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化或倒逼《期货法》早日出台
“尽快出《期货法》,是中国期货市场走向国际化、全球化的战略选择,也是增强我国期货市场国际竞争力的一条必由之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上周参加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主办的“第十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做主题演讲时称。
罗文辉
“尽快出《期货法》,是中国期货市场走向国际化、全球化的战略选择,也是增强我国期货市场国际竞争力的一条必由之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上周参加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主办的“第十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做主题演讲时称。
事实上,目前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基金等六大金融行业当中,唯独期货还没有立法,这已经成为期货市场发展的一块短板。不仅规范中急需创新,而且国际化倒逼期货法早日出台的形势日益严峻。如证监会前主席、曾任《期货法》立法小组组长的周正庆所称,《期货法》立法的条件进一步成熟,且当前加快推进《期货法》立法进程,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不过,据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安建在上述论坛上介绍,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曾将制定《期货法》列入其立法规划,但作为“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列入审议”的二类立法项目,历时10年却均没能提请审议,这也正“说明条件可能还不够成熟”。
其实,2007年4月施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在去年10月底国务院公布进行首次修改时,主要目的为进一步明确2011年底以来清理整顿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法律依据。但此次修订,也为适应推出原油期货的需要,为境外投资者直接进入期货交易所进行原油期货交易预留了空间,及为适应推出国债期货交易的需要,使成为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的商业银行也能够依法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删除了有关禁止性规定。
也因此,有人认为,刚修改的《条例》已为期货业的进一步改革发展创新留出了足够的空间,况且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在实践当中比法律效力不低。而针对小众市场的《期货法》十多年来已一再延迟出台,包括错失了股指期货上市前的出炉良机,再指望近一两年内就出台并无必要。
但刘俊海表示,为确保外国投资者和参与者,包括外国监管者,甚至包括世行、IMF,在他们心目当中保持我们期货法律制度的稳定性、可预期性、透明度、能见度,“我觉得出台个《期货法》倒也不完全有形式意义。因为安全感对人来说,有的时候比有形的财产还重要”。
据期货业内有关高层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上期所去年在国外搞原油期货上市前路演时就曾多次遭遇国外机构投资者的质疑。尽管2012年修订后的《条例》已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境外机构,可以在期货交易所从事特定品种的期货交易”,但国外还是觉得国家法律比国务院行政法规高。
而在上述论坛上,上期所理事长杨迈军还披露了该交易所“深入推进对外开放的步伐,以创新促进转型”的更宏远规划。其中包括,吸引境外投资者直接参与我国期货市场,可允许境外投资者的法人客户参与实物交割,即境外法人客户可同时参与完税交割和保税交割,甚至上期所在海外设置交割仓库,实现仓单的国际配置和全球交割。
据安建介绍,证监会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送了将制定《期货法》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建议,并建议能在2014年提请审议。但刘俊海预测,人大常委会履行“三读”审议程序后出台《期货法》“最快也是在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