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脸”公司该被限制再融资
东吴证券近日发布公告,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亿股,募资不超过52.08亿元。但投资者没忘记的是,东吴证券今年1月因上市当年业绩“变脸”而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IPO业绩“变脸”无碍东吴证券巨额再融资,反映出现失信惩戒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软弱。
东吴证券近日发布公告,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亿股,募资不超过52.08亿元。有市场人士称,这显示券商在创新大潮背景下的业务扩张意愿强烈。但投资者没忘记的是,东吴证券今年1月因上市当年业绩“变脸”而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东吴证券2011年12月9日刊登招股说明书,上市前后业绩发生大幅波动。招股说明书称,东吴证券2009年、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的净利润分别为7.38亿元、5.81亿元和2.27亿元。几个月后披露的年报显示,东吴证券2011年净利润2.32亿元,同比减少59.79%。证监会认定,东吴证券刊登招股说明书前的业绩已出现大幅度下降,发行人、保荐机构均未在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中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发行人亦未在招股过程中作相应的补充公告。东吴证券在主板公开发行上市当年的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幅度超过50%。据此,对东吴证券及其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很显然,东吴证券为达到上市目的而忽悠了投资者,IPO招股的信息披露存在严重问题。这样一家上市当年即业绩大幅滑坡的公司,尽管目前股价没有破发,但其 “变脸”性质是恶劣的。正因为业绩“变脸”问题严重,投资者对新股质量丧失信心,二级市场难以摆脱IPO扩容的“阴霾”。
东吴证券此次宣布再融资方案,距离其IPO上市仅相隔一年半时间,且融资的“胃口”更大。该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不超过52.08亿元,超出IPO上市时募集资金的60%。尽管公司控股股东拟认购7亿至8亿元,但多数定向增发的股份将发行给基金、券商及信托公司等,日后面临的解禁压力不小。
IPO业绩“变脸”无碍东吴证券巨额再融资,反映出现失信惩戒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软弱。对于新股上市当年的业绩“变脸”,迄今最严厉的处罚是出具警示函。这会有损保荐机构的分类评价打分,有可能对其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等产生一定影响,但对违规上市公司缺乏实质性的惩罚。根据相关规定,由于该项行政处罚没有涉及到东吴证券现任董事和高管,因而不影响到其再融资。
然而,看似合规的再融资计划给投资者信心带来挫伤。一方面,新股“变脸”的祸害面大于万福生科、绿大地等造假上市,若不形成有力的惩戒机制,让“变脸”的公司付出应有代价,新股“变脸”还会前赴后继。另一方面,东吴证券忽悠投资者不到两年就能提出再融资方案,显示A股市场再融资门槛过低,再融资数量“猛于虎”。 IPO实质暂停至今超过半年时间,但扩容导致的市场“抽血”不减。一项统计显示,截至5月8日,A股共有95家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合计募集资金1516.82亿元,而去年同期内则仅有36家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合计募集资金778.86亿元,今年两项数据分别同比增长163%与94%。
A股市场为何与全球股市上涨“不合群”?有专家向媒体指出,不能让那些财务造假的企业包装上市祸害投资者,要把好IPO这道关,上市公司和券商都要承担责任。其次,要严格限制增发,上市公司如果既没有业绩也没有分红,就坚决不能增发。透过专家的上述观点,不难发现东吴证券对IPO“变脸”承担的责任不够,“变脸”公司更该被限制再融资的权利。建议监管层增设惩罚性规定,对上市当年或次年业绩滑坡超过50%以上的公司,若其盈利未恢复到上市前一年的水平,5年内不能进行非用于并购重组类的定向增发。同时对“变脸”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主要高管的持股给予解禁限制,“双管齐下”令其付出代价,相信新股“变脸”的数量将有所减少。(记者 张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