现,P2P的出现挤压了民间高利贷市场,让资信稍好的用户有了一个正规的融资通道,这样可以使一直活跃在地下的民间借贷业务浮出水面,并以透明、正规、合理、合法的方式服务借款人,没有浮出水面的民间借贷或许会被高危客户拖累致死。P2P借贷改变更多的应该是民间借贷,让民间借款正规透明化、有序可控化、合规合法化是P2P肩负的使命。
P2P网贷还让先富起来的人们可以帮助到还没有富起来的人们,就笔者参与的特易贷公司来说,现在主要在三四线城市获取借款需求,这些地方借款成本相比一二线城市高出很多,民间资金很“贵”,特易贷帮助一二线城市“便宜”的资金在三四线城市以更高价格“卖掉”,但是这个价格对于三四线城市的借款者来说,是相当的“便宜”。
如果说P2P更接地气,更民间化,那么P2C就略显“高端”了,因为参与者根本不是在完成一种借贷,而是在从事一种交易,一种债权买卖的交易。当然大部分P2C平台在促成双方达成债权交易的时候都把这种交易包装成借贷关系。与大多数的P2P平台不同,P2C的交易平台都会引进担保公司或者有担保能力的小贷公司参与,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的角色不单单是提供担保服务,还参与了债权转让。就笔者分析,P2C和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者小贷公司的合作只是短期的暧昧,当一方觉得可以花能承受的成本自建一个另一方角色的时候,合作也就算到头了。笔者认为双方在合作时候都会逐渐觉得对方是多余的。所以有担保公司或小贷公司参与的P2C平台模式,除非担保公司或担保公司和P2C是同一批股东,否则双方单纯的商业合作会随着一方的觉醒而散伙。那P2C平台到底会冲击哪些行业呢?P2C目前的规模还不至于对银行活期存款造成很大的冲击,P2C的未来可能还会经历一段变异和调整,具体会成为一种什么样的角色,以及到底会对哪些行业造成冲击还有待观察。
金融互联网现在还处于观望、摸索和沉淀的阶段,其短期内还不能以一个稳定成熟的金融主体面向广泛的投资人,更不用谈其会对传统金融主体的颠覆。其实不管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还是对民间资本市场是否有颠覆作用,但是其正逐步改变着老百姓的理财观念、改变了过去闲置资金除了存银行别无他处可放的境况、也改变了中国金融市场疲于改革创新的现状。用一种新兴但不完美的力量去推动另一种陈旧的被诟病的力量发生改变,这或许也是国家对互联网金融如此“宽宏大量”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