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出台“监管八条” 中资银行可办离岸业务
中国银监会昨天发布银监会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披露对自贸区内银行业监管的有关规定。不仅如此,银监会表态,支持探索建立符合区内银行业实际的相对独立的银行业监管体制,贴近市场提供监管服务,有效防控风险。
中国银监会昨天发布银监会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披露对自贸区内银行业监管的有关规定。
记者看到,“监管八条”包括支持中资银行入区发展、支持区内设立非银行金融公司、支持外资银行入区经营。支持举措包括中资银行在区内增设或升格分支机构不受年度新增网点计划限制,研究适当缩短区内外资银行代表处升格机构从事人民币业务的年限要求等。不仅如此,银监会再次提出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区内银行业,鼓励开展跨境投融资服务,支持区内中资银行开展离岸业务。
不仅如此,银监会表态,支持探索建立符合区内银行业实际的相对独立的银行业监管体制,贴近市场提供监管服务,有效防控风险。包括建立健全区内银行业特色监测报表体系,探索完善符合区内银行业风险特征的监控指标;优化调整存贷比、流动性等指标的计算口径和监管要求。
在八条意见中,中资企业有望获准开展离岸业务成为关注点。所谓离岸银行业务,简单说是指银行为非居民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为境外自然人、法人提供的金融服务。东方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金鳞表示,今后随着转口贸易的增加,资金量会大大增加,离岸金融的规模可能会持续放大。不过,应该看到,试验区外的离岸业务与区外境内主体的人民币业务难以对流。而且,由于海外市场竞争较为充分,正常情况下,离岸金融的利差比国内市场利差小。
银监会的“监管八条”,将让更多中资银行、外资银行、民营银行汇聚试验区,自贸试验区内的竞争将会加剧。“以前一个城市通常有20家银行,如果自贸试验区放开,各类银行集聚,区内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迅速下降,但也会促进金融业的去垄断化。”金鳞表示,在银行业去垄断的过程,就是盈利模式差异化的过程,银行不再会千篇一律,而是必须找准自己的定位。自贸试验区未来的实践,显然会促使中资银行加快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