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面事件”警示之三:监管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

2007-09-17 21:52 434

     “方便面涨价”事件已经盖棺定论,其价格也回落到了原先水平。但是,如今回首来看这件事情的始末,作为价格监管部门的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今后当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重演,以及规范企业行为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副主任毕井泉告诉记者,发改委对方便面行业组织涉嫌协调部分方便面企业操纵市场价格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向社会公布了调查结果。一些地方的价格主管部门也针对当地的一些行业组织涉嫌操纵价格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他表示,《价格法》中明确规定,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最近刚刚通过的《反垄断法》,也对行业组织行为做了一些规定。作为监管方,希望各个行业协会要正确的组织和引导企业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价格和调整价格,而不得组织行业协会的会员企业进行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因为这些不正当价格行为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也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
  中国价格协会建议,各地价格协会和企事业会员单位应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积极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抑制价格总水平的过快上涨作出自己的贡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乔新生告诉记者,国家发改委是商品价格的主管部门,制止价格串通是其主要职责之一。当前虽然物价有所上涨,但是不能成为企业价格串通的借口。这次方便面串通涨价认定的最终结果,充分表明了我国控制物价,打击价格操纵,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决心。
  在北京丰台区草桥的美廉美超市里,一位经常购买方便面的消费者王海明告诉记者,自己十分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变动。因为对于他这样一个中低收入者来说,生活必需品的消费在他全部消费中占很大比重。就此次方便面价格上涨,虽然总体上很温和,但也意味着每月他将多支出18元,这对底层或者贫穷的群体来说,影响非常大。
  分析人士表示,如今物价上涨的情况普遍存在。但如果只是单纯把市场和涨价行为联系起来,已经难以得到民众的理解和支持了。有关部门现在最应该做的是,在向民众解释涨价的原因的同时,必须要让民众看到涨价之后的利益分配。假如涨价只是对底层人群生活形成压力,而没有更直接的改革收益,那么,这种行为必然会受到民众,特别是底层贫困群体的广泛抵触。
  乔新生认为,监管部门应该对一些生活必需品的涨价动向及时准备应对策略,并且在宏观调控上,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要让涨价之风进一步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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