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激发金融监管理念根本性变革

林采宜 |2013-10-24 11:151083

从金融业务的特征来看,上海自贸区的制度改革面临两个挑战:一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带来的监管挑战,二是金融混业竞争带来的监管挑战。不管怎样,现在至少不同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是有了,但这离混业经营的监管制度还有很长的一段路。

  从金融业务的特征来看,上海自贸区的制度改革面临两个挑战:一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带来的监管挑战,二是金融混业竞争带来的监管挑战。在风险控制和业务发展之间如何寻求平衡是监管创新必须面对的课题。这次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恰好是契机,让金融监管从理念上来一次根本性的变革,以适应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接轨的需求。

  ⊙林采宜

  随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挂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外资机构国民待遇、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以及金融离岸业务等局部试点都将进入议事日程。自由贸易试验区只是上海浦东新区的一小块,却是中国金融自由化的一大步。

  定位很清晰,上海自由贸易区试验区,与其说是业务的实验区,不如说是制度改革的实验区。从金融业务的特征来看,自由贸易区的制度改革面临两个挑战:一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带来的监管挑战,二是金融混业竞争带来的监管挑战。

  由于历史沿革的因素,我国的金融监管一直以来采取规则性监管模式,即通过体系化的法律法规规制市场中的相关金融活动。这种监管模式,对于控制市场风险较为有效,但它以限制市场的自由度为代价,不利于促进金融业务创新和金融机构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以证券业创新业务的审批为例,由于每一项新产品的推出都需要证监会甚至国务院的审核批准,使得我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从2006年成立迄今,七年来只推出一个交易活跃的品种——“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至于今年9月重新恢复的国债期货,由于持有70%国债现券的银行、保险(放心保)公司等交易主体受到限制不能入场,上市一个月以来成交始终清淡,且交易量日渐萎缩,日均成交量仅为三、五千手。10月8日,三个合约的总成交量为2464手,10月10日,国债期货主力合约TF1312成交1506手,其他两个合约TF1403和TF1406分别只成交21手和成交18手,三个合约总成交进一步缩减至1545手,总持仓数降至4126手。由于交易过分清淡,国债期货产品对冲利率风险的功能几乎无法发挥。

  因此,在风险控制和业务发展之间如何寻求平衡,是监管创新必须面对的课题。如此看来,这次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应该是个极好的契机,能让金融监管从理念上来一次根本性的变革,以适应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接轨的迫切需求。

  另外,互联网催生的金融跨界,也使得混业经营的格局变得更加复杂。

  2012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规模接近25万亿,而2013年上半年理财产品的规模就达到了24万亿,爆发式增长的理财规模背后,是银行和信托、券商及其他第三方机构的紧密合作和相互渗透。

  2012年7月,保监会推出《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此后又下达了《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给险资参与投资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和信托产品打开了一条合法路径。2012年9月、10月,证监会相继颁布新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基金从此不仅可以投资上市企业证券资产,还开始参与实体资产投资。各类金融监管机构的政策松绑,使得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竞合关系更加复杂,银行、证券、保险及信托,各类资金在资产管理和委托理财的业务池子里融为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2013年6月末,信托资产规模达9.45万亿,增速在各类金融业务中遥遥领先,充分体现了混业经营和跨界渗透的威力。

  当然,催生我国影子银行快速发展的,还有那些五花八门的局外之手。阿里、腾讯、百度等互联网企业通过他们自己的平台、渠道优势,相继推出了“余额宝”、微信支付、百度理财,甚至连苏宁这样的零售商也都开始涉足基金销售等理财业务,且不说还有上百家银行卡收单机构以支付服务商的名义,向大大小小的零售商户提供着各种期限不同、金额不一的信用贷款。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支付安全性的提高、大数据分析能力的增强以及征信系统的完善,有越来越多的借贷双方会以各种方式越过信用中介,在信息技术所支撑的双边平台上实现自主交易。在这股浪潮下,金融无所不在,金融已经不再是金融机构的特权了。

  面对这样的大趋势,监管模式的变革已经势在必行。如何从规则性监管模式向风险性监管甚至原则性监管模式转变,是监管创新绕不过去的新课题。今年8月15日,国务院正式同意建立央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授权该会议作为我国货币政策、金融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机制,同时也作为“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机制,并在这个机制下实现“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的协调”。

  不管怎样,现在至少不同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是有了,但这离混业经营的监管制度还有很长的一段路。

  那么,下一步的金融监管创新,究竟是政策引领还是法治护航?这不仅关乎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改革能达到怎样的深度,同时也关乎中国金融业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高级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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