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企业“走出去”风险的11条良策
针对税务风险的各种形式,企业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自身管理建设,在政府和专业机构的多方协助下,完善税务管理体系。了解并合理使用所得税抵免制度,避免双重征税;掌握双边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如税收饶让的适用等。
2003年之前,每年全球各国出台的投资政策中,约有90%的政策是促进投资自由化的;但到了2010年,却有约30%的政策变成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外商投资;2013年上半年出台的新政策中,这样规范管理的政策占比大约是27%—28%,包括对原有鼓励投资领域进行限制,或收紧审批政策等。
各个新兴市场近年来举起了投资保护大旗。2009年,印度政府修订并限制外国企业在国防、通讯、航空等领域的参与程度;2010年,澳大利亚议会通过立法,收紧对国外投资及可转换债券的管理,这是自澳大利亚规定15%持股上限以来的又一次规制行动。
在规避海外投资风险过程中,中方可有针对性地采取以下对策:
1.对于海外买地,可先到海外如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注册,换个国籍身份。要低调,要在海外当地设厂过程中促进当地就业,把加工业尽量放到当地,为当地建学校、修路等,改善民生。
2.投资海外的企业时,要考虑国内外的整合,不要只收购品牌。只有品牌不会促进技术上升、竞争力上升、业绩上升。对于大型的海外企业,中国企业可以通过抱团方式联合并购,也可以国内先重组成大企业后,再并购海外企业,充分利用制造、技术、设计等方面的资源整合。
3.应从自己熟悉的行业、地区或对中国企业“走出去”有很大拉动作用的行业,考虑投资项目;要反复向咨询公司咨询,但是国外咨询公司仅仅从当地出发,并不了解中国企业的处境,所以,中国企业走出去有必要咨询中国本土的对外投资研究专家,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最好选国内的海外投资研究专家和海外的咨询公司共同担任经济顾问。这样,两边意见兼听则明。
4.对海外投资对象国宏观经济及货币、税收、投资管理政策和法规变化从专业角度,设计风险应对方案;对目标项目的法律风险进行调查分析,规避资源国、合作方的法律连带责任;对目标项目进行经济技术、安全环保、投资政策、法律环境、财税和汇率等综合评估,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
5.防范税收风险。根据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三分之一的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出现亏损。亏损面这么大的原因,除了“走出去”企业不熟悉国外的企业管理模式之外,对国外税务、财务、法律不熟悉,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目的地,遍及世界五大洲的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经营的复杂性和相应的管理要求不断上升,其中,在对外投资时,税务的风险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相应的税务问题涉及交易的安排、资金融通、投资架构等方面,在很多时候税务问题可能成为经营成败的关键因素。现阶段,由于缺乏国际化的运营经验,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往往缺乏系统性的风险管理措施,这其中也包括对税收管理缺乏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缺乏对投资目的国的税收制度及税收征管制度的全面了解,从而增加了税收风险。
从税收风险的发生原因和影响来看,海外投资通常可能存在的重大税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方面:一是,在投资架构安排实施过程中,由于东道国、母国等各方的税务处理差异而导致的对所得双重征税的风险;二是,由于东道国税制和税务管理带来的流转税和其他税务成本不确定性和变动风险;三是,由于东道国及母国的税收监管带来的税务检查、调整以及由此对企业经营产生影响的风险。
针对税务风险的各种形式,企业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自身管理建设,在政府和专业机构的多方协助下,完善税务管理体系。
第一,了解并合理使用所得税抵免制度,避免双重征税;掌握双边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如税收饶让的适用等。
第二,通过投资架构和交易安排降低企业整体税负;在企业国际化经营中,合理的投资架构和交易安排是企业税务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其考虑包括:通过设立一定的海外投资架构,考虑通过中间持股公司进行投资并参与运营,从而降低整体税负;通过供应链安排、交易安排等,合理进行功能风险分配,运用包括贸易、服务、融资等方式在内的转让定价安排降低企业整体税负等。在这些安排中,需要考虑众多的因素,包括企业应在当地设立子公司,还是设立分公司;如果要设立子公司,是直接投资设立,还是通过中间持股公司间接投资设立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从税务角度仔细衡量得失。比如,目前香港的利得税税率是16.5%,低于中国内地的25%所得税税率,同时也低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并且香港不对股息征税,也没有资本利得税,因此很多企业在海外投资时利用香港公司进行投资,取得股息和利润可以暂时免税,同时香港公司还可以参与被投资企业的国际贸易等运营活动,中资企业可考虑“借船出海”。
第三,通过建立有效的税收管理体系来管理风险。如对外承包工程的税务风险贯穿于项目招投标阶段、商业谈判阶段、启动阶段和运营阶段。在商业谈判阶段由谁作为签约主体、总分包合同如何签订、启动阶段和运营阶段应由母公司在当地直接运作还是通过中间控股公司的名义运作等问题,均与税务息息相关,所以税务的影响贯穿项目的全过程。
从企业角度看,对海外投资进行全面系统的国际税务风险管理和税务筹划 (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内部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可以起到降低税务风险、控制整体税负、提升海外投资回报的作用。
6.采取正确的跨国经营策略,从源头上降低政治性风险的发生概率。如在海外资源开发行业,中国企业参与之前,首先要确定参与形式,面临股权安排和非股权安排两种策略的选择。在股权安排中,又有直接投资和迂回投资 (即通过自己持股的第三国公司到东道国投资)之分,股权比例也有全资、合资两种。一般说来,在法制相对完备、社会安定、与我国无重大政治冲突的发达国家,可以选择股权安排,以便最大限度地获利。法制越完备、与我国政治冲突越少,就越宜考虑采取直接投资形式;只要企业财力足以支持,股权比例也越高越好。相反,在法制不完备、社会不安定或与我国存在潜在重大政治冲突的国家,我国企业应优先选择非股权安排。东道国法制越不完备、社会越不安定、与我国潜在政治摩擦越多,我国企业越应当采取非股权安排或迂回投资方式,持股比例也越低越好。
7.以国际市场为基础进行布局,生产销售、物流配送及供应链管理都应当以国际市场为基准展开。中国企业不应将国内制造业的发展模式照搬到国外,或者在海外投资时单纯进行投资收益评估,而忽略了企业品牌建设和技术优势的开拓。中国企业应当转换思路,通过海外投资,将企业的重心由生产过程转移到研发和销售领域,这一过程将是企业实现向跨国企业转变的重要环节。
8.注重投资的多样性和安全性。在对外来投资反应较为敏感的东道国,我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特别是资源、能源类的海外投资)中,投资或合作形式可灵活多样,不必绝对以获得股权或控股权为最高目标,此时可以视情况放弃股权之要求,代之以获取资源、能源的稳定供应权益即可,以减少东道国的民族抵触情绪等所带来的风险。
同时,我国企业在海外投资中可以视情况开展多边合作 (包括与本地企业和跨国公司合作),这样不仅可以降低风险,同时也可以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经验。中海油公司与法国道达尔公司前不久在乌干达联手购买的油气资源项目就是典型的范例,此项目遭到乌干达国内相关人士的反对,一度通过国会中止交易,但交易最终达成,中海油与道达尔公司的斡旋和公关功不可没。和法国公司的合作避免了中国公司成为众矢之的,也充分利用了法国企业的运作能力,使投资风险大大降低,获得了较高的投资收益。
9.降低并购风险。对中资企业来讲,海外并购有利于获取现成的销售渠道、规避欧美反倾销、配额限制等贸易壁垒、利用国外优质高效劳动力等。海外并购的法律风险以财务风险、汇率风险和融资风险为主。中、外财务系统不匹配、有形与无形资产的定价等都会造成并购项目实现不了预定的盈利目标。另外,中方投资者往往需要通过贷款筹集资金,在融资及偿还币种的选择方面,如果选择不当,在还款期内汇率大幅变化,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失。因此,中资企业海外并购要有明确的战略规划,有吸收并购项目的技术能力和融资能力,注重并购质量而非并购规模。
10.劳务输出策略的调整。对于劳务合作和工程承包企业来说,劳务输出策略的调整是值得关注的。在利比亚大撤离中,虽然中国政府耗资巨大,赢得国际社会广泛赞誉,但低端劳务的大量输出是不争的事实。在投资于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的国家和地区时,中资企业应注重劳务输出策略的调整,加大中高端劳务的输出力度。低端劳务输出的后果是争夺当地就业岗位、安全风险增加等,而中高端劳务输出不仅可以改变中国企业难以融入当地市场的情况,还可以增加当地劳工的使用比例,增加就业岗位,这必定是受到东道国欢迎的妥善之举。
11.加强信息、保险及金融支持等公共服务。中国企业赴海外投资,对投资目的地的信息获取渠道有限,有关部门应在信息渠道、信息内容、信息种类等各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而保险工具及金融工具的使用也日渐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保障。从目前海外市场的开拓现状来看,中国政府提供的诸如出口信用保险、工程险、优惠贷款、银团贷款等各式金融服务都是必不可少的,但总体来看,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普遍存在对金融工具的运用能力不强、重视不足的情况,甚至在工程承包领域出现了很多保险不能覆盖项目价值的情况(如只在国内保险公司投保、在国外索赔遭遇障碍等)。中国企业赴海外投资还需更加灵活、巧妙地运作“资金链”。
(作者单位: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