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布《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
为推动和规范商业银行开展资本工具创新,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为推动和规范商业银行开展资本工具创新,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首先提出了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商业银行是资本工具创新主体原则。二是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三是坚持先探索、后推广的原则。同时,《指导意见》明确了合格资本工具的认定标准,要求商业银行发行的非普通股新型资本工具应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满足上述认定标准。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了推进资本工具创新的工作要求:一是商业银行认真做好调研工作,审慎制定资本工具发行方案;二是明确工作流程,不断完善资本工具的发行机制;三是银监会将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持续推进配套法规制度及市场机制建设,为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指导意见》提高了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能力,有助于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并最大限度利用国际规则和国内法规给予的政策空间,拓宽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夯实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资本基础。同时,《指导意见》丰富了资本市场金融工具,有助于缓解银行融资对资本市场的压力。在鼓励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同时,《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应坚持以内源性资本积累为主的资本补充机制,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和资本规划,强化资本约束,转变发展方式,控制风险资产的过快增长。