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市稽查风暴继续 嘉实基金吴洪坚被警方带走调查

史进峰 | 2013-05-30 09:55 1041

本报记者 史进峰 北京报道  中国债券市场稽查风暴仍在持续,继万家基金邹昱、中信证券杨辉之后,又一名货币市场的“明星人物”落马。 

债市稽查风暴继续 嘉实基金吴洪坚被警方带走调查

本报记者 史进峰 北京报道

  中国债券市场稽查风暴仍在持续,继万家基金邹昱、中信证券杨辉之后,又一名货币市场的“明星人物”落马。

  这回是嘉实基金四届“金牛奖”得主吴洪坚。

  5月29日,知情人士透露,就在上周末,嘉实基金现金管理部总监吴洪坚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这位2013年年初刚获晋升的债市昔日明星基金经理,最终可能倒在代持、丙类户等债市灰色地带的非法交易上。

  不过,有关吴洪坚具体涉案金额、事实,目前尚未有更进一步的消息透露。

  过去一个月,在警方、审计署和监管机构多方联合掀起的债市稽查风暴中,金融机构内部人如何利用债券代持、丙类户交易等债市配套制度尚不完善之处,实现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的故事被广为人知。

  “偶像派”的倒下:一年内曾把50亿做到250亿

  吴洪坚被嘉实基金高层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

  公开资料显示,吴洪坚为清华大学工学硕士,加入嘉实基金固定收益部之前,曾任职于中国银行交易中心(上海),从事人民币固定收益投资及交易等工作。

  2005加入嘉实基金掌管嘉实货币基金,短短五年时间,吴洪坚展示了其过人的才华,曾在短暂的一年内,将嘉实货币基金规模从50多亿元做到250多亿元,吴本人也连续四年拿下“金牛奖”殊荣。

  吴洪坚曾在2006年5月至2010年3月间担任嘉实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在三年多的任职期间,其掌管的嘉实货币A回报达11.8884%,高于同类基金10.1%的平均回报,其间吴也曾短暂兼任嘉实超短债基金基金经理。

  嘉实货币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末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987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600%,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超越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627个百分点。

  中国证券报曾将吴称为“偶像派”基金经理,称赞其拥有少见的古铜色英俊面孔和挺拔身姿,言谈举止温文尔雅,而在接受采访时,吴也阐述了他的投资理念:“只赚安全的钱”,“基金管理是一项长跑运动,我们要做长跑冠军。”

  吴洪坚如是阐释他的投资策略——在投资策略上,要坚持安全性第一,其次是流动性,最后才考虑收益。因为对任何一个基金产品来说,首要的是要永久的活下去,然后才能考虑怎样活得更好。

  然而,“稳健”或许只是个招牌。熟悉吴投资风格的人士告诉记者,吴洪坚典型的交易风格,乃是在频繁交易中觅得机会,其交易频繁的风格也常为其同事所不解,“但谁都知道,人家的成绩就是好。”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2013年前后,吴洪坚曾从嘉实短暂去职,此后,嘉实又不惜代价将其重新召回,并为吴洪坚本人单独设立了一个部门——现金管理部,主要负责现金类产品的投资管理及产品研发,四届金牛货币基金掌门吴洪坚亲自担任总监。

  今年3月份的一份宣传材料中,嘉实基金现金管理部推出的一款“嘉实理财宝”的短期理财产品,据介绍该嘉实理财宝7天银行间市场正回购融资杠杆上限为基金资产的40%,这个比列高于同类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20%的上限。

  嘉实基金不惜代价重新找回吴洪坚有它的理由。公开资料显示,在固定收益交易方面,嘉实基金在银行间债券交易量2008年以来排名基金公司第一,占全部基金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量的1/5。

  监管核查风暴继续

  2013年掀起的这一轮债市核查风暴中,券商、基金和商业银行固定收益部人士成为债市灰色利益链的“重灾区”,金融机构内部人通过代持、丙类户利益输送牟取暴利的故事反复上演,让人见识到了债市真正的“高富帅”是怎么玩的。

  早在2012年初,财政部北京专员办申杨就撰文直指债券代持业务的灰色交易链:债券持有方通过购买债券→委托代持→获取资金→再购买债券→再委托代持循环,可快速放大资产规模提高投资杠杆;而代持也成为货币基金经理规避债券久期限制,提高投资收益率的工具,更是其兑现浮盈浮亏,调控会计利润的重要手段。

  申杨建议金融监管机构尽快出台政策,规范债券代持业务:一是要求债券代持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保障双方权益和增加代持到期时协议的执行力;二是,明确债券持有规模,将代持债券和直接持有债券合并计入持有债券的规模;三是取消代持债券的市场交易,改为在中债登备案。

  进入2013年4月份,国家审计署、公安部门和监管部门多方联合发起的债市稽查风暴,让金融机构噤若寒蝉,包括浦发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表示银行内部已经禁止“债券代持”业务。

  5月1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同一金融机构法人的所有债券账户之间不得进行债券交易,10天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债登”)重申上述规定,并加以补充——不得通过第三方过券方式逃避上述监管要求,一旦发现有逃避监管的行为发生,中债登将通知相关成员进行反向退回结算,并上报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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